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表
1、1行=附表一(1)2行或附表一(2)1行或附表一(3)[2+3+4+5+6+7行] 2、2行=附表二(1)2行+7行或附表二(2)1行或附表二(3)14行 3、4行=附表二(1)26行, 4、5行=附表二(1)27行, 5、6行=附表二(1)28行, 6、9行=附表一(3)8行
7、10行=主表1-2-3-4-5-6-7+8+9行
8、11行=附表一(1)17行或附表一(2)42行或附表一(3)9行 9、12行=附表二(1)16行或附表二(2)45行
10、13行=主表10+11-12行,如13行≤0,则附表三28行第2列为0 11、14行=附表三55行3列 12、15行=附表三55行4列 13、16行=附表三14行4列
14、17行=附表三15行4列=附表五1行 15、18行=附表三16行4列=附表五6行 16、19行=附表三17行4列=附表五14行 17、20行=附表三39行4列=附表五9行 18、21行=附表三18行4列=附表五39行
(注:附表五39行填写时,应既包含当年度发生的可抵免额,还包含以前年度结转抵免)
当21行>0,且13+14-15+21行<21行时,作如下校验:
当主表13+14-15+21行≤0时,调21行为0,调附表三18行4列为0,调附表五39行为0;
当主表13+14-15+21行>0时,与13+14-15+21与21行比较,按照孰小原则调整21行,同时调附表三18行4列,调附表五39行;
19、22行=附表六7列合计
当22行>0,系统在主表保存环节对22行作如下校验:
当13+14-15-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额(从【弥补亏损信息维护】模块中取“待弥补亏损信息”)<0时,将[(13+14-15)行-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额]的绝对值与附表六6列合计数比较,按照孰小原则填入22行,同时系统提示调整附表六7列合计数与22行数据相等;
当13+14-15-“待弥补亏损信息”(从【弥补亏损信息维护】模块中取“待弥补信息数”)≥0,22行=0,同时系统提示调整附表六7列合计数与22行数据相等;
20、23行=第13+14-15+22行。 21、24行:
23行≤0,且24、25、27、28、29、30行系统自动默认为零,且不可修改; 23行>0时,24行数据受CTAIS2.0系统“待弥补亏损信息”监控,具体关系如下: 当“可弥补亏损信息”≥23行时,24行=23行;
当“可弥补亏损信息”<23行时,24行=“可弥补亏损信息”
当按上述要求得出的24行数据与附表四6行10列数据不符时,系统提示“24行应小于等于附表四6行10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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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5行=主表23-24行 23、26行=25%
24、27行=主表25×26行
若在【2008版汇总(合并)纳税信息维护】模块中维护了“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和“年度就地预缴比例”,且有效期起、止日期在年度申报表的税款所属区间内的纳税人此行的计算规则为:
实行按比例就地预缴汇总(合并)纳税办法的子公司,27行=第25×26行×就地预缴比例(38行)。
25、28行:
(1)本行由附表五的33行相应行次自动导入,并进行比对,28行≤27行,如不符,提示修改28行=27行,附表五相应行次=28行,并提示修改附表五的相应行次。
(2)附表五的34行次由系统自动判断生成:
当附表五47行显示为工业企业,且附表五45行≤100人,46行≤3000万,主表25行≤30万,基本信息“是否从事国家非或禁止的行业”选“是”时,主表28行=主表25行*5%。
当附表五47行显示为其他企业,且附表五45行≤80人,46行≤1000万,主表25行≤30万,基本信息“是否从事国家非或禁止的行业”选“是”时,主表28行=主表25行*5%。
当按上述监控得到的28行数据与该企业年度申报表附表五34行不符时,要求系统在主表保存时,提示“28行与附表五34行数据不符,提示修改附表五=主表28行。
26、29行:根据 CTAIS2.0系统《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文书和“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台帐”,按以下关系自动计算生成,当具体关系如下:
当减免税审批信息+“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台帐”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27行-28行时,29行=减免税审批信息+“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台帐”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
当减免税审批信息+“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台帐”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27行-28行时,再校验“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台帐”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与(27行-28行)的关系,当“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台帐”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27行-28行)时,29行=27-28行;当“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台帐”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27行-28行)时,29行=27-28行-“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台帐”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
