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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土文物看汉初的审美文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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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卷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VoI_32 第2期 Journal of H u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No.2,2Ol2 从出土文物看汉初的审美文化特征 田 华 (信阳师范学院传媒学院,河南信阳464000) (摘 要] 由于受地理环境、思想观念、风俗习惯和信仰等方面的影响,以马王堆为代表的汉代初期审美 文化,形成了具有浪漫诡异的地域特色的审美趣味。同时,又熔铸中原文化和南方各种文化,具有多元化 的艺术特征,体现了汉代初期审美文化融合的特征。 (关键词)马王堆;汉代初期;审美文化 , (中图分类号3B83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31009—4733(2012)02—0067-03 先秦时代,中l原文化中偏爱龙,而南方文化 明进程虽然与中原同步,在有些方面甚至还超过 则偏爱风鸟。楚汉帛画中的龙凤并奉不悖,和谐 中原文化,但是由于这种历史文化的积淀,“楚人 相融的存在于楚人的图腾里,从这一风俗也可以 对于神灵的热情,并没有因为自己跨入文明社会 看出,楚人豁达大度,兼收并蓄,熔铸中原文化和 而减退,整个楚国依然是巫风浓”。 南方各种文化,使当时的楚文化以其杂交优势、 充满激情与浪漫的楚民族,从远古以来就盛 独具特色而后来居上,也暗示和寓意华夏大民族 行着神秘的巫术文化,信奉万物有灵,并通过文 的文化融合。而马王堆出土的文物无论造型还 学和绘画彰显楚人神秘浪漫的幻想世界。原始 是纹饰等,都以楚文化因素为主,融合了秦文化、 的万物有灵观,使古楚人深信人的灵魂永远不 中原文化。所以说它具有多元化的艺术特征,是 灭。尽管长生不死只是虚幻,但生命永存的信念 汉文化因素与其他民族文化因素共同的结晶体。 和灵魂不灭的信仰使人们执着、自信地把“死”视 一、从出土文物看汉初楚风浓郁的审美特征 为“生”,认为死亡是生命在另一种形式下的延续 在西周早中期,楚国十分弱小,且主要是在 与拓展。正是由于这种远古以来的巫鬼信仰长 中原周代文明的影响下发展,因而,楚人统治区 久滋养着楚民族的文化土壤,并深深地扎下了 内的文化面貌接近于中原文明的风格。西周中 根,长久以来便自然而然地融人到楚文化的血脉 期以后,楚民族在其文化形成过程中,由于对诸 中,从而形成了楚地独具魅力的文化特色。 多文化因素的吸收与融合,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 马王堆虽然从年代上看属于汉墓,但是从马 的民族文化。楚人好巫、崇火、尚凤的文化特征 王堆所处的地理位置上看,地沙的马王堆汉 和追求浪漫的文化气质与中原文化敬畏鬼神、崇 墓中,楚巫文化因素却极为浓厚。原因就是秦王 拜神龙等文化特征和关照现实的文化气质形成 朝占领长沙的时间极为短暂,楚文化本身具有很 了鲜明的对照。 高的水平和强大的生命力,所以秦文化对楚地文 至春秋时期,楚举挺进中原,先后灭亡 化的影响微乎其微。再加上汉王朝的长沙国的 汉水和淮河流域的一些大大小小的诸侯国,一方 统治者又大都是楚地人,所以楚文化在长沙更是 面将楚文化渗透人这一带,但同时也使楚文化与 根深蒂固。 中原文化、淮河流域土著文化进行融合。同时, 从出土的彩绘乐俑看,均用木料雕成秀长的 楚文化南下后又融合了越人的宗教信仰和神话 人形,然后敷白粉为地,再墨绘眉目,朱点双唇, 传说,两者互相融合影响,构成了春秋战国时期 通体用红黑二色彩绘出菱纹或云纹的水袖长袍。 湖南地区的宗教与神话。到了战国时期,楚地文 其形体之纤巧苗条,其面目之清秀姣好,无不使 [收稿日期]2011一I1一l4 [作者简介] 田华,女,河南漯河人,信阳师范学院传媒学院教师,主要从事审美文化教育及研究。 ・ 67・ 人联想起纤腰罄折、长袖曼舞的楚国女子,不免 联想到楚人好细腰的典故和传说。从彩绘棺上 描绘的仙人乐舞等场景,可以看出马王堆汉墓出 土器物在艺术上还有瑰丽奇妙的浪漫Ix-t,格。长 沙地属南楚,其风土人情自然浸透着楚人的种种 即体现出楚文化特征,也融合了中原文化特色 帛画总体上具有楚文化所特有的浪漫风格, 且色调艳丽。但是也具有北方中原文化的写实 风格,有些还体现出精放与刚劲的艺术特色。