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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4篇)

来源:纷纭教育

加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任,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宗旨,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授权

  合作期间,乙方授权甲方经营管理____________专卖店____________分店(以下简称分店),并以该分店作为业务基础平台开展业务。

  第二条 分店经营范围与模式

  1.分店所有经营的产品全部由总部提供;

  2.分店若在专卖店上经营总部规定以外的产品品种,需由总部书面许可,分店可在所属地区开展批发零售业务,受地域;

  3.分店工商手续自行办理,自行投资,自主管理。

  4.为保障各个分店利益,分店不可单独经营与总部提供产品相类似的产品。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经营权;

  2.在任意合法的地域范围进行经营并优先获得本地区代理批发业务权利和分店的排他权;

  3.免费使用总部提供的专卖路销售平台和宣传资料;

  4.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统一品牌形象;

  5.严格按照总部制定的批发零售价格进行销售;地方价格可以自行决定。

  6.为顾客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

  7.接受总部的管理和监督,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8.在加盟前,一次性交纳加盟管理费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在同一城市只开设一个分店;

  2.分店有免责义务帮助总部努力开拓供货渠道,尽可能使经营产品丰富,尽可能降低进货成本;

  3.为甲方供货时,供货价格乙方有权保持一定的利润比例。这个比例回根据地方消费水平有所差异,但要保证乙方的基本利润才能供货,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无理的供货要求。

  4.乙方需不定期对甲方提供广告支持,并提供宣传资料;

  5.协助甲方建设专卖店作为业务基础平台,并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等;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总部对分店无最低进货金额的规定,分店可任意选择进货品种和数量,运输费用由分店承担;

  2.分店可在专卖上销售没有进货的总部或其他分店提供的产品,并可委托其他分店发货,额外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3.分店进行产品的促销活动不需经总部批准;但要维护企业的形象。

  4.分店之间互助互利,可互相协助,不得进行恶意竞争;

  5.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而不能销售的,可换货,产生的运费由供货方负责;质量问题需先得到总部的确认。

  6.分店负责人需不定期召开店长大会,不得缺席。

  第六条 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

  1.甲乙双方任何乙方在预先得知无法正常履行相关义务时需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甲乙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因其无法履行协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进行赔偿;

  3.因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因素造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旅行义务的,不负责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名: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名: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加盟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宗旨:

  为致力于弘扬中国文化事业,开拓市场,创造双方良好的经济效益,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如下协议:

  二、大纲、范围、定义:

  地区,指定允许的水果生鲜加盟商,乙方在该地区经营甲方拥有的系列产品,允许使用甲方产品的商标、包物及甲方的各种荣誉。依甲方指导,进行经营管理,乙方拥有本地区该水果生鲜加盟店的所有权。

  三、甲方提供的支持:

  1、总部根据多年成功的营运经验,协助总水果生鲜加盟商及单店水果生鲜加盟商选址

  2、水果生鲜加盟店的店面修免费设计

  3、对整套业务体系从选址到开业后营运制定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运营模式,供水果生鲜加盟店经营使用,提供凝聚茗仁业公司成功的营运机制和精华的营运手册及水果生鲜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4、茗仁业公司总部对水果生鲜加盟商进行全面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培训

  5、应水果生鲜加盟商的要求派专业人士现场指导

  6、为分店提供产品和经营信息

  7、设计精美的宣传资料和促销礼品,总部定期派专业人士对各水果生鲜加盟店进行交流巡察和经营指导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义务:

  1、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加工的系列产品及其附属包物,不得伪劣产品。

  2、向乙方提供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材料。

  3、甲方负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自主水果生鲜的水果生鲜,推广活动,并协助乙方在当地的水果生鲜推广工作及水果生鲜加盟洽谈,执行的相关事宜。

  4、从业人员的雇佣、指导、监督:

  乙方的水果生鲜加盟店所需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由甲、乙一方或双方进行招聘、雇用,甲方有责任对在乙方的从业人员进行各种业务、技能培训,使之适合经营需要,乙方的从业人员薪金由乙方支付,各种日常管理,解聘由乙方自行负责。

  5、人员支持问题

  乙方在开业期间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业务培训,甲方管理人员差旅费用及在乙方期间的吃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进行较长时间的管理15个工作日以上,乙方还须按甲方的工资标准付工资给甲方。

  6、事故及顾客反映处理

  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顾客投诉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不在甲方负责范围内,其它因素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权利:

  1、店铺修:乙方对店铺的修风格、档次、门面的形象必须符合甲方要求。

  2、报告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真实的各种经营数据,要求乙方填写的各种管理报表。

  3、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及产品库存,在通知乙方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相关产品的调换,无须退款。