当按上述关系计算生成的29行数据与附表五40行不符时,要求系统在主表保存时,提示“29行与附表五40行数据不符,请修改附表五40行”。
27、30行=主表27-28-29行 28、31行=附表六10列合计
29、32行=附表六(13列合计+15列合计)(分国不分项)或17列合计(定率) 32行≤31行,当32行数据与附表六13列+15列合计数有差异时,提示先调附表六13列合计数,再调附表六15列合计数,直至32行数据与附表六13列+15列合计数相等。
30、33行=主表30+31-32行
31、34行根据CTAIS2.02.0记载数据自动导入。
32、35行、36行、37行:对CTAIS2.0系统“2008版汇总(合并)纳税信息维护”中“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类别”为“汇总纳税汇缴企业—总机构”,“跨地区税收转移企业”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地市”或“跨县(区)”的,可手工录入。
33、38行:对CTAIS2.0系统“2008版汇总(合并)纳税信息维护”中“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类别”为“合并纳税企业—子公司”的,38行=CTAIS2.0系统维护信息,其他企业不得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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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9行=34行
35、40行=主表33行-34行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 《收入明细表》(附表一(1)) (一)表内关系 1. 1行=2+13行 2. 2行=3+8行 3. 3行=4+5+6+7行 4. 8行=9+10+11+12行 5. 13行= 14+15+16行
6、 16行:房地产企业涉及预售收入作为三项费用调整基数的应填入此行,填报口径=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收入-会计上预售转销售收入(可以为负数),“会计上预售转销售收入”仅指新税法下确认预售收入,且已作为计提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基数的预售收入,否则应在附表三第52行填列。 7. 17行=18+19+„26行 (二)表间关系
1.1行=附表八4行(系统可设置先填写附表一(1),再将此数字自动带入附表八4行)
2.2行=主表1行
3.13行=附表三2行3列(可以为负数) 4.17行=主表11行
《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一(2)) (一)表内关系
1. 1行= 2+19+25+35行=主表1行 2. 2行=3+10+18行 3. 3行=4+5+6+7+8+9行 4. 10行=11行+12行+„+17行 5. 19行=20+24行 6. 20行=21-22-23行 7. 25行=26+33+3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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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6行=27+28+„+32行 9. 35行=36+37行 10、38行=39+40+41行 11.42行=43+44+„+48行 (二)表间关系
1.1行+38行=附表八4行(系统可设置先填写附表一(2),再将此数字自动自动带入附表八4行)
2.38行=附表三2行3列 3、1行=主表1行 4、42行=主表11行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附表一(3)) (一)表内关系 1. 1行=2+3+„+9行 2. 10行=11+12+13+14行 3. 15行=1行-10行 4. 16行=15行÷1行 (二)表间关系
1. 2+3+4+5+6+7行=主表1行 2. 8行= 主表9行(可放在校验中)
3. 9行=主表11行
4. 10行=主表16行=附表三14行4列。
《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二(1)) (一)表内关系 1.1行=2+7+12行 2.2行=3+4+5+6行 3.7行=8+9+10+11行 4.12行=13+14+15行
5.15行:房地产企业涉及预售收入作为三项费用调整基数的应填入此行,填报口径=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1-计税毛利率)-会计上预售转销售收入*(1-对应计税毛利率)(可为负数),“会计上预售转销售收入”仅指新税法下确认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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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收入,且已作为计提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基数的预售收入,否则应在附表三第52行填列。 6.16行=17+18+19+20+21+22+23+24行 7.25行=26+27+28行 (二)表间关系 1.2+7行=主表2行
2.12行= 附表三21行4列(可为负数) 3.16行=主表12行
4.26行=主表4行,应和2005版利润表14行年累计数或2007版利润表4行本年金额一致
5.27行=主表5行,应和2005版利润表15行年累计数或2007版利润表5行本年金额一致
6.28行=主表6行
7. 15行=附表三21行4列(可为负数)
《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二(1))补充资料
