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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资产转让协议(4篇)

来源:纷纭教育

实物资产转让协议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东莞市。。。。。。。。。的整体资产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东莞市。。。。。。。。。的所有资产以贰拾陆万元(¥260,000.00)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

  2、在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转让贰拾万元(¥150,000.00)。支付第一期款后,甲方将所有资产交由乙方控制,甲方退出。

  3、待甲方将所有资产交由乙方后,乙方支付剩余款项陆万元(¥60,000.00)。

  第二条 保证

  甲方向乙方声明和保证:

  1、甲方为合同标的的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合同标的的完全处分权。

  2、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甲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抵押、担保、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3、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抵押、担保、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部分权利。

  4、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以致影响资产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5、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

  6、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模具厂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1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收到第一期款后两周日内办理完毕所有转让事宜,必要时乙方协助。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第四条 债权、债务的处理

  甲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及转让变更登记之日前,模具厂对外无任何债务、担保。如有,则由甲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亦不得以模具厂资产承担偿还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

  2、如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可按剩余款项的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3、甲方收款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转让手续的,则按每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东莞市。。。。。。。。。资产对外无任何债务。若债权人要求模具厂依法承担偿还责任且模具厂也已实际履行给付义务的,则甲方应在模具厂履行给付义务之日起三日内,将全部款项支付给模具厂,乙方也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履行付款义务。若甲方在本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将全部款项支付给模具厂,则双方同意由甲方按银行同期银行利率的三倍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起诉。本协议签定地为东莞市东城区。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保证人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物资产转让协议

  合同编号:

  出让方(甲方):杭州汉羽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电话:

  受让方(乙方):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下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本合同以见附件中《质权转让标的清单》中所列的甲方与各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为基础,原借款合同副本、保证合同副本或抵/质押合同副本、抵/质押权利凭证原件、借款借据副本(复印件)、债权转让通知书以及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质权转让价款的划款凭证为本回购合同的见附件,没有副本文件的,应为加盖甲方公章的正本复印件。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一)本合同所称回购型质权转让业务,指依据协议约定,甲方在出让质权的同时,与乙方约定在将来一个确定的日期,以约定价格无条件购回其出让给乙方的质权。

  (二)本合同所称转让标的为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转让的质权。

  (三)本合同所称转让价款为转让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质权交易价款。

  第二条 质权转让

  (一)甲方向乙方申请质权转让时,应当向乙方提交《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申请书》以及乙方要求提供的借款人有关资料,相关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副本或复印件等。

  (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质权转让标的清单》项下的信贷资产主债权及从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债权、利息债权)由甲方转让给乙方,债权转让在甲乙双方之间生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之前,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填写并向乙方提交经其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的《债权转让通知书》。乙方暂不将《债权转让通知书》寄送借款人、担保人。但在甲方不履行回购义务时,乙方有权向借款人及担保人发出该通知。

  第三条 账户监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在乙方开设专用存款账户,户名 ,账号: 。甲方完全履行回购义务前,凡本资产转让协议所涉借款人归还的任何款项应当且仅能进入该账户,该账户不得撤销、转移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同意该专用账户由乙方监管,乙方有权对该账户实施监控。在甲方完全履行回购义务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该账户内资金不得支出,不得质押给第三人,也不得用于清偿或抵销第三人的债权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 转让价款

  (一)本合同项下的转让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二)转让价款支付的前提条件:

  1. 本合同所述的借款合同至今尚未发生违约事件,尚无任何争议或纠纷的发生。

  2. 甲方已将本合同所述的借款合同副本、保证合同副本或抵/质押合同副本、抵/质押权利凭证副本(复印件)以及借款借据副本(复印件)交乙方收执,且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已确认无误。

  3、甲方已将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的债权转让通知书交乙方收执。

  4.双方约定的其他划拨信贷资产转让价款的前提条件: 。

  (三)乙方在甲方满足上述前提条件后 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一次性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 质权回购利率及计息

  (一)本合同执行的年利率为 %。

  (二)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的起息日为转让价款划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日。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按日计息。

