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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电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来源:纷纭教育
东海拉尔发电厂 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2012-10-10 发布 2012-12-01 实施

华能东海拉尔发电厂 发布

前 言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以及华能集团《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结合华能东海拉尔发电厂具体情况而编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本制度有关的历次版本同时废止。 本预案由安监科归口管理。 本预案起草部门:安监部 本预案审核人:刘明宇 本预案审定人:戴山坤 本预案批准人:陈彦硕

本预案2012年10月10日首次发布。

目 录

前 言 审 批 页

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

编制目的 ..................................................... 编制依据 ..................................................... 适用范围 ..................................................... 工作原则 ..................................................... 预案体系 ..................................................... 2 风险分析 ........................................................

公司概况 .....................................................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 突发事件分级 ................................................. 3 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

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 职责 ......................................................... 4 预防与预警 ......................................................

危险源监控 ................................................... 预警行动 ..................................................... 信息报告与处置 ............................................... 5 应急响应 ........................................................

应急响应分级 ................................................. 启动条件 ..................................................... 响应程序 ..................................................... 应急结束 ..................................................... 6 信息发布 ........................................................ 7 后期处置 ........................................................ 8 应急保障 ........................................................

通信与信息保障 ............................................... 应急队伍保障 ................................................. 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保障 ....................................... 应急经费保障 ................................................. 应急医疗保障 ................................................. 应急后勤保障 ................................................. 其它应急保障 ................................................. 9 演练与培训 ......................................................

培训 ......................................................... 预案演练 ..................................................... 10 奖惩 ...........................................................

11 附则 ........................................................... 12 附件 ...........................................................

前 言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以及华能集团《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结合东海拉尔发电厂具体情况而编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本制度有关的历次版本同时废止。 本预案由安监科归口管理。 本预案起草部门:安监部 本预案审核人:刘明宇 本预案审定人:戴山坤 本预案批准人:陈彦硕

本预案2012年10月10日首次发布。

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提高东海拉尔发电厂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企业职工和周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尽可能避免环境破坏,努力消除社会不良影响,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编制本预案。

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令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国家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令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国家令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令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令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令88号 《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令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令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令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令4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令599号 《电力监管条例》令432号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令第172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令第394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570号令

《防汛条例》令第441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令第376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令第549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令第61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4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意见》国发[2011]23号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06号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监会4号令

《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电监安全[2009]22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电监安全[2009]60号 《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电监安全[2009] 61号

《关于印发〈东北区域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东电监办[2011] 437号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11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41-8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规范》(DL/T692-2009)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007 《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010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012

《呼伦贝尔能源开发公司重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呼伦贝尔能源开发公司20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东海拉尔发电厂,针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突发事件管理工作。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东海拉尔发电厂统一领导下,各部门、专业、外委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4.3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预案体系

东海拉尔发电厂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详见附件)。

1.5.1 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东海拉尔发电厂应急救援的方针、、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是应急救援工作

的基础和总纲。

1.5.2 专项预案

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风险出现的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东海拉尔发电厂制定的专项预案如下:

(1)自然灾害类

针对可能面临的气象灾害,雨雪冰冻、强对流天气(含暴雨、雷电、大风等)、大风、洪水、大雾、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滑坡、地面塌陷)等自然灾害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包括防汛、防强对流天气,防雨雪冰冻,防大雾,防地震灾害,防地质灾害等专项应急预案5个。

(2)事故灾难类

针对可能发生的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各类电力生产事故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包括人身事故、发电厂全厂停电事故、全厂对外供热中断事故、电力设备事故、大型机械事故、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燃料供应紧缺事件、储灰场溃坝事故等应急预案11个。

(3)公共卫生事件类

针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包括传染病疫情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食物中毒事件等应急预案3个。

(4)社会安全事件类

针对可能发生的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包括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应急预案2个。 1.5.3 现场处置方案

在专项预案基础上,结合现场实际而制定和实施的应急处理预案。 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如集控室等)、设备设施(如汽轮发电机组、变压器等)、岗位(如集控运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在详细分析现场风险和危险源的基础上,针对典型的突发事件类型(如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制定主要的现场处置方案如下:

