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主要信仰有⾃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形式,苗族社会迷信⿁神、盛⾏巫术。
苗族对⼀些巨形或奇形的⾃然物,往往认为是⼀种灵性的体现,因⽽对其顶礼膜拜,酒⾁祭供。其中⽐较典型的⾃然崇拜物有巨⽯(怪⽯)、岩洞、⼤树、⼭林等。此外,苗族认为⼀些⾃然现象或⾃然物具有神性或⿁性,苗族语⾔往往⿁神不分,或者两词并⽤。多数情况下,⿁被认为是被遗弃或受委屈的灵魂和⼯具所变成的,常给⼈类带来灾难、病痛、瘟疫或其他不幸,⽐如所谓东⽅⿁、西⽅⿁、母猪⿁、吊死⿁、⽼虎⿁等,被称为恶⿁。⽽有灵性的⾃然现象常被认为是善⿁,具有⼀定的神性,如⼭神、⾕魂、棉神、风神、雷神、⾬神、太阳神、⽉亮神等。对于善⿁、恶⿁,苗族⼈的祭祀之法亦不同。对善⿁有送有迎,祭祀较真诚,对恶⿁则须贿赂哄骗直⾄驱赶使之远离。
苗族还认为⾃然界存在许多精怪。⽐如⽜在厩内以粪便盖⾝或在厩内打转、将粪踩成圆圈,猪吃猪仔或躺在⾷槽⾥,鸭吃鸭蛋,⽼虎进⽥,遇到两蛇交尾,母鸡发出公鸡的鸣叫等均属出现了相应的精怪。
苗族地区的⼈造物崇拜有⼟地菩萨、⼟地奶、家神、祭桥、⽔井等。⼟地菩萨苗语叫⼟地⿁,⼀般由⼏块⽯头垒成,⼟地屋多为⽊制或⽤三块⽯板搭成,极为简陋,设于寨旁路⼝处或⼤路边⾏⼈休息处。家神信仰存在于川黔滇⽅⾔的部分苗族中,即在家中设⽴“家神”偶像。祭桥流⾏于黔东南⼤部分地区。龙也是各地苗族的崇拜和祭祀对象。
图腾崇拜⽅⾯。东部地区许多苗族与瑶族共同崇拜盘瓠(⼀种神⽝)。他们世代传说着“神母⽝⽗”的故事,把盘瓠视为⾃⼰的始祖。中部地区⼀些苗族认为他们的始祖姜央起源于枫⽊树⼼,因⽽把枫树视为图腾。另有⼀些地区的苗族以⽔⽜、⽵⼦等为⾃⼰的图腾崇拜对象。
祖先崇拜在苗族社会中占有⼗分重要的位置。他们认为祖先虽然死去,其灵魂却永远与⼦孙同在,逢年过节必以酒⾁供奉,甚⾄⽇常饮⾷也要随时敬奉祖先。许多地区定期或不定期地举⾏祭祖盛典,在湘西有“敲棒棒猪”、“椎⽜祭祖”,黔东南有“吃牯脏”,黔中地区叫“敲巴郎”,黔西北、滇东北有打⽼⽜习俗。其中,黔东南的吃牯脏⾄今盛⾏不衰,最为典型。吃牯脏亦称祭⿎节、⿎社节、⿎藏(牯脏)节,以宗族(⿎社)为单位,每七年或⼗三年举⾏⼀次。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寄居中在⽊⿎⾥,祭⿎就是敲击⽊⿎召唤祖先的灵魂来享⽤⼉孙的供品。主祭者称为牯脏头,祭品牯脏⽜是专门为此⽽饲养的。每届祭祀活动前后延续三年之久。
苗族⼈虔信巫术。主要的巫术活动有过阴、占⼘、神明裁判、祭⿁等,此外还有蛊术等。巫术活动由巫师主持。巫师⼤多是⾮职业化的。他们在前述各种原⽣性崇拜和巫术活动中起着主持者的⾓⾊,有的地⽅巫师还兼任寨⽼。巫师除了熟悉祭祀⽅法外,⼤多还能讲述本宗⽀的谱系、本民族重⼤历史事件和迁徙来源的路线,熟悉各种神话传说、古歌古词和民间故事,有的巫师还兼有歌师和舞师的职能。所以说,巫师是苗族传统⽂化的重要的传承⼈,在苗族社会中充任知识分⼦的⾓⾊。此外,巫师还掌握⼀定的医术,懂得⼀些草药,在为⼈驱⿁的同时,辅以科学的医药⼿段。
除了这些原始信仰之外,⾃近代以来,随着西⽅传教⼠深⼊我国内地传教,在滇黔川交界地区、贵州凯⾥、湖南沅陵等地区有⼀些苗族群众皈依了教,在滇东南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新中国建⽴之后,教、天主教的影响⼀度衰微,近年有⼀定的复苏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