常州市二手商品房转让合同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经纪方:成都仁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本人合法拥有的位于 房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最终以产权登记的面积为准)。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同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该房屋按套出售,转让价格(不含税)为¥________(人民币_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因该商品房转让后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共分两期付款,首期购房定金¥________(人民币_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 第二期购房款¥________(人民币_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乙方应于与西财置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
1.基于经纪方提供的居间服务,乙方(买方)同意向经纪方支付佣金¥______(人民币___拾___ 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甲方(卖房)同意向经纪方支付佣金¥_______(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2.上述佣金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 房屋交付:甲方自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额购房款之后应在当日内会同乙方向西财置业申请办理房屋销售合同更名过户手续。更名完成后乙方将根据与开发商合同约定办理该房屋的后续交付手续。
第六条 支付全款并办理更名完成后,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属责任就此了结。日后诸如房产证办理等产权过户手续的事宜均系乙方与西财置业之间责权关系。
第七条 本房屋的合同更名过户手续由甲方会同乙方联合办理,因办理合同更名过户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 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房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若因甲方的原因(包括不按协议价格出售该房屋、转卖他人、不向开发商提出更名申请)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乙方已缴购房款,并向乙方赔偿约定购房款总额1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包括不配合甲方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须将约定购房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更名不成功的,甲方无需承担责任,后续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 若乙方逾期付款,则视作乙方主动放弃履行本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已缴购房款不予以退还。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及经纪方签字盖手印,且甲方收到乙方首期购房款后生效。协议书壹式叁份每份共贰页,甲乙双方及经纪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州市二手商品房转让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经办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崇阳县天城镇,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3、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以房产证为准)
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总金额元,大写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项以现金方式支付房款:
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
第四条 交房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交房: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乙方负担所有经费。
第六条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房屋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各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州市二手商品房转让合同
个人商品房转让合同书
甲方(卖方)
地 址:
乙方(买方)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
,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属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
.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 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共________(套)(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 .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 ,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___ .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面积(暂定价)为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为(____币)________元。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收取下列税费: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币)__________元。
第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 元。
3.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 元。
第九条 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起____天内付清。
第十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年 月 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