人身伤亡事故类包括:高处坠落伤亡事故、机械伤害伤亡事故、物体打击伤亡事故、触电伤亡事故、火灾伤亡事故、灼烫伤亡事故、化学危险品中毒伤亡事故等现场处置方案6个。

设备事故类包括:公用系统故障、厂用电中断事故、厂用汽中断事故等发电厂全厂停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3个;锅炉大面积结焦,锅炉承压部件爆漏,汽轮机超速、轴系断裂、油系统火灾等电力设备事故现场处置方案3个;起重机械故障等大型机械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个。共7个。

电力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类包括: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等现场处置方案2个。

火灾事故类包括:变压器火灾事故、发电机火灾事故、锅炉燃油系统火灾事故、燃油罐区火灾事故、 危险化学品仓库火灾事故、制粉系统火灾事故、输煤皮带火灾事故、电缆火灾事故、集控室火灾事故、计算机房火灾事

故等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1个。

环境污染事故类包括:化学危险品泄漏事件、除灰系统异常事件、脱硫系统异常事件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3个。 2 风险分析 公司概况

东海拉尔发电厂位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的东北,地理坐标为东经119o

49′47〞,北纬49o 15′38〞,标高在616m---618m之间,厂区占地面积为公顷(以土地使用证标注面积计算,不包括储灰场占地面积平方米,不包括家属区占地面积平方米),南临滨洲铁路和301国道。西南距海拉尔区中心12公里,北距海拉尔河公里。

#1、#2机组,分别于1987年8月和10月投产,规模为2*130t/h煤粉炉+2*25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2001年10月将2×25MW发电机组改造为热电联产机组,采用低真空运行循环冷却水+尖峰供热方式运行。

即#3、#4机组,分别于2005年10月和12月投产;规模为2*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50MW抽凝式供热机组,#5炉预2008年12月投产运行,规模为2*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总装机容量15万千瓦,年发电能力亿千瓦时(以热定电),设计供热能力458万平方米,呼伦贝尔公司核定供热能力万平方米。

东海拉尔发电厂现机构设置为9个部门,即综合工作部、政治工作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生产部、运行部、检修部、工程部。现有职工565人,平均年龄43岁,大专以上学历174人,中级以上职称24人,在岗党员135人,是一支政治思想优、技术素质高、凝聚力强的职工队

伍。

目前,我厂正在积极开展350MW机组扩建工程的前期工作,其中东海拉尔发电厂2*350MW供热机组扩建项目已经通过初可研审查;华能呼伦贝尔新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前期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存在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引起企业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人为外力破坏等风险,的烟尘、二氧化硫、废渣等污染物或废弃物的储存、排放等也可能造成不良的环境影响。

不存在外部重大危险源爆炸、泄漏造成公司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的危险因素。

电厂锅炉系统爆炸等事故将对现场作业人员带来人身伤害。 突发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具体情况如下:

Ⅰ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对东海拉尔发电厂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Ⅱ级: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

损失未构成特大事故的,重大设备或负有责任的重大电力安全事故或对东海拉尔发电厂产生较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Ⅲ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重大事故的,较大设备或电网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

Ⅳ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较大事故的,一般设备损坏、机组停运等各类突发事件。 3 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东海拉尔发电厂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作为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并设置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1.1 领导小组 组 长:陈彦硕

副组长:孙连成 戴山坤 孙伯君 牟秀君

成 员:王瑞华 栾景江 王洪君 刘鸣宇 田逢军 王申和 刘继成 李占双 余海华 杜 军 应急管理办公室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发生事件性质设在电厂安监部,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部门的其他人员组成。 主任:刘鸣宇

成员:白志广 单广昕 戴海洋 各部门兼职安全员 3.1.3 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戴山坤

副组长:孙连成 戴 孙伯君 牟秀君

成 员:王瑞华 栾景江 王洪君 刘鸣宇 田逢军 王申和 刘继成 李占双 余海华 杜 军 职责

3.2.1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各级和集团公司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2)监督应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职责的划分,并监督各部门、专业应急预案的编写、培训、演练和修订完善;

(3)负责总体指挥协调各类不安全和不稳定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出现危急事件时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应急预案的终结;

(4)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5)及时向部门及上级公司管理部门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6)负责监督、指导各职能机构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对相关部门或人员落实考核;

(7)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签发审核论证后的应急预案。 3.2.2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

