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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物料及成品委托加工合同(5篇)

来源:纷纭教育

原物料及成品委托加工合同

  定作方: 承揽方:

  一、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二、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__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三、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国家民法典处理。

  五、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原物料及成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加工合同范本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委托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委托方原料完成工作的),委托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委托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委托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委托方对于委托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委托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委托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委托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委托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委托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委托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赔偿。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委托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委托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委托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原物料及成品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物料及成品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重庆单轨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成都金羊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重庆地铁1.5米管片制作、试验、运输等工作内容,接受乙方的技术方案和最终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结合本工程项目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业主:指重庆轨道交通工程总公司。

  1.2图纸:成都地铁2号线土建15标一般段管片图纸(成都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钢管厂-塔子山站-砂河堡站区间第五册管片配筋及特殊管片设计图)

  1.3规范: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

  1.4 协议工地: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施工工地。

  1.5 协议工厂:成都金羊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1.6 验收:指甲方派人按协议中规定的技术条款、质量标准在成都金羊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片厂内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工程。

  2.2所在工程地点: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工程工地。

  第三条 双方职责

  3.1 甲方职责:

  3.1.1 负责安排质检人员按照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作出的修改或增加的技术规范在协议工地检验管片,并办理签收手续。

  3.1.2 负责管片在协议加工区的出厂运输、盾构施工工地的卸车和保管工作。

  3.1.3 管片生产前,如提供甲供钢筋(各型号钢筋数量见附件),并负责钢材的检测费用。

  3.2 乙方职责:

  3.2.1 负责提供满足管片生产、质量、进度等方面要求的厂房、设备、堆场,负责在生产厂区装车。

  3.2.2 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在协议工厂内加工、制造钢筋混凝土管片,并负责所有原材料(甲供钢筋除外)、配件、预埋件的购置及制作安装,负责蒸汽养护、常规养护等必要的技术措施费用,负责生产厂区成品管片堆放储存。

  3.2.3 负责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确保管片生产质量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2.4负责将合格的管片,从协议工厂安全、无损装车,甲方质检人员在协议工地检验管片,并办理签收手续,随运输车辆附管片质量证明书

  3.2.5负责将施工过程中钢筋、混凝土关键指标的自检数据提供给甲方。

  3.2.5 负责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生产管片。

  第四条 供货期限与数量

  第一批供货从从协议签定并生效之日起3天后开始供货,每天不少于10环;第一批供货总数200环;第二批供货从协议签定并生效之日起35日后开始供货,每天不少于15环;第二批供货总数300环,2月20日前发运完所有管片。

  第五条 原材料供应

  4.1 材料供应:除管片生产所需的钢筋由甲方供应外,所有管片预制所需原材料、配件、预埋件均由乙方采购,乙方须保证所用材料的质量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自行采购料的费用 。

  4.2 甲方供应材料及损耗:

  钢筋:1454.111kg /环(含损耗3%)。每种型号的钢筋根据设计图纸确定;甲供钢筋损耗率:损耗率统一按3%计算(具体供应数量详见附件)。

  4.3 材料量的确认:甲方供应材料的供货单为一式肆联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的原始凭证,其中甲方贰联、乙方贰联。

  第六条 价格

  5.1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包含钢筋价,此综合单价在协议实施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5.2 管片生产(含发货装车)综合单价:钢筋混凝土1.5米管片,不分直线环、左转弯环或右转弯环(蓝图钢筋大于1411.759kg/环的特殊环、进出洞环除外)。每环管片综合单价为16202元/环(含发货装车),,大写:一万六千二佰零二元。

  如乙方自行采购管片钢筋,每环管片综合单价为16202元/环相应扣除钢筋价7250元/环后的价,即52元/环(八千玖佰伍拾二元)

  5.3工程总价(含钢筋材料费用):工程数量暂定500环(其中直线环300环,左转弯环100环,右转弯环100环),协议总价暂定为(大写):人民币捌佰壹拾万零壹仟元整(小写: 8101000.00元)。

  第六条 工程计量、支付和结算

  6.1 本协议价款以人民币元支付。

  6.2 预付叁佰贰拾肆万肆佰元整(3240400元),甲方在签定本协议后三天内支付;此后每运输完100环管片,支付60%管片货款,即捌拾壹万零壹佰元整(810100元),最后一批管片发运前付清所有货款后发货,不留质保金。

  6.3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相应的票据。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7.1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协议生效。

  第 协议纠纷处理

  8.1 协议纠纷的解决程序和方式:若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意见不一致协商不成时,协议双方可采取诉讼或仲裁。

  8.2 若发生纠纷,除出现协议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供求关系、调解要求停止供求关系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

  8.3 任何纠纷事项如经仲裁机构裁决或诉讼,其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协议解除

  9.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

  9.2 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协议。

  第十条 其他

  本协议共4页,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附件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 方:重庆单轨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 方:成都金羊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原物料及成品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托方):乙方(加工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托加工产品汽、单价及金额

  二、托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负责加工产品。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2、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3、运输方式为陆运,运费由甲方负担。

  五、结算方式

  1、乙方全部交货后,由乙方开具交与甲方。

  2、甲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托方(甲方):加工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或印章):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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