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异议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破产债权,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是债权⼈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但是申请破产债权异议诉讼也是有⼀定条件的,今天店铺⼩编整理了关于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的相关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破产债权异议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确认诉讼,是⽴法者为了妥当解决对有异议债权的实体争议⽽设置的特殊诉讼程序,为确定债权的最后司法审查确认程序。故它的提起,应当符合以下要件。
1、债权⼈应依法申报其债权,否则不得⾏使诉讼权利,法律规定不⽤申报的特殊债权除外。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应当在⼈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申报债权;债权⼈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使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权利。
2、管理⼈对债权⼈申报的债权已完成审查程序,并编制了债权表,或者对法律规定不⽤申报的特殊债权完成了调查公⽰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法,法律赋予了管理⼈对债权的审查和调查核实的职权,所有债权必须先由管理⼈审查核实后才能予以确认或不确认。在管理⼈未完成债权审查核实和公⽰程序之前,任何⼈不得提起债权确认之诉。如债权尚处于待审查确定状态,提起相关诉讼只是徒增纷扰,绝⽆实益。
3、对管理⼈审查编制并予公⽰的债权清单或债权表所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管理⼈不予认可的才能提起诉讼,诉讼的对象限于对管理⼈记载的债权的异议事项。因为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如债务⼈、债权⼈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异议的,则由⼈民直接⾏使债权确认权,裁定予以确认。对⼈民裁定确认的债权,已发⽣如同确定判决⼀样的法律效⼒,对债务⼈和全体债权⼈均有约束⼒,任何⼈不得再提起诉讼。只有债务⼈、债权⼈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存在实体争议的时候才能提起诉讼程序。
4、应当依法缴纳诉讼费⽤。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债权确认诉讼属于独⽴于破产案件的财产争议诉讼案件,故依法应缴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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