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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合同(5篇)

来源:纷纭教育

有限责任公司合同

  为适应中国济济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形势,探索企业咨询服务业的发展新模式,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作各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下列各发起方在__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戌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1 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1.2 本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1.4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各发起人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丁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戊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戌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三章  发起人的权利、义务

  3.1 发起人的权利

  3.1.1 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3.1.2 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1.3 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3.1.4 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本公司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提名,股东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3.1.5 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设监事一人。

  3.1.6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3.1.7 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2 发起人的义务

  3.2.1 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认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本公司所指定的银行帐户。

  3.2.2 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3.2.3 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2.4 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4.1 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4.2 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五章  发起人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5.1 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5.2 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5.3 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六章  本协议的解除

  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6.1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6.1.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的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

  6.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

  6.2 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起人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起诉,级别管辖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  协议的生效

  8.1 本协议一式六份,自发起人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2 如无相反证明,本协议首部列明的日期即为本协议签署的日期。

  第  其他

  9.1 本公司的具体管理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

  9.2 未尽事宜,发起人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的作为推进本公司的设立工作。

  发起人甲(签字):_________   发起人乙(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起人丙(签字):_________   发起人丁(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起人戊(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限责任公司合同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样式一)

  第一章?��总��则

  为加快宁波保税区的开发建设,促进保税区经济繁荣,保证社会效益和投资各方利益,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投资各方:

  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合同公司

  第二条?��合同各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法定地址设在宁波东区

  第四条?��公司为_____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宁波有关条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公司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股东。

  第四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七条?公司以加快宁波保税区开发建设,促进保税区经济繁荣,保证社会效益和投资各方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为经营宗旨。

  第?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保仓储;铂金、铂金镶嵌首饰和工艺品(除金银珠宝)的生产加工。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投资总额万美元。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美万元。

  各投资方出资情况如下:

  甲方:万美元,占?%,在注册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其余在两年内到位,以现金和设备到位。

  乙方:万美元,占?%,在注册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其余在两年内到位,以美元现汇投入。

  第十一条?各投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由公司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十二条?经营期内,投资方不得提前抽回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各投资方对新增注册资本额享受优先认购权。

  第十三条?各投资方转让投资,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在同等备件下,其他投资方对转让投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合同各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分配的董事会名额委派董事参加董事会;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照法律、法规及投资比例获取盈利;

  (四)优先购买其它投资方转让的股本;

  (五)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合同各方的义务:

  (一)按期缴纳认缴的股本;

  (二)依其所认缴的股本额承担公司责务;

  (三)对公司投资缺口,按股本比例分别承担。

  第七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确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决策。对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董事会议一致通过。

  对下列重大事宜,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通过;

  (一)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

  (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

  (三)聘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中方委派三名,外方委派两名,董事_____叁年。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由外方委派。

  第十?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或受董事长委托的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公司总经理提议,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部门和分支机构。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严重失职或不能完成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董事会可随时解聘撤换。

  第九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职工的招聘、解雇、辞职、工资、福利、_____、劳动纪律等规章,由董事会按国家有关制订。

  第二十三条?对董事会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社会_____福利等,由董事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章?��财税、审计

  第二十四条?公司享受宁波保税区的税收优惠待遇,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五条?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

  第十一章?经营期限

  第二十?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年,公司成立日期为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可以在经营期届满个月前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二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九条?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股东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第三十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章程规定的其他终止事由,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股东一方或几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都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各方有权向违约各方索赔。

  第十三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股东任何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缴纳出资额时,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纳付应出资额的违约金给公司,再由公司返还给守允方。如逾期三个月作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四章?��其它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正本陆份,由协议中方签字盖章;外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有效,股东各方各执壹份,公司存档壹份。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合同各方:

  中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外方:

  ����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

有限责任公司合同

  一、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住所:______________

  三、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五、企业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企业经营范围:

  主营:____________________ 兼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固定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投资者姓名、住所及出资额:

  十、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资者按照各自的投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出资者不得中途抽回资本;如需转让,需经其他出资者的同意;

  (三)......(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一、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劳动用工制度:_______________

  十二、企业的解散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投资者转让出资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产生和变更的程序:______________

  十五、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办法:企业按国家规定,依法纳税后的利润,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发生亏损时,亏损分担的原则是: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章程的修改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需要写明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出资人的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限责任公司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签订。

  鉴于:

  1、甲、乙双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具有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乙双方拟实行吸收合并,甲方拟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拟解散并注销。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吸收合并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

  甲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三)企业住所:_______________;

  (四)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截至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经审计并经乙方确认的资产负债表(见附件一),评估报告(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

  (三)企业住所:_______________;

  (四)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五)股东及股本结构情况:______________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____%;

  (六)盈利状况:______________20__年、20__、20__年……[盈利/亏损];

  (七)乙方截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经审计并经甲方确认的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三),评估报告(见附表四)

  第三条合并总体方案

  双方就合并方案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乙双方同意实行吸收合并,甲方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解散并注销;

  (二)甲乙双方合并后,存续公司甲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即合并前甲乙双方的注册资本之和;

  (三)甲乙双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合并及所有与本次合并相关的工商变更。但,合并手续于该日前不能完成时,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办理时限。

  第四条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继承安排

  甲乙双方完成合并及完成所有与本次合并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之日起的所有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甲方无条件承受,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

  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对债权、债务人的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执行。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全部资产及相关的全部文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上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书、各种账目、账簿、设备技术资料等;

  (二)甲方应与乙方共同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并由甲方负担所有资产评估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至合并日,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继续管理其业务。但是,处理财产、承担义务_____________元以上的支出等,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职工安置方案

  乙方全体管理人员及职工,于合并后当然成为甲方管理人员及职工,其工作年限、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不变。个别调换工作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合并手续的办理

  甲乙双方应召开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本协议。一方或双方股东大会未通过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乙双方应于股东大会通过本协议之日起一周内,持该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乙方注销登记和甲方变更登记手续,并提请登记机关予以公告;一方或双方申请未得到审批机关批准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第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各方均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全部必要的授权、批准,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对协议各方已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构成任何不法或违反。

  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因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相关机关备案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甲方资产负债表;

  (二)甲方评估报告;

  (三)乙方资产负债表;

  (四)乙方评估报告;

  (五)甲、乙债权银行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债权、债务继承协议》;

  (六)甲、乙各方关于公司合并的有效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合同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由 等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 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刊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如下:

  投资协议书范本工商标准版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 拟在适当时机,对内部员工转让不超过30%的合同优先股份。合同优先股份的权力和义务:

  a、合同优先股份不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 

  b、享有股份购买、退出的自由;

  c、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d、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e、每年享有5%的保底奖励;

  F、合同优先股份不得向第三方买卖、抵押、转让或质押,双方另约定除外。

  第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之时,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之内缴足)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起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十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12)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五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才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 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除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应由执行董事聘任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三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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