如 人物的面部和衣冠,画得精细、准确、稳健;其余 如龙、帷帐等,则显得粗犷豪放。幅画的大部分 是先涂上色彩,再加线描的,达到了阳刚和阴柔、 精细和粗放、严谨和洒脱的结合。如三号墓出土 信仰和观念。l_-l=活在江汉、淮湘之间的楚人,对 这几大水系有着莫名的敬畏和虔诚的祈愿,并从 而产生了对这几大水系的赞美和讴歌。在屈原 的《离骚》、《九章》、《九歌》中,都始终贯穿着对包 括湘水在内的江河的吟唱。由于楚人与水有着 特殊的关系,自然就产生了一种以柔为美的审美 的《车马仪仗图》和《游乐图》,都是挂在内椁壁板 内的帛画,画面内容都十分丰富,都是以写实手 法描绘墓主人生前生活的。这两幅帛画在构图 上,与先秦以前呆板平列的构图方式有所不同, 观念,形成崇尚纤巧秀丽的审美趋向。这种趋向 与北方崇尚厚重质朴的文化gl,尚有着截然的不 同。 而是采用俯视的绘图方式,把整个画面描绘的生 动丰富、井然有序、宏伟壮观。再加上丰富的色 彩变化,使得整个画面更加富有动感。前者主要 描绘的是车骑方阵、骑兵方阵、方阵队伍等车马 人物,整装待发,给人以庄严肃穆、悲壮凝重的美 感。后者描绘的是一女子坐在有骑士保卫的车 内出行的场面和妇女划船的场面,极具奔放、灵 楚汉文化一脉相承,服饰文化也不例#t-。西 汉各诸侯国由于都源自楚,所以在各自的封地内 仍保持着楚国的服饰装扮和风俗习惯。据考古 资料显示西汉大部分地区都不同程度的受到楚 服饰文化的影响,所以楚服饰对西汉服饰文化的 形成和整个汉代服饰文化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湖南湖北更是受战国楚服饰文化影响程度 最深的地区。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深 衣”,是西汉初期的主要服饰,和战国晚期的楚服 饰非常类似。“深衣”是天人合一的象征,它体现 了恢宏大度、公平正直、包容万物的东方美德,最 能体现华夏文化精神。汉初推崇黄老思想,主张 无为而治,着装上崇尚自然之美。从目前能见到 动之美。但是在写实的场面中又描绘有龙,这就 使画面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多元文化的融合在马王堆出土的漆器上也 得以彰显。 马王堆汉墓中漆器的大量使用,表明在汉 代,笨重的青铜器已经基本上退出历史舞台,早 期的礼仪制度成了传说,一些曾经十分贵重的礼 器也被亮丽的漆器取代,结束了作为特定时代审 的实物资料来看,西汉妇女服饰的主要款式为柬 裹的深衣,在领口处和袖口处,以及裙摆大多绣 美文化载体的使命。在传承和变异中建构了汉 初故楚特有的审美风尚,表现出汉初对实用与审 美的完美结合。在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部分漆器 有花边作为装饰。其中袖筒又有宽、窄不同的两 种样式,但下摆大多数都呈喇叭状,整体给人以 端庄、典雅的感觉。宽大的袖口和交叉的领口是 天圆地方的象征f分上衣、下裳两部分,象征两 仪;上衣用布四幅,象征一年四季;下裳用布十二 幅,象征一年十二月。身穿深衣,自然能体现天 上,还保存了产地标识的戳记,如“成市草”、“成 市饱”、“南乡草”等,所谓“成市”,即“成都市”的 省称,“草”假为“造”,表明这些漆器的产地在成 都地区。根据《史记》的记载,楚国的西疆,已 经扩展到汉中、川东、川南、云贵的大片地区,形 道之圆融,怀抱地道之方正,身合人间之正道,行 动进退合权衡规矩,生活起居顺应四时之序。还 成对巴、蜀的包围之势。《华阳国志O巴志》说: “江州以东,滨江山险,其人半楚,姿态敦重。” “其人半楚”表明楚国占有川东地区后,楚人对巴 人影响之深。最近十多年在三峡地区西部发掘 出土的具有楚文化特点的墓葬、器物等,证明战 有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索纱禅衣,薄如蝉翼,轻若 烟雾,仅重49克,使我们不禁为西汉的丝织技术 称赞叫绝。除此之外,这种罩在锦衣外面的一层 透明的禅衣,不仅可以使锦衣的花纹若隐若现, 又能给整个服饰增添几分轻盈飘逸、清新华丽的 效果。 国中期以后三峡地区西部有大量楚国移民活 动[2]。由此可见,巴蜀文化和地沙的楚文化 也是一脉相承的。不过出土的漆器也并不完全 是外地来的,如两具彩绘漆棺,像这样重达数千 斤的大型器物,应该是出于长沙本地,而且从绘 二、从出土文物看汉初多元文化融合的审美 特征 从春秋至秦代,中原文化、楚文化、吴越文化 等在不同程度上相互交流为汉代文化的大融合 奠定了基础。就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帛画而言,它 ・ 画题材和艺术风格上都有明显的楚国艺术特点。 在服饰上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外来文化的 有机融合i人们在 服装上也表现出开放的气度。 