3.2.2.1 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

(1)对本厂应急预案的制订、评审、批准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响应和应急恢复等工作负全面现任;

(2)负责或授权发布应急预案启动、解除、升降级命令和指挥应急处理;接受呼伦贝尔市、安监局等上级应急处理办公室的应急启动、解除、升降级命令;

(3)负责审核和授权对外发布应急处理情况; (4)负责应急处理的总体协调;

(5)负责设立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指派现场总指挥。 3.2.2.2 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职责

(1)协助组长负责实施分管范围内与应急管理、应急处理和相关事件预防、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负责应急处理后的应急恢复工作;

(2)接受领导小组组长(总指挥)的指挥,经组长授权后担任总指挥并履行总指挥的职责;

(3)受组长的指派,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或实施重大事件的现场恢复和现场调查。

3.2.2.3 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

(1)将收集到的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及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并迅速传达应急办公室的有关指令;

(2)在应急行动中,严格执行应急现场总指挥的各项指令,指挥本部门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险情的发展、处置动态;

(3)协助组长做好应急预案的日常培训、演练和修编工作,协助审核

应急预案;

3.2.3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

(2)归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传达、行业及上级公司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方针、和规定;

(3)组织落实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监督各部门、专业的落实;

(4)对各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3.2.4 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及应急相关管理制度; (2)按照和电监会、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各项预案,并组织内、外部评审和印制下发;

(3)检查、指导各部门、专业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日常应急准备工作、组织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的工作;

(4)指导、协调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发布、解除、响应、结束、后续处理等工作;

(5)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原因,总结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6)配合和电监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监控记录完整。风险监测的主要对象是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各类突发事故的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和重要环节,收集各种事故征兆,对事故征兆进行纠正活动,防止该现象的扩展蔓延,逐渐使其恢复到正确状态,并建立相应信息档案。应通过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安全性评价、定期安全大检查、未遂事件、各类通报的培训等减少安全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指挥中心、应急办公室接到或查询到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预警指令,对不同生产工况及其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结合环境、气象灾害预报信息,开展好各类突发事故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在安排重要操作、作业前、机组启停变工况前等,或得到极端气象条件如大风、强暴雷、强降雨、高温天气等红色警报后,及时检测发布预警。

危险源监控还应采取定期开展的安全性评价、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风险评估等方法。 预警行动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工作小组各成员负责对所管理范围内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信息、常规监测数据等,定期开展跟踪监测、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种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一般或较大级别的突发事件预警,由提出预警建议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统一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并应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及时发布预警升级、降级的信息,在预警的事件消失或处置后,应发布预警解除的信息。

预警信息的发布一般通过通信的方式进行,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部门、各专业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各部门应根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适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

预警结束

领导小组组长即厂长同意后由应急办公室发布。 信息报告与处置

本厂24小时应急机构值班电话,值长岗位:0470 -8286055或移动电话: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综合部1,生产部

4.3.2 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个发现事件的人员要第一时间汇报本部门主要领导和值长,值长根据事件性质立即汇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预警或启动预案。

4.3.3 如果领导小组组长下令启动预警或预案,值长应立即通知相关

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各部门人员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件处理和控制。

4.3.4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要根据情况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逐级上报上级主管单位,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按规定上报所在地区电力监管机构和地方安全监督部门。

4.3.5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6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照响应由组织部门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并报上级主管公司备案。

4.3.7 造成事故的在事故结束后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4.3.8 《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调查的组织部门以文件形式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报出。特殊情况下,经能源公司同意可延至45天。由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上报时限从其规定,但事故单位在接到地方批复事故结案后7日内逐级上报上级公司。 5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级

按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一般分为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三级。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发生1人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时,主要设备损坏从而导致机组停运,或造成全厂停电、停热时。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发生人身轻伤,或重要设备故障、危及

机组运行,或危及电网安全或供热安全时。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发生一般设备损坏和不危及机组运行的一般生产突发事件时。 响应程序

Ⅲ级响应:由现场值长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组织现场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同时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事故信息,物资部门在接到应急响应通知后,要立即准备好相关备件,在运行人员完成设备停运和隔离后,检修人员进行抢修。

Ⅱ级响应: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宣布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同时将信息上报上级公司、电网公司、呼伦贝尔市和安监局。