1.本表填报对象为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二(1)的纳税人,其中“销售(营业)成本”相关栏次以及“制造费用”相关栏次仅适用制造业纳税人;
2.各项目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分析填列;
3.“存货年初余额”和“存货期末余额”分别等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并由该数带入;
4.“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填列接受投资者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盘盈等方式取得存货的成本;
5.“存货跌价(减值)准备”指因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而计提且计入当期损益的跌价(减值)准备,减去因价值恢复而在原已计提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的准备,金额等于附表十第2行第5列,并由该数带入;
6. “当期毁损或盘亏存货”指当期毁损或盘亏存货货成本扣减累计跌价准备后的金额,即账面价值;
7. “其他方式发出的存货”填报除计入直接材料以外方式如对外投资、非货币性交换、债务重组、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等方式发出存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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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12行等于附表二(1)第2行与附表二(1)第7行之和;
9.工资薪酬控制关系:3行+13行至16行1列+18行至22行1列+13行至16行2列+18行至22行2列+13行至16行3列+18行至22行3列≤附表三22行至25行1列+附表三30行1列+附表三34行1列+附表三35行1列,该等式不成立则不可保存本补充资料并作提示;
10.第39行第1列应等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二(1)第26行;
11.第39行第2列应等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二(1)第27行。
《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二(2)) (一)表内关系
1. 1行=2+17+31+38行。 2. 2行=3+11+15+16行。 3. 3行=4至10行合计。 4. 11行=12+13+14行。 5. 17行=18+30行。
6. 18行=19+20―21+22―23+24+25+26+27―28+29行。 7. 31行=32+36+37行。 8. 32行=33+34+35行。 9. 38行=39+40行。 10. 41行=42+43+44行。
11. 45行=46+47+48+49+50行。 (二)表间关系 1.1行=主表2行 2.41行=附表三21行4列 3.45行=主表1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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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附表二(3)) (一)表内关系
1.1行=2+3+4+5+6+7+8+9+10行 2.11行=12+13行 3.14行=1-11行 (二)表间关系 14行=主表2行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
本表*号部分灰化,不得填报,本表帐载金额除*号栏外为必填项目(可为0),不填报则系统提示相关栏次须填报。
(一)表内关系 1、1行=2+„+19行 2、20行=21+„+40行 3、41行=42+„+50行
4、55行=1+20+41+51+52+53+54行 5、3列≥0,4列≥0 (二)表间关系及其他
1、2行:1列、2列、4列不可录入;3列=表一(1)13行或表一(2)38行,事业单位可直接填写
2、3行:1列、4列不可录入;2列可手工录入,录入数据应≥0;3列=2列 3、4行: 1列>2列时,3列=1列-2列
4、5行:当1列<2列时,3列=2列-1列;当 1列>2列时,4列=1列-2列
5、6行:1列、2列、3列不可录入;4列=附表十一5列合计行 6、7行:
当附表十一10列合计≥0时,4列=附表十一10列 合计行 当附表十一10列合计<0时,3列=附表十一10列 合计行的绝对值 7、8行、9行:
当2列-1列≥0时,3列=2列-1列; 当2列-1列<0时,4列=1列-2列 8、1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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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2列-1列≥0时,3列=2列-1列; 当2列-1列<0时,4列=1列-2列 9、12行:1列、2列、3列不可录入;
当附表六2列合计行≥0时, 4列=附表六2列合计行 10、13行:1列、2列、4列不可录入;
当附表六2列合计行<0时, 3列=附表六2列合计行的绝对值
11、14行:1列、2列、3列不可录入;如填附表一(三)的纳税人,则4列=附表一(3)10行,如为其他纳税人,可手工录入
12、15行:1列、2列、3列不可录入;4列=附表五1行 13、16行:1列、2列、3列不可录入;4列=附表五6行 14、17行:1列、2列、3列不可录入;4列=附表五14行 15、18行:1列、2列、3列不可录入;4列=附表五39行 16、19行:
当2列-1列≥0时,3列=2列-1列; 当2列-1列<0时,4列=1列-2列
