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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工作

来源:纷纭教育
 关于加强工作, 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 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 (政治局会议

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二日通过)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步 伐,各级和战线要认真贯彻落实同志南 巡重要谈话和政治局全体会议精神,大力加强 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一、新形势下工作的指导思想。

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不 移地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 持“两手抓、两手硬”,强化人民民主专政职能,狠抓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搞好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社会稳 定,保障与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工作的思路要再开阔一点。要把是否有利于解 放和发展生产力、把经济建设搞得更快更好,是否有利 于加快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否有利于维护 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最终目 的和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主要从两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充分发挥 部门在调行经济关系,改善改革开放的法制环境,保护 投资者和敢于改革试验的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能作 用,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大力促进经济建设和改 革开放;二是强化专政手段,保卫,严厉打击 各种犯罪活动,惩治,扫除丑恶现象,推动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和廉政建设,维护社会持续稳定,不仅现在, 而且将来都要保证我国的社会秩序、社会风气好于资本 主义国家和地区,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 会环境。

二、思想,更新观念,增强五个意识。

(一)增强服务意识。工作要紧紧围绕、服从和 服务于经济建设,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和干扰这个中心。 开展外项工作,都要讲求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 果,防止就治安抓治安和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倾向。政 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学习经济知识,了解经济领域 的新情况、新问题,熟悉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 新措施,主动服务,超前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为经济建设服务应通过改进和加强工作,严格 依法办事去实现。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工作,加 强党对工作的领导,决不能把服从和服务理解为政 法工作不重要了。更不能理解为部门可以去做违反 法律规定、超越职权和削弱专政职能的事情。

(二)增强改革意识。改革和发展是稳定的基础。政

法部门要大力支持和促进各项改革开放事业,并加大自 身改革的力度。凡是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改革措施,首 先都应积极支持;个别地方的个别措施明显不妥的, 可以提出意见。对可能产生的某些消极因素,部门 要把工作做在前头,力争将其影响抑制到最低限度。要 清除一切不适应改革开放的旧观念,清理不利于改革开 放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改进治安管理和其他执法 工作,该放宽的大胆放宽,该管严的切实管严,没有把 握的可以进行试验。

以经济特区为工作的试验区,以沿海沿边沿江 开放城市和大城市为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管 理改革以及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 新经验,用以指导和推动全国工作的改革。

(三)增强防“左”意识。战线要警惕右,但更 要重视防止“左”。右主要表现为对一定范围阶级斗争的 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对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 厦和破坏斗争不力,对各种犯罪活动和丑恶现象下不了 手。这种“手软”就是右。但是,“手硬”绝不等于要搞 “左”的一套;也绝不能把运用人民民主专政巩固人民政 权的必要措施视为“左”。在目前情况下,战线防 “左”,主要是防止偏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一遇风吹草 动就自觉不自觉地搞“以阶级斗争为纲”;防止混淆两类 不同性质的矛盾,用对敌专政的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用强制手段解决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防止用过去搞政 治运动、甚至“群众专政”的方法解决社会治安问题;防 止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民群众和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防止消极求稳,用陈旧过时的观念看待改 革开放中出现的新事物;防止把正当的改革开放、领活 经济的措施当成违法犯罪处理,等等。

(四)增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意识。大力促进、维 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对 改革中出现的、涉及群众的、属于内部思想教育和管理 方面的事情,应由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去处理,部 门不要直接出面干预。但要警惕由此而引起的不安定因 素,积极协助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工作。要 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绝不允许滥 用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绝不允许以权谋私,违法 乱纪,贪赃枉法。

(五)增强群众路线意识。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 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作的优良传统。在改革开 放的形势下群众路线并没有过时,依然具有专门工作不 可替代的作用,必须继续坚持和发扬。

要教育广大干警增强群众观念,学会在新形势 下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建立健全各种适合新形势的维护

社会治安的群防群治组织。

要下决心精简上层,充实基层,把工作的重点 放到基层去,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各地依照地方法规,在群众自愿原则下,收取少量 治安费,用于群防群治,是合理的、必要的,但要十分 珍惜民力,加强管理,节俭使用。

国家建立鼓励群众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奖励制度和 社会保障机制。

三、坚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各部门都要坚持 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统一执法思想,坚决纠正存 在的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的问题,提高破案本领和执法 水平,强化打击手段。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项斗争和破案 战役,重点打击犯罪团伙和势力,坚决遏制暴力、 恶性案件增长的势头,进一步缩小重大刑事犯罪上升的 幅度。对企业深化改革过程中发生的报复伤害厂长、经 理的案件,必须及时查清,依法从严处理。

深人开展打告经济犯罪的斗争。继续把惩治贪污贻 赂犯罪放在打击经济犯罪斗争的第一位,充实办案力量, 提高侦破水平,切实纠正对某些案件免诉不当的问题。对 大案要案,各级、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查办,不 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严惩。鉴于诈骗、偷 税抗税、假冒商标等金融、商业活动中的犯罪越来越突 出,部门要把这类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摆上重要位 置。要掌握好和法律,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对经 济纠纷案件机关不要插手,不能把经济纠纷案件混 为诈骗案件处理。