68 ・ 西汉时期人们的服装开始注重颜色的搭配,注重 楚文化在形成过程中,汲取了中原文化和南 色彩的艳丽,以此展现出优雅的审美情调和悠闲 方的苗、越、蜀等文化,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 的生活情趣。至东汉时期,妇女大多喜欢宽松的 族文化。正是因为楚文化的多元性和包容性,才 糯裙,袖子比西汉变得更加肥大,裙摆打开不再 能成为汉初审美文化的典型。 柬裹紧身,更显得宽松而飘逸。汉代妇女服饰所 三、汉初审美文化融合的渊源 形成的秀丽而又不失端庄、典雅、含蓄的审美特 秦汉,这个各种思想交融、碰撞、张扬个性的 色对后代女性服饰在色彩、款式等方面产生了深 时代,其时代特征不仅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 远的影响。 道德观念,也影响着人们的审美文化。 在马王堆三号墓出土的“遣策”中,也记载了 楚文化本身也是一个多元文化因素的复合 不少歌舞、乐器的名称。从楚歌、郑舞、河间瑟等 体。不断融人了荆楚蛮夷文化、吴越文化以及巴 来看 这些来源不同、风格各异的歌舞乐器,汇聚 蜀文化等。再加上楚国的北伐与东进、吴人的北 一堂,一方面反映了西汉初期的文化繁荣和文化 征与西来,加强了江淮流域与中原的沟通,从而 交流及国内各民族的大融合情景,反映了西汉前 也实现了楚文化、吴文化、淮河流域土著文化与 期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中原文化的大融合。正如程有为在《先秦时期吴 除马王堆这一典型代表以外,呈现在世人面 楚地区与中原的经济文化交流》中总结的那样, 前的湖北随州曾侯乙墓出土的大量铜器、漆器、 从春秋时期开始,楚地和吴地在政治上通过会 玉器及绘画等文物,也体现了楚文化与中原文化 盟、争霸等一系列的手段,发动军事战争征服和 的融合。 灭亡其他国家,从而使自身变得越发强大。在经 由于曾国为北方姬姓之国,而很早就归附楚 济上,通过战争的掠夺、他国的贡献赠送和商业 国,所以曾的文化充分体现了楚文化与中原文化 上的往来、技术人才的引进交流,使吴楚之地的 的融合。谭维四曾经说过:“曾钟在N-学文化上 经济越发繁荣。在文化上,各地互相通婚、相互 的成就,正是周、曾、楚多种文化交融的结晶,是 吸收等,同中原各国进行多方面、多渠道的交流, 就曾侯乙编钟而言。其实曾侯乙墓整个文物在 从而使吴楚与中原各国在经济发展上逐渐缩小 艺术上之所以成就辉煌,其原因亦如此,是这一 差距,在文化上也出现了相互融合、相互吸收的 个时代列国文化大交流、大融合的结晶。’其在文 趋势。到了战国时期,吴、楚地区的经济和文化 化艺术上的整体风格,显然是在继承中原周文化 与中原地区的差异已经不再明显了。 基础上吸收了楚文化因素而形成的具有时代特 同时,中原文化也正是在这一带反过来影响 性、地域特点的周、曾、楚文化的交融体。只是在 着楚文化,从而实现了南北文化的大融合。吴文 若干年后,随着曾国在政治上的灭亡,其文化才 化则是由太伯从西北迁徙至长江三角洲地区,所 全部被融于楚文化之中,再过若干年后,融于整 带来的古老的中原文化与江浙土著文化融合而 个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之内了。”[3 这种评价是 产生的,由于其地理因素等,吴文化“古朴而不失 客观的,也说明曾国文化见证和呈现了南北文化 精美,温柔而不失刚劲,刚柔相济,向善求美。 的大融合。 ……吴人的人性纤巧,文秀雅儒。” ] 《左传・成公七年》载: 楚国北进中原,在占有汉水和淮河流域方国 “巫臣请使于吴,晋侯许之。吴子寿梦说之。 土地的同时,将楚文化渗透到这一带。在西周晚 乃通吴于晋。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焉。 期,中原南部的诸国文化还大都属于中原文化的 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 范畴,然而,从目前出土的春秋时期器物的纹饰 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 和形制上来看,体现出了一些楚文化因素。因此 国。” 可以推断,大约从春秋早期开始,中原南部各国 这是吴与中原正式实现官方交往的开始。 就逐渐受到了楚文化的影响。楚国在灭掉中原 春秋后期,楚国与吴国反复争夺,促进了吴、楚文 诸小国后,把楚文化传播到当地,使中原当地的 化与中原文化又互相吸收和影响。从出士文物 文化发生了重大的改变,逐渐被纳入到楚文化的 来看,长江下游地区所发现的西周至春秋时期的 范畴。[6]同时,中原文化也正是在这一带反过来 青铜器主要有四类:一是中原地区的青铜器;二 影响着楚文化,从而实现了多元文化的碰撞和融 是楚人和越人的青铜器;三是吴人铜器;四是吴 合。 地人模仿中原青铜器物而自铸的青铜器。 