19行设置下拉菜单,设:(1)执行新准则的固定资产盘盈(纳税调增);(2)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调增);(3)采用备抵法核算的企业收回已在税收上核销的坏帐(纳税调增);(4)与未确认融资收益相关的在本期冲减的财务费用(纳税调减);(5)以前年度已作纳税调减的接受捐赠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持有5年以上的股权转让收入等(纳税调增);(6)无法支付的包装物押金;(7)境外营业机构在境外已纳的属于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纳税调减);(8) 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9)搬迁收入(10)其他
17、20行:1列、2列不可录入
18、21行:1列、2列、3列不可录入;4列=附表二(1)12行或附表二(2)41行,事业单位可直接填写
19、22行:3列=1列-2列≥0
4列提示:原工效挂钩企业动用98年以后(2006年前)新结余可作纳税调减,与“工效挂钩管理台帐”新结余校验,4列小于98年以后新结余。
20、23行: 3列=1列-2列,
4列提示:原工效挂钩企业动用98年以后(2006年前)新结余而影响职工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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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作纳税调减
21、24行:当1列>2列时,3列=1列-2列
22. 25行:4列不可录入;2列≤22行2列*2%,当1列≥2列时,3列=1列-2列 23.26行:
2列=1列*60%与附表一1第1行[或附表一(2)1行+38行或附表一(三)3行+7行]*5‟取小数自动导入(系统设置先填附表一,再填附表三),3列=1列-2列
24.27行:1列、2列不可录入;3列=附表八7行;4列=附表八10行 25. 28行、29行、30行:4列不可录入;当1列≥2列时,3列=1列-2列 28行2列=主表13行*12%
28行3列弹出提示框“如调增的是汶川地震捐赠,本行调增部分请在40行作调减”。 26.31行、32行、33行:2列、4列不可录入;3列=1列 27. 34行、35行:
当1列≥2列时,3列=1列-2列; 当1列<2列时,4列=2列-1列
35行设置下拉菜单,由纳税人选择项目并填写金额。其中列明项目“1、补充养老保险;2、补充医疗保险”,两个项目均按附表三设1、2、3、4列(列间关系同上,每列合计数对应35行1、2、3、4列),“1、补充养老保险“2列≤22行2列*5%,“2、补充医疗保险“2列≤22行2列*5%
28.37、38行:2列、4列不可录入;3列=1列
29、39行:1列、2列、3列不可录入;4列=附表五9行 30.40行:
当1列≥2列时,3列=1列-2列; 当1列<2列时,4列=2列-1列
40行设置下拉菜单,由纳税人填写调整项目。其中列明项目“1、28行调增的汶川地震、奥运会等全额捐赠支出”;2、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应销售的商品成本;3、股份支付;4、辞退福利;5、实际发生的上期已作纳税调整的预计负债;6、其他。
31.41行:1列、2列不可录入 32.42行:
当1列≥2列时,3列=1列-2列; 当1列<2列时,4列=2列-1列 33.43行:1列、2列不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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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附表九1行7列≥0时,3列=附表九1行7列; 当附表九1行7列<0时,4列=附表九1行7列的绝对值 34.44行:1列、2列不可录入;
当附表九7行7列≥0时,3列=附表九7行7列; 当附表九7行7列<0时,4列=附表九7行7列的绝对值 35.45行:1列、2列不可录入;
当附表九10行7列≥0时,3列=附表九10行7列; 当附表九10行7列<0时,4列=附表九10行7列的绝对值 36.46行:1列、2列不可录入;
当附表九15行7列≥0时,3列=附表九15行7列; 当附表九15行7列<0时,4列=附表九15行7列的绝对值 37.47行:
当附表十一16列合计<0时,3列=附表十一16列的绝对值 当附表十一16列合计≥0时,4列=附表十一16列 38.48行:1列、2列不可录入;
当附表九16行7列≥0时,3列=附表九16行7列; 当附表九16行7列<0时,4列=附表九16行7列的绝对值 39.49行:1列、2列不可录入;
当附表九17行7列≥0时,3列=附表九17行7列; 当附表九17行7列<0时,4列=附表九17行7列的绝对值 40. 50行:
当1列≥2列时,3列=1列-2列; 当1列<2列时,4列=2列-1列
50行设置下拉菜单,设1、以前年度已纳税调增的开办费;2、其他 41. 51行:1列、2列不可录入;
当附表十17行5列≥0时,3列=附表十17行5列; 当附表十17行5列<0时,4列=附表十17行5列的绝对值 42. 52行:1列、2列不可录入; 43.53行:1列、2列、4列不可录入;3列≥0
44.54行设置下拉菜单,设1、无法支付的包装物押金;2、07年汇缴的汇兑损益;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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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55行1列、2列不可录入;3列=主表14行;4列=主表15行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四) (一)表内勾稽关系: 1、4列=2列+3列
2、9列=第5+6+7+8列(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
3、第10列=第4列负数的绝对值-9列,且≤4列负数的绝对值(4列为正数的年度不填),第10列1行至5行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第1行10列=第1行4列负数的绝对值-第1行9列,且≤第6行4列
第2行10列=第2行4列负数的绝对值-第2行9列,且≤第6行4列-第1行10列
第3行10列=第3行4列负数的绝对值-第3行9列,且≤第6行4列-第1行10列-第2行10列
第4行10列=第4行4列负数的绝对值-第4行9列,且≤第6行4列-第1行10列-第2行10列—第3行10列
