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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作保密协议(3篇)

来源:纷纭教育

代理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乙双方就南京启点教育招生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乙方代理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招生。招生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收取学员培训费用(按甲方提供的宣传单上所列标准收取),不得私自变更收费标准。

  1、 乙方在所收取的学员费用未上缴甲方之前,甲方不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2、 乙方应及时将所报学员的相关信息上报给甲做好记录,乙方应定期主动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

  3、 乙方必须做到在合作期间只能为甲方一家做代理。

  4、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做任何违法和有损甲方利益和形象的活动。

  5、 在培训开班前,学员退学的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应全额退还学员本人。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定期监督乙方工作。

  2、甲方提供乙方招生中所必须的宣传单页和海报。

  3、甲方为乙方在招生中提供相关的咨询保障。

  4、在乙方将学员费用上交甲方后,由甲方负责学员的相关事务。

  5、在培训开班前,学员退学的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应全额退还学员本人。

  6、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

  二、双方权利

  (一) 乙方权利

  1、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招得学员时,甲方应在学员培训开班一周内给予乙方协议所规定的费用提成。

  (二)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监督管理乙方招生的权利。

  2、 在乙方违反协议规定时,甲方可撤消乙方招生代理点。

  三、费用约定

  1、乙方在该项目上,甲方给予乙方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遇学员退费的,乙方不收取退费学员的招生提成。

  3、甲方应在学员开课后一周内支付乙方的招生提成。

  4、甲方只支付乙方招生提成,不另付其它费用。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协议期满后,如双方延长合作期限,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 区域内独家代理甲方产品“河马” 牌车载智能饮水机一事,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保证金 乙方预交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保证金仅作为乙方获得甲方授予独家代理权权益的担保。

  2.代理区域 乙方独家代理区域: 行政区。

  3.代理价格 代理价格严格按照甲方加盖公章的《东方河马车载智能饮水机产品价格表》执行。

  4.代理任务 按甲乙双方达成的协议规定,乙方代理年度销售任务量为人民币 万。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该区域其他分销商直接从乙方进货,签订协议之前甲方原有分销商的销售合同、进货价格不变。

  5.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6.保密约定

  (1)甲方开发的“河马牌智能车载饮水机”产品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非法复制。乙方如有违反,所造成的知识产权纠纷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出于本协议的目的,乙方仅拥有为实施合作而参阅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权利。 乙方承诺不会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非本协议之目的,不会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并且不会向其乙方员工泄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

  (3)甲乙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双方合作的商务及技术内容。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涉及到另一方的商业及其经营秘密时,互相有保守的义务。如因泄漏对方经营秘密、商业机密而造成的损失,则由泄漏责任方负责赔偿。

  7.产品规定: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生产的产品型号、规格、包装、价格。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制定“河马” 牌智能车载饮水机的整体市场的营销规范、销售方案,分行业、分地区的指导价格体系,并自觉遵守。

  2.甲方应本着为乙方着想的原则,负责产品按时足额的供货需求及质量保证。

  3.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并参与制定乙方代理地区的销售方案。

  4.甲方在乙方承诺的代理期限及代理区域内,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解决与其他代理的交叉销售及摩擦问题,并确保公平公正,稳定代理商的销售市场,保护经销商的合法利益。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下列条款进行处罚:

  (1)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单方面调整价格、扰乱市场整体价格体系(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区域价格表除外);

  (2)到已有区域代理的地区销售、造成不正当竞争、损害其他代理商的利益;

  (3)被证实确有损害“东方河马”公司商誉等造成甲方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其他行为。

  6.甲方有对乙方按年度进行考核、评审定级的权利。

  7.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市场咨询。

  8.在产品出现重大技术和质量问题时,与乙方人员尽快(北京市区24小时内,外地48小时内)共同到现场为客户解决问题。

  9.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产品开发或改进意见给予最快答复。如大客户有特殊要求,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产品进行改进,以满足用户的需求,不得影响乙方客户开发进度,甲方若因技术确实达不到则不承担责任。