  4、甲方有权要求,必要时,配合甲方维护好甲方产品在当地的水果生鲜形象,乙方的各种经营活动不得有损于甲方的水果生鲜形象。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甲方的产品销售权、水果生鲜使用权、荣誉共享权及包使用权

  2、乙方拥有对该店的自主经营权及店铺的所有权

  3、甲方的经营指导:管理与支持

  甲方授权乙方水果生鲜加盟店,必须无偿为乙方提供甲方公司各种管理资料,如人员培训专卖店日常管理制度及公司各种荣誉证书及产业的信息资料。

  二)乙方的义务:

  1、营业秘密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视公司对方的经营情况,包括零售额,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2、统一零售价:

  乙方应完全按甲方要求,采取统一零售价,针对不同地区情况,有折让情况须事先通报甲方,应获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依甲方规定,采取相关的折让,此折让仅是水果生鲜加盟商的利润折让,不影响甲方供应价。

  3、指定原料,采购地点:

  为保证甲方产品的质量及公司的声誉,经营所需的原料及成品,须由甲方统一配送,如甲方没有乙方市场所需产品,或甲方缺货或甲方同意的产品不在此条例。但乙方须用书面形式让甲方确认。

  4、水果生鲜加盟店的设备投资:

  乙方负责对其水果生鲜加盟店的店面、店内修、广告灯箱的投资,包括根据营业需要的座、泡工具及真空机、包机等各配套设施。

  5、工作报告

  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经营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提供各种管理报表,以及市场的相关信息反馈。

  六、财务会计事项:

  1、由于的特殊性,以及为降低产品运营成本,乙方向甲方订货,须“款到发货”原则。特殊情况须加急发货的,由乙方凭汇单传真甲方确认,并在甲方有权签字人确认下可提前发货。

  2、乙方须完全覆行协议中的付款条例,保证甲方的财务运作,及双方的良好商誉,在乙方的水果生鲜加盟店,乙方享有自主进行的财务核算,自负盈亏。

  3、如有发生在甲方发货后,指货离开厦门,货还在运输商或货还到达乙方,乙方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付清货款,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水果生鲜加盟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有权依协议规定内容,继续向乙方提出索赔,依条款赔偿甲方损失,维护甲方利益。

  七、关于货物管理,退、换货原则:

  1、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销售的实际情况,在一定比例内向甲方提出换货申请,进行产品调换但换货必须是在乙方对产品的有效保管前提下,如产品的变质或有明显质量下降则不在此条例,甚至退货但不得退款。

  1)退、换货比例:

  为保证双方利益,乙方换货、退货总和不能超过当批货的20%,首批退、换货允

  许不超过30%。

  2)折算方式:

  由于受季节、时间影响,价格波动大,因时间原因也影响到的质量普遍

  下降,本着平衡双方利益,共担风险的原则,乙方向甲方换货必须按货款的80%—90%之间进行折算,进价在100/斤以上按80%,进价在100元/斤以下的按90%

  3)换货时间:

  为保证的质量和价值,原则上换货必须在60天之内,特殊情况,须向甲方

  提出申请,并获甲方允许的情况下,在双方约定时间内进行调换。

  2、挂损:甲方送至乙方产品,如因甲方对产品包不力,造成产品破损,由甲方负责;如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破损,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产品破损不超2%,属正常损耗,甲方不负责任。

  3、甲方有事先声明不能换货或约定时间内的不在换货条例范围。

  4、检验: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必须对数量、质量、等级、包等细节进行检验,如有问题,应于收到产品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同时出示必要证明,否则,视为产品合格货物成交。

  八、关于水果生鲜加盟,发展问题:

  1、乙方在该地区再发展的水果生鲜店为二级水果生鲜加盟店,如属乙方直接经营不在此条例,仍为一级水果生鲜加盟店,但须报甲方备案批准,二级水果生鲜加盟店享有同一级水果生鲜加盟店一样的,包括产品的进价等享有权利。

  2、二级水果生鲜加盟店的协议可自由选择,和总公司签约或和一级总水果生鲜加盟店签约,协议内容在不得损害总公司利益原则下可各行约定,或由总公司提供相应的协议内容。

  3、为保证各水果生鲜加盟店产品的质量,更好地了解产品的度、口感、香气等,各水果生鲜加盟店的货由公司直接统一配货。

  九、销售任务及返利问题:

  1、甲、乙双方根据该水果生鲜加盟店的规模、店址、及市场状况,对全年的销售目标进行评估,双方协商约定,乙方每月的进货量须达到,全年进货量。公司将以年度考核,完成销售任务,公司以现金返利2%,每增加20%,公司以销售总额的0、5%为相应返增数,以销售总额的5%为上限,而后按超出部分的5%为返利折算,次年4月结算返还。

