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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制度(4篇)

来源:纷纭教育

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取名为“文学社”。

  第二条:本社由全球华人文学研究创作会,发起,组织,运营。其宗旨是以《文学》平台、《文学》企鹅号、《中国文学网》、《今日头条·文学》为依托,团结全球华人“文学”作家诗人艺术家和有情结文学爱好的企业家,共同发展“文学”事业。

  第三条:本社的主要任务是传承经典,推介新人新作,倾力打造《中国文学作品系列》(小说卷、诗歌卷、散文卷)经典品牌。

  第四条:本社创办《文学》杂志。

  第五条:本社总部设在北京,创作活动中心设在“湖湘文化大本营”长沙市。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社设立理事会和编委会。

  第七条:理事会为组织管理机构,负责本社的发展方向、战略决策,主编、副主编、执行主编的任免。

  第:理事会设:顾问1名,1名,副6名,理事30人。

  第九条:编委会负责平台运营与《中国文学作品系列》丛书的策划、组稿、修改、出版、发行等工作。

  第十条:编委会设:主编1名,副主编3名,修改组长5名,编委20名。

  第十一条:凡是有本事意向的会员均可担任理事,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副主持文学社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将聘请部分文学功底强乐于奉献的会员担任平台、丛书、杂志的主编、副主编。再由主编组建编委会,聘请修改组长和修改。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本社成员享有自由入社和退社的权利:

  (一)凡是主动加入(含被朋友拉入,本人无异议)“《文学》选稿园地”“文学社作品推广”“文学社创作交流”“文学社产品推广”四个群任何一个群,一周内不退群;或主动向《文学》投稿;或在《文学》发表作品,一律视为入社,其资格为文学社预备会员。

  (二)凡是主动向理事会提出申请退社,从“《文学》选稿园地”“文学社作品推广”“文学社创作交流”“文学社产品推广”四个群中全部退群,不再投稿,发表作品,视为退社。

  第十四条:预备会员缴纳会费、注册后,才能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五条:本社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重大决策表决权。

  第十六条:本社社员享有在《文学》平台及相应的群发表作品,推介自我(含企业)的权利。

  第十七条:本社社员享有在《文学》《今日头条·文学》《世界华人文学系列丛书》优先发表权。

  第十:本社社员享有本社组织的作品研讨会、改稿会、采风观光等一切有益文学活动的权利。

  第十九条:本社社员有自觉缴纳会费的义务。个体社员会费暂定每年100元,企业会员每年1000元。

  第二十条:本社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声誉的权利,凡恶意毁坏本社声誉社,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出社,所缴会费一律不退。

  第二十一条:本社社员有繁荣“文学”创作,一齐打造《文学》品牌的义务,凡有本事创作,经常在其他平台发表作品,半年内没有向《文学》投过一篇原创作品的社员视为自动退社,所缴会费一律不退。

  第二十二条:本社社员具有进取宣传推广《文学》,主动订阅《文学》的义务。社员应经常在自我的朋友圈和群内转发《文学》平台发表的作品,在自我的交际圈内推介《文学》。《世界华人文学系列丛书》出版后进取购买,并推荐给亲友。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过多少讨论,已实行。下次修改,须本社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或半数以上会员提议,产生新的修改方案,交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经过。

社团管理制度

  为配合学校的教学改革,促进校园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加强我校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推进社团的健康发展,活跃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社团部应积极地开展社团服务工作,紧扣时代主旋律,积极组织引导校内各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完善校园管理的基础上,促进学生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一、社团部的职能

  1、社团部负责新成立社团的登记,注册。

  2、社团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社团的活动,对学生社团的日常活动进行宏观管理,对社团的工作作原则性指导。

  3、社团部负责审核、考评学生社团上一期的工作,布置下一期的活动计划。

  4、负责对各类学生社团考核评比,评选优秀学生社团,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生社团作出适当处理,并有权解散严重管理不当或有严重违纪、违反章程的社团。

  5、负责对各级社团会长、副会长的工作进行培训、审查和考评。

  二、社团部干部职责

  (一)社团部职责:

  1、社团部管理工作。

  2、传达学校行政会议、团委精神,审批布置并宏观管理社团各项主题活动。

  3、负责社团内部组织建设。

  4、通过考核审查,竞聘,参与社团内部组织建设。

  5、参与社团部后备力量的培养与举荐。

  (二)社团部干事职责:

  1、协助社团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例会出席情况及会议记录。

  3、负责社团整体活动人员调配问题。

  4、负责管理社团内部档案及资料。

  5、负责社团整体宣传报、校报为主办的宣传刊物。

  (三)社团指导老师

  1、协助社团做好申报工作;

  2、指导社团制作活动计划和材料积累;

  3、组织好每次活动。

  三、社团部的管理办法

  (一)社团部设:一名、干事两名。

  (二)社团部由校长室任命,享受中层副职待遇,干事原则上由相关年部干事兼职。干事聘期为一年。干事应当主动团结在社团部周围,在遵守社团部章程的前提下,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完成社团部分配的工作。

  (三)社团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周五下午3、4节课。

  四、社团考核制度

  (一)对社团的考评实行学期评比制,凡在社团部注册的社团都有资格参加评比。

  (二)对社团的考评采取积分制,以量化其工作成果。社团部评分基准为100分,

  其中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情况占10分,各社团的工作计划及活动计划占10分;工作总结点10分;活动记录点20分,一次未交扣5分,扣完为止;例会的到会情况占20分,迟到一次扣3分,缺席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另外30分为各社团活动开展情况的评定分,分数依据所开展活动的意义,规模及效果由社团部评定。

  (三)对社团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年度优秀社团评比的主要依据。

社团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增强学生文学素养,提高学生习作水平,锻炼学生自主创新本事,全面推进我校开心作文教学顺利进行。应全校师生强烈要求,由语文课题组申请,经学校行政批准,特创立汉杰小学“长禾”文学社。“长禾”文学社是全校文学爱好者的组织,它以“团结文学爱好者,提高会员写作本事和文学鉴赏本事,丰富和弘扬学校文化,推动学校精神礼貌建设”为宗旨,在遵守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前提下,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各社员必须严格按照《文学社章程》,合法活动。

  二、文学社机构设置

  “长禾”文学社是校内文学爱好者的合法组织,直接理解各级领导部门的监督。学校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文学社的正常活动,对文学社的活动性质、资料、参与人员以及其他各项工作进行行政指导。

  社长:王中杰

  顾问:张伟

  执行社长:张瑞雪程磊磊

  修改:高李飞

  张瑞雪代表文学社,全面主持和指导社内的工作,负责制订活动方案、整理文件,向社员传达通知。招募、培训和管理社员。

  程磊磊协助社长的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对各部门工作计划进行审定,重大活动提交社委会讨论决定;负责网页美工,画报及宣传资料的设计;负责建设与维护文学社网站的相关工作、把文学社优秀文稿向全国各类纸质刊物推荐;负责学校广播工作。

  高李飞负责文学社的供稿、审稿、定稿、社刊的修改;认真挑选社员来稿,将优秀稿件报社长批阅;负责加强本社海报的制作和本社形象宣传;负责与其他有关社团的沟通合作。

  修改部全体语文教师都是修改部成员,汇集本班稿件,及时报送文学社,并督促本班小记者认真工作。

  记者站每班一名小记者,负责学校的新闻收集和整理,对班级的优秀作文进行报送,并及时写成通讯或者报道递交到社刊修改部。

  三、栏目设计

  1、刊首扉页,卷首语,刊登短小精美的励志类的散文、小说,或观点新颖的指导学生作文类文章。

  2、菁菁学校抒写学生对学校生活的思考,展现汉杰学子的风采。下设三个子栏目:学校写真再现七彩学校生活,记载发生在学校里的真人真事,弘扬真善美,讴歌新时代。青春旋律刊登学生成长中点点滴滴的感悟,张扬孩子个性,呈现别样生活。心灵牧歌刊载励志、感悟人生、哲思、修养类文章或有关亲情、友情、社会万象类文章。

  3、长禾风铃是学生情感创意的摇篮,展现学子的诗情画意。下设两个子栏目:青春诗笺长歌短吟,刊登短小的诗歌,尤其重视歌颂友情、梦想、青春等题材的短诗;七彩散文另类生活,刊登游记和丰富多彩的课外生活的散文。

  4、思绪承载领悟百味人生,寄寓笔者情丝。下设两个子栏目:三悟论坛生活感悟,我看时事、慧眼论文;书香一瓣(读书札记,刊登名著读后感,最喜欢的诗文赏析类的文章。

  5、海阔天空唤起笔者心中意象,笑谈万般人生。下设两个子栏目:梦幻天地想像作文,登载童话、寓言及异想天开的科幻类作品;小说世界迷你小说,登载体裁多样、风格各异的小小说。

