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合同集合
供货方(甲方): _________茶业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销售任务
甲方向乙方铺货_________万元。铺货金额不计利息。
乙方每年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低于_________万元。完成销售任务的,甲方按销售额的_________%奖励乙方,未完成任务的当年不予奖励。
二、供货价格:
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
1、内在质量:茶叶符合_________省茶叶地方标准。
2、外观质量:按样本提供的外观包装。不退色、不沾污染物、光泽干净,整洁。
四、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提供的礼品盒装如无质量问题,不得退货。超过保质期的袋装产品可以更换,但全年换货的金额不得超过进货金额的千分之五,超过千分之五的部分甲方按一袋人民币一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包装费用。
五、供货时间:
甲方每月按乙方上月报甲方要货计划的数量和品种按时供货给乙方。
六、付款方式:
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时,需按既定的价格、数量验收,结清超过铺货金额的货款。
七、权力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达到质量标准的茶叶。如没有达到质量标准,乙方可提出退或换货;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退货或换货,乙方受到执法部门处罚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费用。
2、乙方按合同规定销售甲方提供的茶叶。如无质量问题不得退货,不得以次品假冒甲方的产品对外销售,损害甲方产品的声誉。否则甲方可依法提出保护。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供货方(甲方): _________茶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县_________镇_________工业园
代表:_________
销售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_________镇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商合同集合
卖方(甲方):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的品种名称:。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三、甲方保证: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所供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同批次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或定点屠宰企业出仓单和动检部门检疫合格证或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并提供每批货品的清单或购物凭证。
四、货物验收:乙方对甲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对交付的货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因质量问题严重或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供货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
卖方(签章):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买方(签章):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货商合同集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福建省科技厅区域重大专项——《铁观音夏暑茶品质改良及其不同风味的加工标准化技术研究》。甲方为项目的申请和应用实施单位,乙方为项目的合作单位。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保证达到项目的预期目标,本着通力合作,共促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协议:
1、甲方为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包括项目实施地点的选择、提供茶叶基地、初制厂与精制厂供项目的实施,以及项目的组织、协调和验收等其他必要条件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乙方为项目的合作单位,承担项目的技术方案制定、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
3、本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申请福建省科技厅区域重大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余项目所需资金由甲方负责筹措。
4、本项目立项后的省级无偿资金由甲乙双方按8:3的比例(即甲方80%,乙方30%)安排使用。甲方掌握的经费主要作为本项目的管理费、实施项目的补贴费用及项目的总结、验收、鉴定费等。乙方掌握的经费主要作为乙方实施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包括乙方的技术成果(专利)的使用费,开展试验研究和进行技术指导的费用,以及参加开发人员的工资及补贴等。甲方应在拨款到位一个月内将由乙方掌握使用的经费(即省科技厅区域重大专项无偿拨款的30%)拨到乙方的银行专用户头。
5、合同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6、本项目前期成果与合作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合作开发成功后,甲方若进行产业化生产,需与乙方另行订立技术合同。申报成果时乙方和甲方顺序排名。
7、合作期间出现争议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解决也可请仲裁部门裁定。
8、本协议一式6份,上交主管部门4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供货商合同集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甲方将从乙方购买甲方自用的(不少于300吨/每年)(指标见附件);
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到货预计以集装罐方式向甲方供应(货到海门港); 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证起45天内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采用信用证方式以美元向乙方支付货款;
5、每批货物到港后,甲方应在港口官方规定的期限内提货,否则所产生的任何滞港等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甲方每批货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双方将按季度定价,并参照台州市场价格(指中国主要供应商);乙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海运提单日起90天信用证付款;
7、乙方将根据甲方工厂现有生产装置和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一个储存集装罐以及一套与之配套的送料系统,包括称重仪,空压机,吸收系统和连接装置等(下文中简称为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但是,乙方不负责甲方工厂生产线的整改;
8、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将在乙方的帮助和监督指导下并根据甲方现有工厂布置及技术要求于20__年上半年尽早安装在甲方工厂;该系统将符合双方的安全标准,并在首次安装后由双方共同签字验收;
9、甲方将负责在设备安装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基础准备工作如土建等,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0、该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不包括储存集装罐)的预算总投资约为29万人民币,包含相关成本如设备,材料成本,运费及技术服务费,实际投资额将在安装完成后以实际总投入为准。双方将等额(50%对50%)分担实际总投资。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将立即汇款14、5万人民币至连云港化物有限公司账户作为50%的预算总投资,安装完成后双方再调整具体金额;储存集装罐将始终作为乙方的财产,系统的其它部分将在一定时期内由双方共同拥有,具体的投资分割单将在项目完成后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将保留在任何情况下合作终止时撤走其所属财产的权利;
11、合作期内,甲方将拥有对全部系统(只要甲方连续地从乙方购买)免费适当(按照乙方要求的规程)使用的权利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对系统损坏负责,乙方将负责年度的养护及定期的检察;
12、甲方只能将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用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的储存和传输,不能用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其它用途以及任何擅自的.改造;
13、乙方将负责储存集装罐的更换和年度检验;
14、每个货罐的货物重量溢缺(提单重量与甲方卸货重量之差)在不超过0、5%时将被忽略不计,溢缺超过0、5%时甲方应予记录并立即通报乙方,并按照乙方建议的方案处理和解决;
15、当甲方购买的量累计达到1000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一部分(占总投资的25%)转让给甲方; 当甲方购买的量累计达到20__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二部分(占总投资的25%)转让给甲方;届时该基本送料系统(集装储罐除外)将归甲方全权所有。
16、协议书双方签字后自上述第一日期起一年(12个月)有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除非任何一方要求终止;
17、若一方想要提出终止该合作,则该方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8、事先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19、该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20、此协议的英文版本内容应与中文版本内容一致,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