  2、未完成公司销售任务,在第二年公司产品的供货价上,以差额的10%,公司供应价上调2%,以供应价上调10%为上限。

  3、保证一级加商利益,如属乙方发展的水果生鲜加盟店,将在每半年按该水果生鲜加盟店进货的,暂时不含代购具和包物,货款总额的5%返利给上一级水果生鲜加盟店。

  4、如单店月均进货达两万,且在退换货比例内,年终公司将以实物形式按2%的返利退给该店,如有上一级水果生鲜加盟店,在上述条件下,公司再以1%的比例,以实物形式返利给上一级水果生鲜加盟店。

  十、债权、债务让渡:

  甲、乙一方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或公司法人代表更换,均应书面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继续覆行,或合作方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保证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水果生鲜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水果生鲜加盟时,须付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以甲方的正式收据为准,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

  十二、水果生鲜加盟金:

  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水果生鲜的维护,新产品的开发,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水果生鲜加盟店时,须交水果生鲜加盟金壹万元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

  十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用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对方。

  2、乙方若违反甲方销售原则,如倾销甲方产品或向第三方进非甲方产品或自行进质量不合格产品,在超出规定时间仍未支付该付甲方款项的,上述任一问题成立均视为严重违约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应的责任、索赔,甚至必要的法律讼诉。

  十四、协议的有效期,续签、及终止

  1、本协议的有效期从:

  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无违反协议的情况下,依公司新的协议标准,同等情况下,有权优先续约,新的水果生鲜加盟协议及条款依该公司届时执行条款。

  3、合同期满后,协议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应理清相应的帐务手续,及相关约定事宜,并签订合同终止备忘,如合同期间,任一方违反协议的,视违反情况按上述协议内容执行。

  十五、法律及讼诉:

  1、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

  2、双方因覆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协议本身的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解决;

  3、若协商不一致,双方可就争方事向厦门市人民提出诉讼。

  甲方:

  签署盖章:

  甲方代表:

  时间:

  乙方:

  签署盖章:

  乙方代表:

  时间:

加盟合同

  甲方:南昌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嘉乐汉堡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知识产权:特指“嘉乐汉堡”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嘉乐汉堡”全套VI视觉系统、“嘉乐汉堡” 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嘉乐汉堡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理 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 (县)区,开设“嘉乐汉堡” 连锁餐厅。

  2.2、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嘉乐汉堡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加盟费 整 (¥ 元),及支付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 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7.3、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合同违约责任

  8.1、为维护“嘉乐汉堡”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9.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

  2、

  甲 方: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IT服务外包推广应用,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申请加盟___________分支机构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成为其加盟商,在甲方所在地开展IT应用外包等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加盟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加盟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加盟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加盟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有权使用___________IT服务专家品牌向客户提供IT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加盟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甲方有权使用___________全国业务互动平台,积极发展自身业务,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标准管理、技术手册及___________综合知识库使用权,有权获得乙方业务推广、市场规划等方面的协助支持。

  2.3 甲方有权享受乙方委托的甲方管理城市的服务业务。

  2.4 甲方确保自己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甲方违反此义务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5 甲方承诺不以乙方发展加盟商的商业模式独自发展加盟企业或个人,与乙方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有损乙方利益的活动。甲方违反此义务时,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取消甲方的加盟资格;同时,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6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发布的加盟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加盟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加盟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2.7 甲方在开展IT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___________IT服务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8 甲方在乙方网站申请为加盟商时记录的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及其他联系资料应与加盟申请表中填写的联系资料一致,尤其是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电话及详细地址等资料,是乙方用以确认甲方加盟身份的重要依据。当甲方的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向乙方传真通知函件(公司加盟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个人加盟须在通知函件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特殊情况下按乙方另行要求的方式)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因甲方不及时通知乙方更新联系资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9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加盟商管理户名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加盟商管理户名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1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加盟商大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2.12 甲方将按照乙方制定的加盟机构管理品牌使用费用管理办法定期交纳费用,一级(省级)家盟机构每年_______元,二级(地级)加盟机构每年_______元,三级(县级)加盟机构每年_______元。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加盟商分支机构服务规格为甲方服务,并按合同规定的义务提供相应的管理、技术支持,并尽力使该分支机构有效运行。

  3.2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3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加盟商制度,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加盟商制度。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4 乙方应对甲方的加盟商管理户名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5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将甲方的名称出现在乙方的媒体广告中。

  3.6 乙方持续完善加盟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业务。 

  3.7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加盟商大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使用乙方___________IT服务专家品牌期间,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___________IT服务专家品牌受到各种不利影响与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补偿。由于甲方或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 除经乙方认可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合同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即视为违约,直至取消甲方加盟资格。

  5.免责条款

  5.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禁令等。

  6.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6.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5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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