Ⅰ级响应: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宣布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同时立即汇报上级公司、呼伦贝尔市及相关部门、电网公司、安监局,在市现场应急指挥部或电网公司的统一指挥下,电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或地方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和要求:

(1)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级人员立即汇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值长,值长立即通知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

(2)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的根据情况立即启动公司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在场的熟悉相关情况的、职位最高的领导担任现场应急总指挥,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响应,控制事态影响

扩大;

(3)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及时向地方主管部门等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根据地方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在应急现场应急总指挥的指挥下,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应急资源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调配,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

(5)组织本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分析情况,根据专业人员的建议以及地方应急要求,组织本公司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同时为应急指挥机构提供人员、技术和物质支持;

(6)突发事件相关部门,主动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供现场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7)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应及时向地方,上级主管单位汇报请求相应资源和支援。

(8)超出本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应立即向地方,上级主管单位汇报,进行扩大应急响应。 应急结束

5.4.1 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2)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

5.4.2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予以撤销。

5.4.3 突发事件结束后要向上级主管单位上报突发事件报告以及应急工作总结报告等。 6 信息发布

在发生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职工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生产(供热)和人员安全事故、重大金融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上访等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和稳定的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后,要做好对外新闻报道和引导等工作,统一对外进行信息发布。

思想政治工作部是对外信息发布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它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信息发布要按照“分级发布、归口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发布。 7 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设备工程部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应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污染物处理等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应急结束后,总经理工作部和财务部要妥善处理相关损失的善后理赔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对整体应急能力(包括对应急预案的评价和改进等)进行评估总结并记录在案。

8 应急保障 通信与信息保障

危急事件管理必须依靠健全、畅通的通讯网络,通讯网络包括有线电话系统、无线移动通讯系统、对讲机、计算机网络等。

要求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小组成员及各部门、专业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

8.1.1 应急指挥机构工作小组联系电话:见附件 8.1.2 厂内应急电话

集控室电话:0470 -8286116 医务急救电话: 120 车队电话: 8.1.3 外部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 应急队伍保障 8.2.1 专职应急队伍:

保卫应急队伍:由安全监察部、保卫人员组成,安监部任组长。 消防应急队伍:无专业队伍,由电厂与海拉尔区消防大队签订协议,负责我厂消防应急。海拉尔区河东消防中队现有各类消防、应急车辆6台,专业消防队员60人,距我厂约5分钟车程。安监部任组长。

医疗应急队伍:无专业队伍,由公司与呼伦贝尔市医院签订协议,负责我厂医疗救护。人力资源部任组长。

8.2.2 专业应急队伍:

汽机专业应急队伍:由汽机检修、运行部汽机专责、集控运行人员组成。运行部汽机专责任组长。

电气专业应急队伍:由电气检修、运行部电气副、集控运行人员组

成。运行部电气副任组长。

锅炉专业应急队伍(包括脱硫):由锅炉检修、运行部锅炉副、脱硫专责、集控运行人员、辅控运行人员组成。运行部锅炉副任组长。

热工专业应急队伍:由热工人员组成。热工专责任组长。

继电保护专业应急队伍(包括通讯):由人员继电保护组成。电气专责任组长。

化学专业应急队伍:由化学检修、汽机检修、运行部化学专责、化行组成。运行部化学专责任组长。

燃料、除灰专业应急队伍:由燃料(除灰)检修、运行部燃料副、燃料(除灰)运行、燃料副任组长。

8.2.3 兼职应急队伍(群众性救援队伍):

义务消防队伍:根据公司人员变动情况,由安全监察部每年发布《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作为公司义务消防队,负责动火作业监护、消防抢险等工作。

义务防汛队伍:在每年夏季之前,根据各部门人员情况,安全监察部发布《防汛组织机构和队伍名单》,确定本厂防汛领导机构和各部门防汛队伍。 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保障

消防车、应急交通运输车辆等,防台、防汛物资,药品、食品等,详见(附件)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8.3.1 应急保障物资和装备由各部门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提出需求计划,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生产部物资供应采购;

8.3.2 现场常备应急物资和装备由各部门设立专门存放处,并建立应

急物资和装备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8.3.3 各类应急车辆由总经部负责保管和日常检查、维护,并按相关预案的要求和领导小组的指令使用;

8.3.4 大型、特殊应急物资和装备,由生产部物资供应设立专门存放处,并建立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和发放制度,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应急经费保障