各地区、各部门的党政领导都要增强除“六害”的 政治责任心,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从流出地、流 入地同时查禁、堵截,从严打击。对卖淫黑娼者发现一 个收容一个,进行半年到二年的教育改造。发现有色情 活动的饭店、宾馆、发廊和娱乐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业 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这些单位的负责人,该撤 换的坚决撤换,对其中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争取在近几年内使大中城市和开放地区的卖淫嫖娼活动 大幅度减少或基本制止。

要严厉打击制、贩、运毒品的犯罪活动,坚决铲除 国内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全民 禁毒意识,大力组织戒毒。积极参加联合国禁毒机构对 “金三角”采取的国际禁毒合作行动。

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对大胆改革、敢闯敢试、做 出贡献而有失误的人,处理要更加慎重。凡是和法 律规定不明确的,不要轻易按违法犯罪追究,要注意保 护他们的积极性。对其中确实构成犯罪但罪行较轻、认

罪态度较好的,可以不采取强制措施,允许他们戴罪立 功。

四、(略)

五、进一步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在今年至一九九四年底的三年内,通过持续深入开 展反盗窃斗争,把打击、防范、教育、管理等综合治理 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把 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动员组织起来,形成积极同 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社会风气。

狠抓治安混乱地区的重点治理。今明两年内,要重 点治理好经济特区、沿海沿边沿江开放城市、省会以上 人城市和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以及铁路、公路重点路段 的社会秩序。

对刑满释放、解除人员,一是提倡尽可能由原 单位接收安置,二是鼓励和帮助其自谋职业,三是暂时 元业可就的,由司法行政和劳动部门共同开办以第三产 业为主的经济实体,予以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并积极 帮助其就业,防止流落社会重新犯罪。

六、严格执法,为经济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 务。

在加快改革开放、扩大经济交往的过程中,经济纠 纷和法律事务必然增多,业需加强经济、民事、海事案 件的审判工作和法律监督工作。在经济违法犯 罪案件中,必须注意依法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依法保护技术市场开放,促进科学技术迅速转化为生产 力。

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要对生产、经营、流 通、分配领域内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进行调查研究,本 着慎重从事、促进改革开放、保护改革者的原则,划清 正当经济交往与经济违法犯罪的界限,及时做好司法解 释。

要改革和加强律师、公证工作,积极发展律师、公 证队伍,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维护新的 经济运行机制和经济秩序。适当扩大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的试点,逐步建立一些金融、证券、股票、知识产权和 房地产开发等专业性律师事务所。经批准,在依 法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有选择、有地允许国外、境 外少量律师事务所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海口五 市设立办事机构,作为试点。

要从党内和领导干部抓起,下决心解决以罚代刑、地 方保护主义、说情风和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问题。 在执法活动中严禁搞“利益驱动”,罚没款必须全部 上交财政,不得返还或留用。执法部门的办案经费由各 级财政部门给予保证。

七、(略)

八、改进治安管理和内部保卫工作。

根据加快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特别是加快发展第 三产业的需要,应尽快修订、完善有关管理法规,加强 和改进各项治安管理工作。要适当下放权力,简化手续, 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对流动人口和城镇外来人口,抓紧研究制订一套严 密合理的管理办法,既有利于劳动力流动、就业安置,又 有利于防止犯罪分子混迹其间流窜作案。

要加强工厂、矿山、油田等大中型企业和国家重点 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在企业改革中,内部保卫工作不 能削弱,机构要精干,人员素质要提高。机关、学校、企 事业单位的内部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各单位的党政领 导和主管部门负责,机关不能包办代替。

在机关的领导下,进一步发展保安服务公司,健 全制度,严格管理,制定法规,使之成为一支维护治安 的社会力量。

九、调整人民,理顺、。 现行的人民比较混乱,国家、部门警 察,企业、合同等多种多样,多头管理,执法 和管理工作文叉扯皮,不利于发挥人民的整体效能。 为改变此种状况,由商有关部门提出人民体 剂的改革方案。

应尽快研究确定生产建设兵团、的 法律地位。根据新形势,由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 察院分别商有关部门,提出组织法和组织法 的修改方案。

十、给部门适当增加编制和经费。

随着形势的发展,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这支队 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现有的各级机构要保持稳定。 加强队伍建设首先在于加强教育和训练,提高 现有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把好进入关,清 理、调出不适合做工作的人员,保证干警质量。与 此同时,根据任务发展的需要,逐步给部门增加一 些编制。经济发达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由 省、市、自治区采取适当措施,解决部门警力不足 的问题。

有重点地逐步改善队伍的装备,增加必要的设 施和基本建设投资。今后,每年由各级财政给部门 适当增拨一些经费。

责成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编制和经费的计 划保障机制,使部门的编制和经费随着国民经济的 发展、工作任务的增加而相应地增长。 十一、对企业实行优惠。

企业的主要任务是改造罪犯。为了进一步提高 改造质量,必须改变企业经济负担过重的状况。由 在计划、生产、经营上给企业一些优惠。 今后,国家对狱政建设、于警工资和犯入生活费应给予 保证。

十二、抓紧立法。

当前要抓紧制定《人民法》、《检察官条例》、

《法官条例》、《法》、《惩治贪污贿赂法》、《监管 改造法》、《公证法》、《律师法》、《人民法庭组织条例》、 《劳动教养法》等法律。

〔注〕本文在收入本书时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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