第5行10列=第5行4列负数的绝对值-第5行9列,且≤第6行4列-第1行10列-第2行10列—第3行10列—第4行10列
上述各行两者取小值;且第6行10列≤第6行4列
4、当第2行(第二年)、第3行(第三年)、第4行(第四年)、第5行(第五年)的第4列≤0时,则相应的第5列(第二年)、第6列(第三年)、第7列(第四年)、第8列(第五年)各行均为0
5、第11列=第4列负数的绝对值-第9列-第10列(4列为正数的年度不填) 6、第10列6行=第10列第1+2+3+4+5行;第10列6行的合计数≤第4列6行 7、第11列7行=第11列第2行+3行+4行+5行 (二)本表与主表的关系 第10列6行=主表第24行
《税收优惠明细表》(附表五) (一)表内关系
1.1行=2+„+5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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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行=7+8行 3.9行=10+11+12+13行
4.10行填报金额大于零的,则增加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
况归集表》(见后页)界面,且该表37行应等于前述10行填报金额,否则不予保存。
研发项目
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已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费用除外)
年度 金额单位: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费 用 项 目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1.材料 2.燃料 3.动力费用 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 1.工资、薪金 2.津贴、补贴 3.奖金 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 (按规定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的仪器和设备除外)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仪器 2.设备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租赁费 1.仪器 2.设备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1.软件 2.专利权 3.非专利技术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26 27 28 29 30
七、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 1.新产品设计费 12
发生额 31 32 33 34 35 36 37 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3.技术图书资料费 4.资料翻译费 合计数(1+2+3···+34) 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专项拨款 加计扣除额(35-36)×50% 13
5.14行=15+25+29+30+31+32行 6.15行=16+„+24行 7.25行=26+„+28行 8.33行=34+„+38行
9.35行填报金额大于零的,则增加填报《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见后页)界面进行填报,否则不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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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年度
单位:万元
研发项目编号 科目 累计发生额 内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其中:人员人工 直接投入 折旧费用与长期 费用摊销 设计费 设备调试费 无形资产摊销 其他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其中:境内的外部研发投入额 研究开发投入额(内、外部)小计
RD01 RD02 RD03 … RD… 合计 15
10.40行=41+„+44行
11.45、46、47为必填项目(可填0),不填报系统提示相关行次须填报,否则不能保存。
(二)表间关系
1.1行=附表三15行4列=主表17行; 2.6行=附表三16行4列=主表18行; 3.9行=附表三39行4列=主表20行; 4.14行=附表三17行4列=主表19行;-
5.2行-5行,7-8行、10-13行、16-24行、26-32行、35行、37行、38行、39行,由CTAIS2.0系统审批工作流或文书流进行监控,如果该属期没有相应减免税信息的,系统应监控申报,不得录入数据。
CTIAS2.0中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表”、“企业所得税过渡期税收优惠维护”中已经维护的各类所得税优惠信息。 6、36行灰化
7、37行“过渡期税收优惠”行次设下拉菜单(可多选),设:1、就业再就业;2、奥运会和世博会;3、社会公益;4、债转股、清产核资,重组、 改制,转制等企业改革;5、涉农和国家储备;6、单项优惠;7、高新技术;8、港口码头建设企业“五免五减半”;9、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10、中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免征“免二”;11、保税区内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12、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能源交通项目);13、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两个密集型”企业);14、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000万美元项目);15、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港口码头项目);16、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8、38行“其他”行次下拉菜单,设:1软件企业;2、集成电路企业;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4、动漫企业、5、转制文化企业、6、其他” 9、39行=附表三18行4列;