8.4.1 财务部负责安排事故救援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明确应急专项经费的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提供突发事故处理以及平时应急培训和演练的经费,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能够及时到位。

8.4.2 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电厂应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应急医疗保障

8.5.1 成立医疗救护技术组,为突发安全事故提供医疗救护方面的技术支持;

8.5.2 委托专门的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急救和医疗救护知识的专项培训;

8.5.3 发生安全事故时,医疗小组要在第一抢救时间负责检查急救遇险人员,若需要可直接送医院急救,若伤员不能搬运可直接拨打120请求救援。

应急后勤保障

综合部要做好食堂应急备用物资的准备,按要求准备一定数量的速食

食品和备用的粮油;

综合部要做好招待所应急准备,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房间和备用衣物、被服,供应急人员使用。 其它应急保障

8.7.1 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利用区域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签订互助协议,提供应急期间的抢险抢修、物资供应、医疗卫生、治安保卫、交通维护和运输等应急救援力量的保障;

8.7.2 当紧急事故发生,仅靠本单位自身力量无法控制事态的扩大时,应急现场指挥部应请求上级给予支援。 9 演练与培训 培训

9.1.1 将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生产一线人员100%经过心肺复苏法培训,100%经过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电气人员100%经过触电急救培训。

9.1.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管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程序、应急资源保障情况和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9.1.3 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应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预案演练

9.2.1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可以选择实战演练、桌面演练其中的一种,每年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全厂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10次,其中实战演练方式不少于4次,其中消防类、防全厂停电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

9.2.2 演练策划

演练策划是对应急预案演练的准备、实施及总结过程进行设计和安排,并形成演练方案。应急预案演练方案主要包括:

9.2.2.1 成立策划组织。在应急预案演练前两周由演练负责部门主导成立应急预案演练策划小组或领导小组,由电厂主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负责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为成员。负责完成确定演练目标与范围、编写演练方案、制订演练规则,并进行人员培训等。

9.2.2.2 确定演练预案的方式。各部门根据电厂安排,确定即将演练的预案是采用实战演练或者是桌面演练,以及演练的假想故障。

9.2.2.3 确定演练范围。演练范围包括演练目标的地理范围和参加演练的单位及人员。

9.2.2.4 确定演练组织。根据应急预案演练和评审要求,可设立:控制小组、演练小组、评价小组。

9.2.2.5 确定演练规则:确保安全原则和真实响应原则。

9.2.2.6 编写演练实施方案。控制小组负责依据确定的应急预案以及演练规模,结合生产实际设定演练项目,设计事故情景,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程序和要求编写演练实施方案。包括:事故情景说明书、演练计划书、评价计划书、演练指南。

9.2.2.7 应急预案演练策划小组完成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编制后,应提交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主管领导审批。并确定应急预案演练时间。

9.2.3 演练实施

应急预案演练实施包括启动前的准备、现场演练、演练总结三个阶段活

动。

9.2.3.1 演练准备

(1)召开参演人员全体会议,由演练策划人员组织学习相应预案和相关制度、规定、规程、图纸等,并将经过审批的演练方案向参演人员通报,并向控制小组、演练小组和评价小组人员说明演练关键问题、节点控制、评判要求、演练过程等。

(2)准备演练道具。提前准备好演练中使用的器材、通讯设备、防护用品、医疗用品、车辆等。

(3)发布演练公告,告知相关人员将在何时、何地开展演练,不要引起公众误解和恐慌或其它安全问题。

9.2.3.2 现场演练

在应急预案演练中,控制人员和评价人员应重点关注以下演练应急行动:

(1)应急通知及启动。是否按照预案规定程序组织报警、通知,启动应急指挥机构(或设施),召集相关应急人员到位。

(2)指挥和控制。现场指挥人员和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各应急专业工作组的负责人按预案要求,建立现场指挥部、通信联系和事故指挥的组织体系和指挥和控制所有应急响应行动的情况。

(3)事态评估。应急指挥组织体系获取事故信息,查明事故原因及危险物,判断事故影响范围及其潜在危险情况,按照预案规定程序发布预警行动命令和分级响应命令。

(4)资源管理。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评估的结果确定应急资源需求以

及动员和集合内部应急资源情况,获取外部增援及外部增援力量提供资源保障的情况。

(5)通信。应急指挥部与所有应急响应地点、应急组织和应急人员实施有效通信,包括启用事故应急通信系统的情况。

(6)警戒和疏散。事故指挥组织体系按预案要求组织现场隔离、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的情况。

