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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交通、消防安全控制规定

来源:纷纭教育
无棣县顺德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文件 版本/修订状态 A/0 页生 交通、消防安全控制规定 HF/WS-7.6-12 1、目的

码 1/6 效日期 2014-09-10 加强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机动车能源消耗及对环境的污染;提高全员防火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公司、业主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和办公、施工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3、相关文件

a. 《文件控制程序》 b. 《记录控制程序》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1998年第四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第6号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计划委员会计标[1987]1443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年61号令)、、《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第57号])。 4、术语和定义 无。 5、职责 5.1 公司领导

领导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和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开展。 5.2综合部

5.2.1负责本部门使用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5.2.2 负责驾驶员取证、车辆上照和年审的协调工作。

5.2.3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司内部交通和消防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2.4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职业安全、环境意识和能力的教育与培训。

5.2.5负责沟通与协助地方有关管理部门和事故单位做好对火灾和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6制定公司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年度消防工作总结评价。

无棣县顺德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文件 版本/修订状态 A/0 页生 交通、消防安全控制规定 HF/WS-7.6-12 码 2/6 效日期 2014-09-10 5.2.7部门经理是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的领导,并具体负责消防工作,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5.2.8组建义务消防组织,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是义务消防组织的负责人,定期组织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知识和能力,对发现的不符合问题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并采取纠正措施。

5.2.9 制定并实施内部用火审批制度,落实使用明火的安全措施。 6、工作程序 6.1 车辆管理

6.1.1 综合部对公司车辆统一管理,各驾驶员分工负责。

6.1.2综合部对外来车辆的安全行驶统一管理,外来车辆先交出烟火再登记,后按秩序停放,出厂时接受保卫人员的检查。

6.1.2 车辆的维护

6.1.2.1 车辆的年审保养,由综合部统一安排。

6.1.2.2 车辆需要修理,司机必须及时提出,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到指定的修理厂家进行修理。 6.1.3 油料管理

6.1.3.1 所有车辆一律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例外)。

6.1.3.2 综合部每月对各车辆当月行驶里程对照出车审批表进行考核确定。 6.1.4 安全管理

6.1.4.1所有交通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门锁、护栏牢固可靠。

6.1.4.2综合部每年组织对车辆进行一次检验,检验工作可与主管部门的年检统一进行。

6.1.4.3 车辆行驶要关牢车门,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和闲谈。 用车人不得迫使司机违章超载或者超速行驶

6.1.4.4 严禁交通车辆违章超车和并列行驶,并做到“礼让三先”不抢道。 6.2 施工现场交通车辆安全行驶管理

6.2.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经过道口时,时速不

无棣县顺德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文件 版本/修订状态 A/0 页生 交通、消防安全控制规定 HF/WS-7.6-12 码 3/6 效日期 2014-09-10 得超过5km/h;车辆转弯时速不得超过3km/h。

6.2.2 参与施工的机动车辆,只能用于载重和装运货物,不得作为载人交通工具。

6.3 车辆驾驶员管理

6.3.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凡连续停止驾驶满一年的驾驶员,恢复驾驶时应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

6.3.2 驾驶员上岗前由劳资部门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意识和能力的培训,并做好记录。

6.3.3 驾驶员出车时,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与证件相符合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6.3.4 严禁酒后开车,不得在身体过度疲劳或者患病有碍行车安全时驾驶车辆。 6.3.5 驾驶途中停车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取出钥匙,并将驾驶门窗关闭。 6.3.6车辆在使用或者行驶过程中,如发生碰撞事故或者重大事故苗头时,除及时抢救伤员外,还应保护现场,以利于事故的处理。

6.3.7机动车辆驾驶员在行车前后和行驶过程中,必须注意车辆的各个部位(包括制动器、转向器、方向灯、喇叭、雨刷等)和装载货物是否完好正常,行车时精力集中。

6.3.8各种车辆原则上装货不得超载、超长、超高,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派专人指挥,前后左右有人监护,其超出部分不得接触地面拖行。

6.3.9车辆装载的货物要捆扎牢固,车辆侧板、后尾板要栓牢,后尾板和所载货物不得遮挡车牌号、尾灯和刹车灯; 雨天要遮盖防雨油布。 6.4 车辆使用中环境影响的控制 6.4.1噪声控制