  第六条 回购

  (一)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期限为 天。本合同签订之

  日为信贷资产转让日, 年 月 日为信贷资产回购日,回购金额为转让价款加上回购利息,共计 (币种) 元(大写)。

  (二)甲方应于回购日将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和回购利息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回购日,甲方履行完回购义务后,甲方对其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内资金方可支出或进行其它处臵。乙方应将预留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正本、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副本等文件返还甲方。

  第七条 借款人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时,甲方应在接到借款人提前还款的申请后于一个工作日内立即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意一种处理方式:

  (一)要求甲方将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款项立即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由乙方进行监管。

  (二)要求甲方立即履行提前回购义务。借款人提前还款日即提前回购日,甲方将转让价款及回购利息划给乙方,履行回购义务;乙方收妥转让价款及回购利息后,应将债权转让通知书、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副本等文件返还甲方。甲方提前履行回购义务后,甲方对其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内资金方可进行处臵。

  第七条 提前回购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回购其转让给乙方的全部信贷资产:

  1.甲方或借款人生产经营困难、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影响其履行回购或还款义务的。

  2.甲方或借款人依法申请或被第三方申请破产、重组、托管或其他类似法律程序,或者发生合并、分立、重组、兼并、收购、破产等情形。

  3.甲方或借款人出现的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行使债权的情形。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提前回购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支付回购价款的义务,乙方随后将提前回购的质权项下债权转回给甲方。

  (二)甲方提前回购应该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本合同第五条确定的回购利率计算利息,并应于回购当日将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和提前回购利息一次性划入第六条中乙方指定账户。甲方履行完回购责任后,可取回债权转让通知书、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副本文件或复印件。

  (三)除依本条第(一)款、第七条、乙方采取违约救济措施或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形而导致的甲方提前回购的情形外,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回购时,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对方同意,可提前回购。

  第九条 逾期回购

  (一)甲方若在回购日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回购义务,乙方有权自回购日次日起按照 的日利率向甲方计收逾期利息,逾期利息=逾期未付款金额逾期利率逾期天数。

  (二)甲方未履行回购义务的,乙方有权代甲方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依本合同约定留存的《债权转让通知书》,要求借款人向乙方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担保人承担其担保责任。

  (三)甲方未按时履行回购义务的,乙方有权扣划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内资金以及直接从甲方在乙方所有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上扣收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回购而未购回的转让价款、回购利息和逾期利息等应付费用。甲方账户余额不足以扣划的,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收。

  第十条 甲方承诺与保证

  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向乙方作如下承诺和保证:

  (一)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业务,具备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资格。

  (二)甲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应有的内部授权,不违反甲方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转让信贷资产的真实情况,未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提供任何虚假情况。向乙方所披露的信息及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单据、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四)甲方对转让的质权项下债权与借款人未约定抵销、禁止或转让该债权,并保证也不增加类似约定;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借款合同中涉及借款金额、还款日等可能影响乙方债权的要素进行更改。

  (五)甲方所转让的信贷资产项下债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也不存在乙方行使权利的,该债权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未对该债权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担保,且未转让给他人。

  (六)甲方应在回购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回购义务。借款人是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清偿信贷资产本息,均不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按期履行回购责任。

  (七)回购合同签订前及回购期间,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通报甲方及借款人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如甲方故意隐瞒重大事项的,乙方有权随时要求其无条件回购。甲方或借款人发生可能影响甲方回购能力的重大事项,如重组、兼并、收购、撤销和破产清算等,或者经营不善发生严重亏损,以及与第三方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它法律纠纷,应立即通知乙方。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无条件立即承担回购责任。

  (八)本合同签订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减免借款人的债务。

  (九)甲方应当就其与借款人间存在的或即将发生的任何借款合同纠纷书面提请乙方特别注意,甲方与借款人间不存在未提请乙方特别注意的未解决的任何借款合同纠纷。

  (十)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或者借款人/担保人变更住所地或名称时,甲方应在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一)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信贷资产转让、回购有关的律师服务费、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十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甲方应付款项,允许乙方从甲方在乙方所属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上扣划。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与保证

  (一)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业务,具备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资格。

  (二)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应有的内部授权,不违反乙方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为其设定的义务、满足信贷资产转让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期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价款。

  (四)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变更住所地或名称时,应在5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 违约行为

  出现或发生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或视为甲方违约:

  (一)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账户监管”约定义务。

  (二)甲方违反第九条“甲方承诺和保证”中的任一事项。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信贷资产回购义务,或当出现第所列需提前回购的情况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提前回购义务。