(7)医疗救护。事故指挥组织体系按预案要求现场紧急救护伤病人员,呼叫应急救援医疗机构救治伤病人员与提供现场卫生服务情况。

(8)人员防护。事故指挥组织体系按预案要求为应急人员以及周边群众提供安全和健康防护情况。

(9)事态控制与现场恢复。事故指挥组织体系能否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以及现场恢复情况。

(10)信息管理。应急指挥部向特定区域内发布事故警报和应急防护措施公告的情况,以及向社会媒体发布信息的情况。

9.2.4 演练总结

演练过程中,评价人员应观察、记录演练人员应急响应行动的情况,包括事件发生顺序、结果以及相关数据。演练结束之后,评价人员可以访谈参演人员,询问参演人员对演练过程的评价和建议。

一般地,演练策划小组或领导小组在演练完成后进行现场初步总结,向参演人员简要讲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情况,比较演练人员表现与演练目标要求,总体评价确定的应急预案演练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演练结束后,演练策划小组应综合各方情况,并根据评审结果,出具书

面总结,对演练准备、演练过程进行全面总结。

9.2.5 演练评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以后,策划小组可以召开评审会议,邀请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和应急预案演练控制人员、演练人员、评价人员对演练活动进行评审。评价人员报告观察和记录到的演练活动情况以及演练发现。会议对应急预案演练的效果以及发现的应急救援体系、应急预案、应急执行程序或应急组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意见,并形成应急预案评审报告。 10 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按照《呼伦贝能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东海拉尔发电厂的相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 附则 术语和定义

11.1.1 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电力设备损坏、电网大面积停电、环境破坏等危及电力企业、社会公共安全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11.1.2 应急预案: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11.1.3 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社会危害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11.1.4 风险:指某一特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11.1.5 预警:指为了高效地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征兆进行监测、识别、分析与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空间和强度,并依据预测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相应警报,提出相应应急建议的行动。

11.1.6 突发事件分级:指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所确定的事件等级。

11.1.7 应急响应分级:指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和事发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所确定的应急响应等级。 备案

本厂全部预案经外部评审通过后,由厂长签字颁布,正式下发实施,上报东北电监局登记备案,同时抄报呼伦贝尔市市相关部门。 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及时修订,修订后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发电厂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调整; 发电厂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11.3.3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 11.3.4 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11.3.5 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 11.3.6 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要求。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制定、归口和解释。 预案实施

本应急预案自2012年10月10日起实施。 12 附件

(1)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和应急预案目录;

(2)应急组织体系和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3)应急工作需要联系的部门、电力监管机构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方式; (4)发电厂总平面布置图;电气一次系统图; (5)应急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流程图; (6)应急救援物资

(7)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8)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单 附件1 体系框架图

呼中国华能集团公发司公应生 厂卫伦贝尔能源开事故灾东海社拉会尔发电安公全 共 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发电厂全场停电事故应急预 全厂对外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电力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垮坝事故应急预案 大型机械事故应急预案 电力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应急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燃料供应紧缺事件应急预案 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突发新闻媒体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发电厂现场

自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防讯、防强对流天气应急预案 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防大雾应急预案

然灾防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专项预案---构成 一、自然灾害类

1、防汛、防强对流天气应急预案 2、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 3、防大雾应急预案 4、防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5、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事故灾难类 6、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7、发电厂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8、全厂对外供热中断应急预案 9、电力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0、垮坝事故应急预案 11、大型机械事故应急预案

12、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4、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5、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6、燃料供应紧缺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17、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1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

19、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20、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1、突发新闻媒体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2:电厂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 发 电 厂 有 关 部 、 门班组 指挥机构办应急救援小职能部门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应急值班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指挥机构办职能部门 部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专家1. 管理体系用 表示; 应2. 技术体系用 表示。 急应急组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姓名 陈彦硕 孙连成 孙伯君 戴山坤 牟秀君 安监部应急电话:

联系电话 手机 刘鸣宇 白志广 单广昕 戴海洋 领导小组成员电话:

王瑞华 栾景江 刘继成 于海华 杜 军 李占双 王洪军 田逢军 王申和 各部门电话表

部门 综合部 人资部 财务部 党群工作部 安监部 生产部 电话 传真 运行部 检修部 工程部 附件3

呼伦贝尔市应急救援相关部门电话表

应急力量名称 电监局 东北电监局安监处 呼伦贝尔电力中心 华能集团 华能集团应急值班室 华能集团安监部 呼伦贝尔市相关单位电话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应急办公室 呼伦贝尔市安监局 呼伦贝尔市交通局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广播电视局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呼伦贝尔市卫生局 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呼伦贝尔市交警支队 呼伦贝尔市支队 呼伦贝尔市消防支队 海拉尔区消防大队 呼伦贝尔市电业局 呼伦贝尔市地震局 呼伦贝尔市气象局 呼伦贝尔市环保局 扎赉诺尔矿山救护队 大雁矿山救护队 呼伦贝尔市疾控中心 呼伦贝尔能源开发公司应急 传真: 024— 传真:024— 传真:010— —6037/6151 24小时值班电话 呼伦贝尔能源开发公司经理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物资名称 消防车 车辆(小车) 车辆(小车) 车辆(货车) 叉车 装载机 防汛物资 药品 规格型号 MG5160GXFAP45型 别克商务 海事商务 客货 数量 4 1 1 3 2 1 2 全部 全部 储存地点 海拉尔区河东消防中队 客、小车队 客、小车队 客、小车队 客、小车队 检修部风磨班 保管人 调配部门 消防队 海拉尔区河东消防中队 刘建斌 综合工作部 刘建斌 综合工作部 刘建斌 综合工作部 刘建斌 综合工作部 冯矢良 检修部 运行部 生产部 车辆(大客车) 金龙 SL50W、 运行部生产车队 宋英华 防汛物资库 各部门 孙淑志 急救箱 安全员 安全监察部 呼伦贝尔能源开发公司安监部 呼伦贝尔能源开发公司生技部 附件4发电厂平面布置图、电气一次系统图。 附件5 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 附件6应急物资及装备 附件6应急物资 应急办公室-接警汇报 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 发生突发事件 扩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和做好事件可能升级的准备 报呼伦贝尔公司响应 判断情况-确定响应级别 信息反馈关闭和报告 服从呼伦贝尔公司指挥 电厂应急厂内响应 汇报/请示/通报 电厂及各应急组织 应急启动 确定响应级别 应急会议 人员就位 资源调配 现场指挥 员工通报 信息开通 各应急组织应急响应 协助媒体沟通 专家联络和支持 后勤保障 序物资名称 号 规格型号 单数存放地点及用途 位 量 10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处置防护装备用 高强锦纶绳 φ20(锦纶) kg 0 安全带 便携式防爆应10T*7M 根 10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应急物资 急工作灯 应急手电 低压配电盘 JW5280 个 4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应急物资 海洋王 按制作方案 个 4 台 4 30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应急物资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应急物资 橡胶电缆 6平方4芯、4芯 米 0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应急物资 行灯灯头(带 电源线) JMB500 行灯变压器 220V/12V-36V 电缆盘轴(配电缆长50米,2* 有漏电保护) (带漏电保护)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处置防护 医用急救箱 综合 个 2 装备用 10 手套 付 0 安全帽 装备用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处置防护个 5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应急物资 个 5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应急物资 丝口 6V-36V 个 10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应急物资 个 20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处置防护装备用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处置防护 水衩 件 5 装备用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处置防护 水靴 中 双 10 装备用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处置防护 雨衣(分体) 大 套 10 装备用 铁锹 中号 把 50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应急物资 10 塑料布 白透明5m宽 kg 0 潜水泵 12-26-2 台 3 10 铁线 #8、#16 kg 0 运行部车库;事故处置防护装 推土机 台 3 备用 运行部车库;事故处置防护装 装载机 徐州工程机械 台 3 备用 附件7 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东海拉尔发电厂安全监督专家名单 1 安全管理 2 消防管理、交通管理 3 汽机 刘鸣宇 戴海洋 王庆一 白志广 单广昕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应急物资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应急物资 厂部应急库房;事故应急物资 田逢军 张伟阁 4 锅炉(除灰) 5 电气 6 热工 7 化学 8 燃料 9 社会安全 赵朝勋 王洪军 任海燕 王明军 徐峰 于海华 王申和 周红军 王甲辰 李华东 徐雁岭 杨景峰 陈彩和 刘宝成 张立军 刘栋国 宋英华 陈卫东 东海拉尔发电厂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序号 所在部门 1 机关 2 机关 3 机关 4 机关 5 机关 6 机关 7 机关 8 机关 9 机关 10 机关 11 机关 12 机关 13 检修部 14 检修部 姓名 戴山坤 杨向前 石峰 于涛 杨景峰 陈卫东 王明军 单广昕 戴海洋 赵朝勋 徐 峰 孙金楠 张立军 王申和 性别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民族 蒙 汉 回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从事专业 联系电话 综合部 财务部 财务部 党群部 党群部 生产部安全 安监部消防 安监部消防 生产部锅炉 生产部燃料 工程部 电气 锅炉 15 检修部 16 检修部 17 检修部 18 检修部 19 检修部 20 检修部 21 检修部 22 检修部 23 检修部 24 检修部 25 检修部 26 检修部 27 检修部 28 检修部 29 检修部 30 检修部 31 检修部 32 运行部 33 运行部 34 运行部 35 运行部 36 运行部 徐雁岭 徐国强 姜海军 李华东 单林林 张维阁 沙宗贵 宋金孝 王双久 沈雪松 王大勇 武贵民 林长福 王甲辰 吴海黎 王振国 杨凤林 田逢军 孙立新 林汇峰 王宝权 苗存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回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燃料 汽机 电气 化学 锅炉 汽机 汽机 锅炉 锅炉 锅炉 电气 电气 电气 热工 机加 燃料 化学 汽机 燃料 燃料 燃料 燃料 37 运行部 38 运行部 39 运行部 40 运行部 41 运行部 42 运行部 43 运行部 44 运行部 45 运行部 46 运行部 47 运行部 48 运行部 49 运行部 50 运行部 51 运行部 刘喜海 陈相明 杨存峰 王文国 田正鹏 石顺良 黄永坤 王伟 王树行 张正祥 赵忠刚 刘坤 张玉栋 徐辉 李华玉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汉 燃料 燃料 燃料 燃料 燃料 燃料 汽机 汽机 汽机 锅炉 锅炉 锅炉 锅炉 锅炉 锅炉 8286277 附件8: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单