6.4.1.1 车辆必须装备消音器和符合环境噪音标准的喇叭,并保持技术性能完好;在市区行驶的车辆必须使用低响度喇叭。

6.4.1.2 刹车装置:行驶中刹车不得发出刺耳尖叫声。

6.4.1.3车体状况:车辆箱体应结合牢固,行驶中不得因为箱体振动而发出强烈撞

无棣县顺德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文件 版本/修订状态 A/0 页生 交通、消防安全控制规定 HF/WS-7.6-12 码 4/6 效日期 2014-09-10 击声,整体噪音不得超过机动车辆噪音排放标准。而发出强烈撞击声,整体噪音不得超过机动车辆噪音排放标准。 6.4.1.4 机动车辆喇叭的使用

a) 连续鸣喇叭不准超过3次;禁鸣路段不得鸣喇叭; b) 在市区行驶的一切车辆禁鸣喇叭,夜间可采用灯光示意; c) 不准用喇叭叫门、叫人等。 6.4.2 尾气排放及维修等废弃物的控制

6.4.2.1 新购车辆尾气排放必须符合机动车辆检测要求。

6.4.2.2 在用车辆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全国机动车辆尾气排放监测管理制度(暂行)》的有关规定。

6.4.2.3装载货物要防止偏重,装载散碎、液体货物的车辆必须有挡板或者使用容器,货物不得散落或者飞扬。

6.4.2.4 在车辆维修中出现的废油、废弃物由维修人员进行及时清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6.5义务消防组织

6.5.1义务消防组织要积极配合本单位主管部门做好防火和灭火工作。

6.5.2义务消防队队长由主管安全的领导担任,队员挑选热心消防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身体健康的员工参加,按灭火组、抢救组、通讯联络组、火场警卫组、后勤组编队,明确职责,按分工不同重点组织学习和训练。

6.5.3义务消防队经过学习和训练,做到熟悉本单位平面布置,熟悉易燃易爆部位位置,熟悉消防器材设施位置和使用方法,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救援能力。 6.5.4义务消防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练,针对重点季节、重大活动组织消防安全活动(详见《火灾预案》)。 6.6 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与管理 6.6.1 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

a) 公司所有办公场所、物资场库、施工现场按建设部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消防器材分组摆放,消防栓、消防水管标识明确,严禁挤占消防通道;

无棣县顺德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文件 版本/修订状态 A/0 页生 交通、消防安全控制规定 HF/WS-7.6-12 码 5/6 效日期 2014-09-10 b) 针对不同起火物和可能的火灾等级配置消防器材,充分发挥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灾的功效;

c) 缺水或者远离水源的施工现场要利用消防水箱、水池、水桶等储蓄消防用水。 6.6.2 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a) 消防器材、设施要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拆除、破坏;

b) 建立消防器材、设施台账,按规定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过期或者使用过的灭火器;

c) 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明显标识。 6.7 火灾事故预案

6.7.1公司所属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针对重点部位、重点工序、重要时期制定灭火预案;综合部负责针对公司的重点部位、重要时期制定火灾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可能的火灾因素、火灾趋势,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安排人员疏散方案,做好安全教育,增强相关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警惕性。 6.7.2 火灾事故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及燃烧特点,火灾级别和应配置的消防器材; b) 火灾发生可能的蔓延趋势,应提前采取的分隔措施; c) 火灾发生时的扑救措施和人员疏散方案; d) 现场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情况;

e) 义务消防力量可借助当地消防队情况,根据火场假设,确定职责任务; f) 按制定的《火灾预案》组织实际演练,完善灭火预案。 6.8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6.8.1按本程序要求,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绘制消防工作平面图,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火灾事故预案。

6.8.2各单位消防保卫干部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日常工作事项,建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保养记录,义务消防组织名单和训练记录。

6.8.3 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义务消防组,按灭火预案要求定期进行实战演练并做出评价,提出纠正和改进措施。

6.8.4 对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设专人管理,做好物品入场检验、

无棣县顺德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文件 版本/修订状态 A/0 页生 交通、消防安全控制规定 HF/WS-7.6-12 码 6/6 效日期 2014-09-10 储存保管、登记发放和使用中的安全交底工作。

6.8.5如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取得动火证后,方可实施动火。 6.9 消防检查

6.9.1综合部按规定要求检查执行程序情况,公司在重大节日、重大季节开展检查。

6.9.2 检查内容

a) 现场人员对消防常识掌握情况;

b) 现场义务消防队员名单和培训记录,并进行基本技能抽测; c) 现场使用明火制度执行情况; d) 消防器材设施台账和维修保养情况; e) 易爆化学品储存使用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f)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冬季防火实战演习。 6.10 纠正和改进

6.10.1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应填写检查记录,查出重大隐患时应填写《火险隐患通知书》。消防检查记录和重大隐患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 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部位、检查人员、核查结论; b) 查出的问题和风险评估;

c) 纠正和改进措施要求(包括措施内容、责任人、完成时间)。 6.10.2 公司每年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价。 相关记录

7.1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2 《防火检查巡检记录》

7.3 《重大火险隐患通知书》 7.4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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