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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团章程

来源:纷纭教育
交大教育培训自助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1.本社团的名称:交大教育培训自助中心 2.本社团的性质:本社团为实践类社团

3.本社团的宗旨:努力建成最好的校内教育兼职服务类团体 4.本社团的任务:为同学们提供免费的家教信息,并创造更多的机会让同学们到社会去进行实践活动。

5.本社团的活动范围:校内校外有教育培训类需求的地方 6. 最高原则:社团所有活动反映社员需求,保障社员权益,接受社员监督。

第二章机构

1.社长为社团第一负责人,接受社员监督,负责社团各项事务,有便宜行事的权力。

2.本社团常设机构为组织部、财务部、宣传部和信息部,机构为理事会、联络组,并根据活动情况成立不同的课题组。

(1) 组织部: 统管社团事务,协调社团内外各种关系、进行市场研究、营造社团文化、管理社员资料、安排日常活动、处理各类文书以及审核各部门工作。

(2) 财务部: 负责各类项目资金的预算和结算。

(3) 宣传部: 负责对社团进行品牌规划,宣传社团的各项活动、

发布社团的各种成果、打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包括建设网站,制作海报、横幅、传单、问卷以及图片等。

(4) 信息部: 负责管理主要来自宣传部的各类信息,以及信息的发布。

(5) 理事会: 由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和表现优异的社员组成,负责决策社团的一切重大事务,总结经验,筹划活动,考核新人。 (6) 联络组: 由学院代表组成,负责联络社员。

3. 各部门下设具体的项目组,对于发展快、成效高的项目组予以提升为部,反之裁撤或者降级。

4. 每部门设负责人一名,在理事会指导下全权负责该部门活动开展,在本部门内有任免副职、吸纳人才、成立下属小组、审查成员工作等权利。

第三章日常制度

1. 申请制度:凡本校学生,有意愿参加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遵守会规,均可申请参加。

2. 社员义务:本社团的社员须诚实守信、能够吃苦奈劳。如果有家教职务或者其他培训职务在身必须对学生负责任,不可随便敷衍。若想单方面终止家教合同必须提前告知社团理事会负责人。同时,社员有义务对我社团进行相关的宣传并从事相关的家教信息收集工作。本社团的社员同时必须遵守社团总章程,不得违反相关重要规定。 3. 社员权利:社员有发起活动的权利。社员对社团的各种活动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社员对社团管理层有监督、推举和罢免权。社员有选

举和被选举权。社员对社团经费的使用有知情权。至少三名社员可以发起专项小组,当小组发展为超过六人时可申请成立部门,必须参与过至少一次专项活动。同时,社员有从自己的劳动中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有参加上岗之前培训的权利。

4. 理事会会议制度:理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主要内容是总结汇报各部门工作情况,筹划下一阶段活动,提出人事变动。不能出席会议者务必在会议前请假,或指派一名代理人参加。

5. 活动制度:社团活动分日常活动、自发活动和特别活动,每次活动分策划、执行和总结三个阶段。活动发起者需提交策划书一份,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设立专项小组统一筹划执行,全部过程采用档案跟踪制度,由负责人提交档案到统筹部统一管理。

6. 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理事会接将定期对管理层进行考核奖惩并记录,主要以工作认真负责、部门工作开展顺利、社员反映良好为评优的前提,对于优秀人员优先提供锻炼提拔的机会,同时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免除不合格。 7. 人员职务: (1)社长:; (2)副社长: (3)财务部部: (4)宣传部:未选定; (5)信息部:未选定;

组成:理事会 第四章财务制度

1. 社团经费来源有:会员交纳的会员费,专题活动的社会赞助资金;学院给与部分活动的支持以及社员进行培训工作的相关收入。 2. 学社所有收支都必须入账备案,包括支出人、原因和凭据,并接受社团联合会和团工委监督,并在社团网站上对全社公开。 3. 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印制讲义、制作宣传材料、进行对外联络、发工资和优秀社员奖金。

第五章、 社团发展计划

1. 社团的宣传部门有工资,且工资来自于社团运营费用 2. 社团网站将同期建设

3. 社团培训主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4. 家教模式成熟之后就开始主要从事培训班模式,培训班老师来自于家教中带的比较好的。 5. 社团重点在于社团宣传部和外联部 6. 社团后期将涉及所有的教育培训模式

7. 同时,后期将发展兼职板块,不会仅仅限于家教范畴。

第六章换届制度

1. 每年十月中旬社团换届活动开始,主要内容为理事会换届,部分职位面向全校招纳贤才。

2. 举办换届大会,申请人需要在大会上汇报自己工作设想,随后由社员投票推举出各部门新负责人。

3. 换届大会后一个半月内,原理事会开始考核新理事会能力,在此期间在听取社员意见,考核完成,只要未出现较严重问题就不予调整,正式确立新一届理事会,结果上报社团联合会。

4. 各部门负责人在任期间出现严重问题,包括多次无故不参与例会、部门工作无效、社员反映强烈等,或非正常离任,对该职位由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案,半数通过即可进行任免。

5. 社长在任期内出现严重问题的,由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案,须多于三分之二的理事会员通过方能任免。社长非正常离任期间,由副会长临时负责直到选出新社长。

第七章附则

1. 本条例适用于交大教育培训自助中心,对本条例的修改,须由交大教育培训自助中心理事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2. 本条例由交大教育培训自助中心进行解释。 3. 本条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实施。

交大教育培训自助中心

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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