电力事故(或事件)即时报告单(国家电监会) 序号内报告内容 容 1 报告类型 ?事故报告□ 事件报告□ 第1次报告 □ 后续报告 □ 填报时间2 及方式 第1次报告时间 分 企业详细名称 企业名3 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企业详细地址 企业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时 上级主管单位名称 在建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发生时间 地点(区域) 4 事故或事件经过 事故(或事件)类型 初判事故等级 简要经过 死亡人数 人身伤亡失踪人数 情况 重伤人数 5 损失 情况 停运的发电(供热)机组数量、电网减供负荷或者电厂 减少出力的数值、停电(停热)范围,停电用户数量等 其他不良社会影响 原因初步判断 电力设备、设施损坏情况 原因及处6 置恢复情事故或事件发生后采取的 措施、电网运行方式、发电况 机组运行状况以及事故或事件的控制或恢复情况等 7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人联系方式 注:

1、事故(或事件)类型: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或事件)、设备事故(或事件)。

2、初判事故等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信息不填报事故等级。 3、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填写本表。

4、电网企业直管、控股、代管县及县级市供电企业及其所属农村供电所组织的10千伏及以下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或事件)亦属电力事故(或事件)报送范围。

5、本页填报不完的可另附页。 6、《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摘要:报告程序及时限: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接到电力事故(或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单位、事故(或事件)发生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在未设派出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向电监会相关区域电监局报告。涉及电网减供负荷或者城市供电用户停电的电力安全事故(或事件),由省级以上电网企业向事故(或事件)发生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报告。电监会派出机构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接到电力事故(或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电监会报告。发生在自治区的电力事故(或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当于接到电力事故(或事件)报告后1小时内直接报电监会。 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国内的主管企业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电监会报告。

报告内容及方式:信息报告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内容及格式见附件)上报,不具备书面报告条件的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信息报告后又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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