  6、百家争鸣此栏目特为汉杰教师而设,是教师发挥才情的沃土。教学感悟,人生情思等等都可汇集于此。

  7、书海拾贝在浩淼的知识海洋中,让我们倘佯在思想者的思想中,获取养分。

  8、世说新语此是活动专栏,让排版中的小块空白充满小幽默、小笑话。

  以上所设栏目,母栏目是纲,不变动,子栏目可视每期稿件资料稍作调整。

  四、文学社会员章程

  凡学校文学爱好者,可自愿到教务处报名,然后经过指导教师的直接面试,合格后,入文学社成为会员,并由社团发给《会员证》,担任相应的职务,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

  1、每班设一名小记者。小记者要加强思想修养,提高写作本事,推荐发展新会员,协助文学社刊物的发行。

  2、文学社会员,每期投稿量不得少于二篇,形式、资料不限。严防抄袭等不良行为。

  3、会员凭证参加文学社举办的文学讲座和其他系列活动。

  4、以自然班成立文学小组。语文教师负责指导,学生会员每班5人,由小记者任小组长。

  5、小记者负责本班稿件的收集、汇总,及时将稿件递交修改部。

  6、文学社负责刊物的发行,每期各班都能获赠若干期刊。

  7、选拔和培养学生修改人员,暂定学生修改3人,负责刊物的宣传、修改及座谈会的组织纪律等,并协助文学社组织和管理小记者。

  五、工作安排

  六月:创刊宣传,制订计划,筹备文学社成立相关事宜

  九月:1、招收新会员。召开文学社全体指导教师会议,制定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布置任务。2、文学社会员培训

  十月:1、文学社会员培训。2、配合“汉杰小学第七届学校文化艺术节”出一期宣传校刊的《长禾故事》。

  十一月:1、文学社社员培训2、配合“家长开放日”出好第七期宣传校报。

  十二月:1、召开总结大会,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2、迎新年,迎新人活动。

  文学社具体活动安排:

  文学社安排活动,活动场地一般定为多媒体教室,时间是每周三午时第三节(特殊情景另行通知),三至六年级每两周培训一次,依序进行。

  六、文学社员的退出

  凡在我校六年级毕业的原文学社社员或因其他原因转出我校的原文学社社员,视自动退出文学社;根据《文学社章程》清除文学社的同学,自清退文件下发时起,自动退出文学社;如因文学社社员本人自愿申请退出文学社的,根据指导教师意见,可自动退出文学社。

  七、文学社活动时间文学社活动方式

  文学社活动时间采取社团统一安排和社团自主安排相结合。其中,每周星期三午时第三节课外活动时间为文学社统一活动时间,其活动地点,由文学社根据活动资料自主安排合理的、安全的活动场所。

  文学社以校报《长禾风》和订阅号《长禾风》为创作基地,开展各项创作活动,其活动形式多样,资料丰富。

  八、文学社的其他工作

  “长禾”文学社的其他未尽事宜,均按《“长禾”文学社章程》进行。

  九、其文学社的解释权归属文学社团组织

社团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学生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各社团必须在学院领导下,在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团委核准确定。

  (三)社团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开展各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和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无严重违纪行为、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团委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注销、备案;协调、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并对社团考核评比等。

  2 .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切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指导单位应是学院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指导老师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

  (3)指导教师统一由团委和指导单位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学校对选聘的指导老师计算兼职课时量。

  (4)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 .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资保障。

  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社团的成立

  1 .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 .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 .社团成立流程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团委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3)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一周内,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4)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社团换届

  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团委同意。

  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人公开选拔由团委负责全程监督,当选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团委审批通过后上岗。

  社团理事会候选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由团委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由团委将无异议提名候选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

  (6)在团委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

  (四)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团委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团委审定后实施。

  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团委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社员登记注册表)交团委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情节严重者需移交团委、学生处处理。

  无团委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团委解散该社团,并通报全院。

  (五)社团活动管理

  1、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聘任指导教师等)上报团委。

  (2)团委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行审批并报党办备案。

  (3)根据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

  (4)团委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安排好指导教师,确定指导教师课时量,社团理事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活动,团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5)活动开展结束后,社团应将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团委。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月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团委社联部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团委审定后报党办批准后方可印刷。

  (六)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4、社团如确定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方可收取,但每学期只收取一次,会费不得超过30元/人。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团委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二)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社团、团委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销等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将按《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受勒令整改处分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开展社团活动,若经考核仍不合格,则解散。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团委有权将其解散。

  实际会员不足10人。

  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组织活动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员解散。

  五、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章程解释权归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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