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保养的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其中包括: 。(各部电梯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二、维修、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相关规定。
三、维修、维护保养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合同双方无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则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合约的优先权。
四、维修、维护保养费
每台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 元,以 台计,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 元,全年合计维保费用为 元。维保费用按 支付,即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每满 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 。
开 户 行: 帐 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乙方维保服务费。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7、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授权代表:杨国纯,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 9、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4、MBM2模块化保养(根据各地情况调整)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甲方工程部签到,完成保养后,提供相关保养记录。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为甲方延长设备的寿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环境中对不同情况同时管理。
4.1. 基本检查 4.2. 基本模块
4.3. 井道模块 (曳引电梯) 4.4. 井道模块 (液压电梯)
4.5. 厅门模块 4.6. 门机模块
4.7. 主机模块 (曳引电梯) 4.8. 主机模块 (液压电梯) 4.9. 控制柜模块 4.10.信号模块
5、 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 服务热线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配件更换服务:
乙方对配件提供全日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应主动进行更换;由于甲方人为导致的配件损坏,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须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乙方账户内,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
配件有偿更换的范围,详见附件。 7、年检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需负责协助电梯的年检工作以及提醒年检时间,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未按本合同6.2.2条款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现场维修,出现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甲方收取违约金100元;第三次甲方收取违约金500元,但累计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月的10%,费用从维保费扣除。
2、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同意或乙方拒绝依约维护保养的除外。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甲方为了对电梯内的人员进行施救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紧急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时间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甲方为了避免电梯不能运行带来的人群疏导困难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经检验部门事故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电梯质量问题、乙方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的所有费用。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 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 终止
3.1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从终止本保养合同之日起,乙方将不承担任何与维保工作相关的法律责任:
A.除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规定的例外情况,凡未经乙方同意,非乙方人员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保养,甲乙双方无法就此达成谅解意见的;
B.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C.甲方延迟支付维修保养服务费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3.2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乙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义务; B.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甲方进行移交,若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月计违约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电梯所在地人民诉讼。
十、免责条款
1、如遇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甲、乙方对第五、六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书面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的设备代码为: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特别条款----技术条款
第一条 维保范围
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进行例行维保检查,其中包括对设备机件的安全及功能维修保养、清洁、调整、检查及润滑,但不负责更换轿厢、外厅等外围设备的外观及卫生。若由于乙方在维保工作过程中损坏上述部位之外观时,乙方有义务免费修复。
第二条 电梯定期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
1、垂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如下: 表A-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维保项目(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机房、滑轮间环境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曳引机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制动器间隙 编码器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轿顶 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维保基本要求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齐全,在指定位置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润滑,动作灵活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清洁,安装牢固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清洁,防护拦安全可靠 工作正常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对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齐全、正常 工作正常 工作正常 工作正常 齐全、有效 10 导靴上油杯 11 对重块及其压板 12 井道照明 13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14 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15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16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 17 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功能有效 幕、光电等)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符合标准 18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19 轿门运行 20 轿厢平层精度 21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22 层门地坎 23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24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25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26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27 底坑环境 28 底坑急停开关 表A-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维保项目(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减速机润滑油 制动衬 位置脉冲发生器 选层器动静触点 曳引轮槽、曳引钢丝绳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靴衬、滚轮 齐全、有效 清洁 正常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不小于7mm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工作正常 维保基本要求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工作正常 清洁,无烧蚀 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 清洁,无严重油腻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工作正常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链条、胶带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10 层门门导靴 11 消防开关 12 耗能缓冲器 13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工作正常 装置 表A-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维保项目(内容) 1 2 3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 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 曳引轮槽 维保基本要求 无松动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4 5 6 7 8 9 制动器上检测开关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控制柜各仪表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显示正确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承部 曳引绳、补偿绳 曳引绳绳头组合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螺母无松动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符合标准 10 限速器钢丝绳 11 层门、轿门门扇 12 对重缓冲距 13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固定、无松动 合处 工作正常 14 上下极限开关 表A-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维保项目(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减速机润滑油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制动器铁芯(柱塞) 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维保基本要求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接触良好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符合标准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工作正常 验)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工作正常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紧固 安装螺栓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 固定,无松动 清洁,压板牢固 无损伤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准确有效 固定,无松动 紧固 固定,无松动 10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 11 随行电缆 12 层门装置和地坎 13 轿厢称重装置 14 安全钳钳座 15 轿底各安装螺栓 16 缓冲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