受相应的减免税备案和减免税审批信息监控,39行=当年发生的投资抵免+以前年度结转抵免在本年扣除数,如没有减免税相关信息,则此行不得录入数据。
10、33行=主表28行 11、40行=主表29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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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中审批有“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种类的,则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1行、42行、43行对应栏允许填入数据,且不能大于减免税信息中当年及前五年余额之和; 13、对《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中审批有“其他抵免”种类的,则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4行“(四)其他”栏允许填入数据,且不能大于减免税信息中当年前五年余额之和。
14、注:(1)地方债券利息收入填报口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部分,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5行次“4、其他”。(2)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填报口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9】99号)规定,对企业持有2011年-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部分,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8行次“2、其他”。
《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附表六)
本表设置“分国不分项抵免”和“定率抵免”两项选择,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时,17列不可录入;选择“定率抵免”时,11列至16列不可录入。
表内打“*”处不可录入。
间接抵免各行中第14列、第15列、第16列可以填报。 (一)表内关系 1、2列≥0
2、6列=3列-4列-5列。 3、8列=6列—7列。 4、10列=8列×9列。 5、14列=12列—13列。
6、第13列“本年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款”。第12列某行≤同一行次的第11列,第13列=第12列;当第12列某行≥同一行次的第11列,第13列=第11列。 7、第14列“未超过境外所得税款抵免限额的余额”:本列各行=同一行次第12列—13列,当计算出的值≤0时,本列该行为0。
8、第15列“本年可抵免以前年度所得税额”:本列各行≤同一行次的第14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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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间关系
1.第2列合计行=附表三第12行第4列。 2.第7列合计行=主表第22行。 3.第10列合计数=主表第31行。 4.13列合计行+15列合计行=主表32行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附表八) (一)表内关系 1.3行=1行-2行
2.5行=15%(自动带出可修改) 3.6行=4行×5行
4.当3行≤6行时,7行=2行;当3行>6行时,7行=1行-6行 5.当3行≥6行时,8行=3行-6行;当3行<6行时,8行=0 6.当3行≥6行时,10行=0;
当3行<6行时,且6行6行-3行<9行时,10行=6行-3行; 当3行<6行且6行-3行≥9行时,10行=9行
7.5行设下拉菜单,设:(1)30%、(2)15%、(3)0%”,当选择30%时,系统自动与基础信息核对表的行业类型比对,是否为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如比对一致,系统再提示:是否为酒类制造,如“是”,提示修改行业类型或选择15%;如“不是”,可选择30%。如比对不一致,提示修改行业类型或选择15%;选择0%时,系统提示烟草企业。
8.11行=8行+9行-10行 (二)表间关系 1.4行:
填报附表一(1)的纳税人,第4行=附表一(1)表第1行; 填报附表一(2)的纳税人,第4行=附表一(2)表第1行+第38行 填报附表一(3)的纳税人,第4行=主表第1行 2.7行=附表三27行3列 3.10行=附表三27行4列
4.9行金额与台帐金额比对,当9行≤台帐金额时,可以申报;当9行>台帐金额时,系统不能申报,提示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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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附表九)
本表3列灰化不填报
(一)表内关系
1.各列1行=各列2行+3行+4行+5行+6行 2.各列7行=各列8行+9行
3.各列10行=各列11行+12行+13行+14行