这些 (下转第78页) 器物的发现。充分说明了吴、楚、中原文化的相互 交流。 . ・ 69 ・ 发展情况来具体确定数额。笔者以为,对于本罪 而言,尽管现行法律对于“数额较大”没有规定, 此本罪属于不作为犯罪。本罪的核心特征就在 于行为人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且i:支付劳 动报酬的义务。根据这一特征,只要行为人在责 但可以比较上述侵犯财产犯罪的规定来确定本 罪的数额。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将本罪追诉起点 认定为2000元及以上较为合适,因为本罪本质 上毕竟属于民事上的劳资纠纷,不宜将追诉起点 令支付时没有履行支付义务,哪怕事后予以弥补 (即事后支付了劳动报酬),也不影响本罪的认 定。 定得过低,否则将导致打击面过大,综合上述其 他侵犯财产犯罪的情况,将追诉起点认定为 2000元较为合理。其次,何谓“经有关部门 责令支t,-t仍不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 定,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劳动行 政部门。应当的主意的是,鉴于对以农民工为代 表的弱势群体的强化保护,笔者认为应当对这里 的“有关部门”作扩大解释。申言之,这里的 “部门”除县级劳动行政部门以外,还应将劳 动仲裁、人民判决纳入到这里的“责令支付” 四、余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入罪反映了刑法 对于社会热点问题和民生问题的关注,包括刑法 在内的任何一门部门法学应该回应社会实际问 题并最终为问题的解决提供指导。随着党和国 家对于民生问题的关注,“民生刑法”一词应运而 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就是“民生刑法”的极佳 注脚。对于本罪而言,对劳动报酬的认定影响到 对以农民工为代表的弱势群体的财产权的保护, 因而至关重要。对于劳动报酬含义的界定,既要 范围,将“责令支付”的主体扩大化,以多种途径 强化对弱势群体劳动报酬权益的保护。因此,经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经劳动仲裁裁定支付、 做到严厉打击以各种手段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 行为,也要注意民事法律与刑事法律的衔接,属 于民事问题的应当用民事法律解决,不能扩大处 罚范围从而刑及无辜;属于刑事犯罪的应当以刑 经人民生效判决支付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的,属于“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 ̄,-j-”, 应当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最后,对于本罪的 “劳动报酬”而言,是“责令支t,-t”而“拒不支付”, 事法律解决,做到绝不手软以严惩不贷。简言 之,应当准确划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 (责任编辑:刘建民) 即行为人有能力履行支付义务但其拒不履行,因 (上接第69页) 在以马王堆为代表的出土文物中体现的儒 道互补、南北文化交汇,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 2007・(4). [3]谭维四.试论曾侯乙墓文物的辉煌艺术成[J].东 南文化.2005,(3)l 67. 汉初这个特定时期政权本身建设的需要,更是中 华文化多元一体的精神品质的体现。 [4]程有为.先秦时期吴楚地区与中原的经济文化交流 ’[J].鄂州大学学报,2008,(5):36. 师范学院学报,2008,(6):58. 版社,1995. [53谢忠凤.长江文化生态与民族精神形态[J].湖北 [参考 文 献] 、 [1]王建辉,刘森淼.荆楚文化[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 社。1998. [6]马世之.中原楚文化研究[M].武汉:湖北教育出 [2]杨光华.楚国设置巴郡考口]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责任编辑:胡光波) ・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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