  (四)借款人提前还款时,未及时通知乙方或出现其他应通知而未通知乙方的情形。

  (五)甲方存在欺诈行为或有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等原则的行为,损害乙方合法的权益。

  (六)其他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事项。

  第十三条 违约处理

  甲方违约后,乙方有权视甲方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任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甲方限期纠正上述违约行为。

  (二)要求甲方立即履行回购义务。

  (三)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扣划或/和抵销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赔偿因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五)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回购全部信贷资产,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按转让价款的 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七)其他法律规定或允许的违约责任方式。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形下,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支付的转让款项乘以逾期天数乘以万分之 计算。

  第十四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有关事项向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披露给正常业务中所雇用的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人员。

  (二)该文件和资料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

  (三)向的诉前披露或类似披露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披露。

  (四)履行信贷资产告知义务,向债务人及担保人披露拟转让的信贷资产信息。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住所地人民起诉。

  (二)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十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物资产转让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办公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甲方设立“资产管理计划”,以委托资金购买乙方的票据资产。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意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转让标的为乙方依据本合同附件《票据资产转让清单》所列票据项下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票据资产”),相关票据均为乙方已贴现(转贴现)的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以下简称“标的票据”)。

  1.2《票据资产转让清单》内容包括转让标的对应的各票据的票面金额、到期日、付款人名称、转让价款等事项。

  1.3《票据资产转让清单》由甲乙双方以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形式共同确认。

  1.4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转让标的所对应票据的票面总金额由每期《票据资产转让清单》确认,具体详见附件一《票据资产转让清单》。

  1.5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受让的系票据资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转让价款后,转让标的所对应的票据资产权利即不可撤销的转让给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

  第二条转让价款

  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转让价款由每期《票据资产转让清单》确认,具体详见附件一《票据资产转让清单》。

  第三条转让标的之移转和转让价款的支付

  3.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的转让价款当日将《票据资产转让清单》项下标的票据所对应的所有原始权利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票据本身)移交给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或甲方与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共同指定的票据资产服务方。

  3.2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于甲乙双方约定日前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发出划款指令,由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将转让价款划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4.1按照本合同约定发出划款指令,确保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支付转让价款;

  4.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4.3有权行使与标的票据资产或标的票据有关的所有权利;

  4.4因乙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承诺保证给甲方或资产管理计划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5.1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转让价款;

  5.2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或甲方与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共同指定的票据资产服务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5.3在甲方发出有关指令和要求时,协助甲方及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承诺与保证

  6.1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6.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6.1.2甲方保证以合法管理的资金认购转让标的。

  6.2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6.2.1票据真实、有效,记载事项完整;

  6.2.2乙方真实享有完整的票据权利;

  6.2.3票据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应当对其受让的合法性负责;

  6.2.4票据上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

  6.2.5票据上不存在优先于甲方或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票据权利;

  6.2.6票据没有超过票据权利的行使期限;

  6.2.7票据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和完整;

  6.2.8乙方将票据资产依据本协议转让与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背书或任何其他方式将本协议项下之票据资产或其对应的票据再行转让或变相转让与任何第三方(含法律处分和实物处分),也不得设置任何权利;

  6.2.9乙方须确保《票据资产转让清单》上的要素与票据实物相符;

  6.2.10乙方应对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的要式性和文义性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承担审核责任,如发生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买入的本合同项下票据因挂失止付、公示催告、被有权机关采取保全、执行措施等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据款项,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涉票据款项足额划入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账户。

  6.2.11如本合同项下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非因甲方原因导致承兑人拒绝付款时,甲方向乙方主张追索权利,乙方应当在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银行承兑汇票退票后起的3个工作日内自行向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被拒付票据资产对应的票面金额。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本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包括事实与本合同当事人做出的承诺和保证不符的,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项下的票据资产被拒付的,则乙方应向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赔偿金额。赔偿金额=被拒付票据资产对应的票面价款+该被拒票据资产票面金额0.5%/360赔偿金的计算天数。赔偿金的计算天数自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转让价款之日起至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收到乙方退还的转让价款之日止。

  第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实物资产转让协议

  固定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20xx年12月 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

  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 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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