4.各列18行=各列(1行+7行+10行+15行+16行+17行) 5.7列(2行至6行)=5列-6列(2行至6行) 7列(8行、9行)=5列-6列(8行、9行) 7列(11行至17行)=5列-6列(11行至17行) (二)表间关系
1.当1行7列≥0时,1行7列=附表三43行3列;当1行7列<0时,1行7列的绝对值=附表三43行4列
2.当7行7列≥0时,7行7列=附表三44行3列;当7行7列<0时,7行7列的绝对值=附表三44行4列;
3.当10行7列≥0时,10行7列=附表三45行3列,当10行7列<0时,10行7列的绝对值=附表三45行4列;
4.当15行7列≥0时,15行7列=附表三46行3列,当15行7列<0时,15行7列的绝对值=附表三46行4列;
5.当16行7列≥0时,16行7列=附表三48行3列,当16行7列<0时,16行7列的绝对值=附表三48行4列;
6.当17行7列≥0时,17行7列=附表三49行3列,当17行7列<0时,17行7列的绝对值=附表三49行4列
《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附表十) (一)表内关系
1.17行(1至5列)=1行+„+16行(1至5列)
2.5列=3列-2列 (二)表间关系
当17行5列≥0时,17行5列=附表三51行3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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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17行5列<0时,17行5列的绝对值=附表三51行4列
《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十一) (一)表内关系: 1.6列=7列+14列
2.10列=7列-(8列+9列) 3.14列=11列-12列 4.15列=11列-13列
5.16列=14列-15列 (二)表间关系
1、第5列合计行的绝对值=附表三第6行第4列
2、当第10列合计数大于0时,第10列合计数等于附表三第7行第4列;当第10列合计数小于0时,第10列合计数的绝对值等于附表三第7行第3列 3、当第16列合计数大于0时,第16列合计数等于附表三第47行第3列;当第16列合计数小于0时,第16列合计数的绝对值等于附表三第47行第4列
《关联关系表》(附表十二(1)) 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无
(二)表间关系
1.《购销表》(表三)、《劳务表》(表四)中的“境外关联方名称”和对应的“国家(地区)”信息均应来自于本表。
2.《融通资金表》(表七)中的“境外关联方名称”、“境内关联方名称” 和对应的“国家(地区)”信息均应来自于本表。
《关联交易汇总表》(表十二(2)) 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2列=第4列+第7列; 2.第3列=第2列/第1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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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5列=第4列/第1列; 4.第6列=第4列/第2列; 5.第8列=第7列/第1列; 6.第9列=第7列/第2列;
7.“合计”行第1列=第1列1至11行合计; 8.“合计”行第2列=第2列1至11行合计; 9.“合计”行第4列=第4列1至11行合计;
10.“合计”行第6列=“合计”行第4列/“合计”行第2列; 11.“合计”行第7列=第7列1至11行合计; 12.“合计”行第9列=第9列1至11行合计;
13.“合计”行第9列=“合计”行第7列/“合计”行第2列。 (二)表间关系
1.材料(商品)购入第1列=表3购销表第1项; 材料(商品)购入第4列=表3购销表第4项; 材料(商品)购入第7列=表3购销表第7项。 2.商品(材料)销售第1列=表3购销表第; 商品(材料)销售第4列=表3购销表第11项; 商品(材料)销售第7列=表3购销表第14项。 3.劳务收入第1列=表4劳务表第1项; 劳务收入第4列=表4劳务表第4项; 劳务收入第7列=表4劳务表第7项。 4.劳务支出第1列=表4劳务表第; 劳务支出第4列=表4劳务表第11项; 劳务支出第7列=表4劳务表第14项。
5.受让无形资产第1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1列; 受让无形资产第4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2列; 受让无形资产第7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4列。 6.出让无形资产第1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6列; 出让无形资产第4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7列; 出让无形资产第7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9列。 7.受让固定资产第1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1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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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固定资产第4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2列; 受让固定资产第7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4列。 8.出让固定资产第1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6列; 出让固定资产第4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7列; 出让固定资产第7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9列。