  10.甲方有义务为其所生产的“河马牌车载智能饮水机”产品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意外伤害提供商业保险。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销售与甲方同类的其它厂家产品。

  2.乙方有权知晓甲方研发及生产方向,以及时调整人力、物力、财力,适应及引导市场。并有权优先试用及销售“河马牌”系列产品。

  3.在市场推广中,乙方有义务负责明确产品的供货需求及销售对象,并向甲方发出产品采购确认单。

  4.乙方负责及时将市场和用户对产品应用的信息反馈给甲方,及时为甲方提供最新的产品信息资料、销售方案、技术动态资料,以便双方共同对产品的销售做出规划。

  5.乙方如需甲方共同进行重要的项目、客户攻关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甲方应及时委派相关人员予以配合,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坚持正派守法经营,避免业务人员弄虚作假给甲乙双方造成商誉及经济上的损失。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产生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有义务维护市场有序稳定,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共同维护整体市场的价格体系。

  8.乙方负责其经销区域直接用户的安装、使用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免费提供零部件。

  第四条 销售行为规定

  1.产品价格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甲方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公司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价格上调,未付款订单按新价格执行;若价格下调,已付款定单按新价格执行。

  2.定货流程

  乙方需要订货或补货时应以甲方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3.付款条件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乙方在与甲方协商确认后填写完整的采购单,将采购单传真至甲方,甲方将在一日内对乙方的订单加盖公章传真至乙方视为采购单被确认,甲方未收到传真或未回传采购单均视为未确认)的三天内把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采购单的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

  4.交货期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货款后的约定期限内交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甲方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产品供应,则每延误一周,按当次货款金额的1%给予乙方延期赔偿。

  5.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

  货物可由乙方自行负责运输,亦可由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手续,运费由乙方负责。如选择甲方代办托运的运输方式,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代乙方向货运公司索赔。

  6.售后服务

  (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一年的保修期,保修期从乙方售出当日算起。在保修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或因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2)如由于产品的设计或制造缺陷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

  (3)在保修期外,甲方将收取维修成本费用等,维修后的产品将享有六个月的保修期。

  (4)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产品集中并按保修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产品后检查损坏情况,在十日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日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予发货。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可以从保证金或乙方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5)对于不能修复的产品,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内

  (6)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技术人员参予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7.关于退换货的规定:

  (1)退货范围及标准、费用:

  甲方产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乙方方可退货。退回货物经甲方清点无误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返还乙方货款,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2)换货范围及标准、费用:

  ①如甲方产品出现质量、型号不符等相关问题的。

  ② 乙方所换产品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的。

  ③甲方负责换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8. 反串货、反低价管理:

  (1)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售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串货。如客户从本地市场购买(仅指零售)或向本地下属单位派发行为及无区域代理客户从乙方购货不属串货行为。

  (2)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串货行为。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串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4)串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零售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串货方,作为对被串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5)乙方在举证他人串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7)如果乙方串货和低价倾销行为累计超过5次,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如果外地客户到乙方地区串货和低价倾销行为累计超过5次,乙方有权申请解除协议并要求返还保证金余额。

  9.商标使用:

  商标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协议项目中规范使用甲方商标,未经甲方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在其他方面使用甲方的商标和文字标志。

  10.其它

  如果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

  第五条 代理商考核及奖惩办法

  1.甲乙双方自签订协议起,乙方若半年内完成该区域年销售任务量三分之一以上则代理资格和不便。

  2.乙方若半年内未完成该区域年销售任务量三分之一,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增设其它代理商或取消乙方独家代理资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还可按返利表享受以下系列优惠。

  说明:

  (1)铺货 即指商家交纳完保证金后,厂家以暂不收款的形式发给乙方的货物,所有权归厂家。

  (2)保证金返还 即指当商家销量达到规定数额时,厂家以现金或等价货物的形式按相应比例返还保证金给商家。

  (3)规模返利 即指在协议执行时商家完成一定规模销量时厂家所应返还给商家的优惠折扣。

  4.销售任务超额完成奖励

  第六条 保证金管理

  1.若乙方累计进货达到销售中的规定额度时,甲方将按规定比例在7日内把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第四条款之规定甲方将安每条款壹万元(大写)的额度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经济及刑事责任的权利;

  3.协议期间乙方因违反本协议而被甲方取消代理权或乙方自动放弃代理权的,保证金将归甲方所有。

  4.双方协议终止时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销售任务,保证金余额将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使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延迟或未能履行本协议,则该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违约方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 违约责任

  1.按照双方协商一致要求终止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任一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受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协议顺延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如续签协议,应在乙方完成销售任务的基础上,本协议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甲方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当增加销售任务。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公证 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本协议附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价格表。

  第十二条 协议补充条款

  1.本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补充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代理方):

  乙方(委托方):

  为了迅速推动[代理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代理经销乙方产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经销乙方拥有版权的或在乙方权利范围内开发或经营的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代理产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对代理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及市场策划;乙方专注于产品设计、开发。

  二、地域

  本协议只在 地区有效(以下简称“本地”)。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与其他地区代理商协商进行地域以外的销售活动。

  三、费用与分成

  1、代理费:在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代理费 元(RMB)划入乙方帐户;乙方应提供准确有效的银行帐号。

  2、销售分成:定价的代理产品,销售额的85%受益归乙方,其余15%归甲方应得分成,每月 日前结算一次,一个月为一结帐周期。

  3、特价的代理产品或促销产品的销售分成,不适用前述之规定,具体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报告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报告,说明甲方在上一结帐周期中的产品出售数量、概况、总销售额、用户信息等资料,并列明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动均须通知乙方。

  五、分销

  甲方可在协议的地域内设置分销商。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代理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有可能将代理产品当作促销赠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动为目的的批发商、零售商及贸易商等。

  六、双方的权责

  1、甲方同意并确认其承担以下主要义务与权利:

  a、 甲方有遵守和维护代理产品市场价格的义务,必须保证该产品的零售价格不低于双方协议的价格。

  b、 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间接使用乙方网站的产品或图案。

  c、 甲方不得有损乙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d、 如果发现他人侵犯代理产品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据乙方的授权,代表乙方追究侵权方的责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类似行为的发生。 e、 甲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修改乙方产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权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a、 乙方拥有所提供的代理产品的版权和所有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内容的版权合法性,保证内容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并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b、 乙方作为代理产品的版权人和所有权人,在甲方与其它代理商发生版权纠纷时,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涉及解决该版权纠纷所需之帮助。

  c、 乙方有权审核宣传方案。

  d、 乙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进,甲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e、 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价格,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f、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动代理产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甲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免费提供给甲方宣传品。

  3、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

  a、 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工作进度表,并有为对方保守技术、信息等秘密的义务。

  b、 均有义务对所得的与双方本次合作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七、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

  a、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

  b、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

  c、于本协议签订日期后出现的;

  d、妨碍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

  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

  2、对履行义务的影响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减轻其影响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八、版权

  甲方承认与该产品相关联的版权价值,确认这一版权的相关权力及利益只属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许可直接或间接利用乙方版权从事任何活动。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使用了乙方版权并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被视为侵权,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协议有效期限和终止

  1、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1年,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违约通知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3、任何一方如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得对方批准后,本协议终止。

  十、其它

  1、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有充裕的时间对协议的内容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已向法律专业人士作出详细的咨询,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3、如就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本协议涉及事宜的执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或其它通讯来往,须以书面文字为准,可采用多种通讯方式,如书信、传真、电传、电报等。

  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法律解释。

  6、本协议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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