9.融资应计利息收入第4列=表7融通资金表境外定期融资应计利息收入合计(第9列);
融资应计利息收入第7列=表7融通资金表境内定期融资应计利息收入合计(第9列);
融资应计利息支出第4列=表7融通资金表境外定期融资应计利息支出合计(第8列);
融资应计利息支出第7列=表7融通资金表境内定期融资应计利息支出合计(第8列)。
《购销表》(附表十二(3)) 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总购销”第1项“购入总额”=“总购销”内第2项“进口购入”+“总购销”内第5项“国内购入”
2.“总购销”第2项“进口购入”=“总购销”内第3项“非关联进口”+“总购销”内第4项“关联进口”。
3.“总购销”第5项“国内购入”=“总购销”内第6项“非关联购入”+“总购销”内第7项“关联购入”。
4.“总购销”第“销售总额”=“总购销”内第9项“出口销售”+“总购销”内第12项“国内销售”
5.“总购销”第9项“出口销售”=“总购销”内第10项“非关联出口”+“总购销”内第11项“关联出口”
6.“总购销”第12项“国内销售”=“总购销”内第13项“非关联销售”+“总购销”内第14项“关联销售”
(二)表间关系
1.“总购销”第1项“购入总额”=表2第1行第1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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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购销”第4项“关联进口”=表2第1行第4列 3.“总购销”第7项“关联购入”=表2第1行第7列 4.“总购销”第“销售总额”=表2第2行第1列 5.“总购销”第11项“关联出口”=表2第2行第4列 6.“总购销”第14项“关联销售”=表2第2行第7列
《劳务表》(附表十二(4)) 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项=第2+5项 2.第2项=第3+4项 3.第5项=第6+7项 4.第=第9+12项 5.第9项=第10+11项 6.第12项=第13+14项 (二)表间关系
1.第1项=表二第3行(劳务收入)第1列(交易总金额) 2.第4项=表二第3行(劳务收入)第4列(境外关联交易:金额) 3.第7项=表二第3行(劳务收入)第7列(境内关联交易:金额) 4.第=表二第4行(劳务支出)第1列(交易总金额)
5.第11项=表二第4行(劳务支出)第4列(境外关联交易:金额) 6.第14项=表二第4行(劳务支出)第7列(境内关联交易:金额)
《无形资产表》(附表十二(5)) 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列=第2+3+4+5列 2.第6列=第7+8+9+10列 3.第8行=第1+2+3+4+5+6行 4.第15行=第9+10+11+12+13行 5.第16行=第8+15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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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间关系
1. 第16行第1列=(表二)第5行第1列 2. 第16行第2列=(表二)第5行第4列 3. 第16行第4列=(表二)第5行第7列 4. 第16行第6列=(表二)第6行第1列 5. 第16行第7列=(表二)第6行第4列 6. 第16行第9列=(表二)第6行第7列
《固定资产表》(附表十二(6)) 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列=第2+3+4+5列 2.第6列=第7+8+9+10列 3.第7行=第1+2+3+4+5+6行 4.第14行=第9+10+11+12+13行 5.第15行=第7+14行 (二)表间关系
1. 第15行第1列=(表二)第7行第1列 2. 第15行第2列=(表二)第7行第4列 3. 第15行第4列=(表二)第7行第7列 4. 第15行第6列=(表二)第8行第1列 5. 第15行第7列=(表二)第8行第4列 6. 第15行第9列=(表二)第8行第7列
《融通资金表》(附表十二(7)) 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境外合计栏=境外定期融资栏次合计+境外其他合计 2.境内合计栏=境内定期融资栏次合计+境内其他合计 3.总计栏=境外合计+境内合计 (二)表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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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外“应计利息支出”列“总计”=表2(《关联交易汇总表》)“融资应计利息支出”行第4列
2.境内“应计利息支出”列“总计”=表2(《关联交易汇总表》)“融资应计利息支出”行第7列
3.境外“应计利息收入”列“总计”=表2(《关联交易汇总表》)“融资应计利息收入”行第4列
4.境内“应计利息收入”列“总计”=表2(《关联交易汇总表》)“融资应计利息收入”行第7列
《对外投资情况表》(附表十二(8)) 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被投资外国企业总股份信息”及“企业持有被投资外国企业股份信息”列6=列5/列1
2.“五、被投资外国企业年度所得税税负信息”列9(税后利润)=列7(应纳税所得额)—列8(实际缴纳所得税)
3.“五、被投资外国企业年度所得税税负信息”列10(实际税负比率%)=列8(实际缴纳所得税)/列7(应纳税所得额)
4.“七、企业从被投资外国企业分得的股息情况”列14(比例%)=列13(本年度实际分配股息额)/列12(本年度应分配股息额)
(二)表间关系:无
《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附表十二(9)) 表内表间关系 (一) 表内关系:
1.“合计”=“第1行”至“第17行”的加总 (二)表间关系: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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