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小组
2011年10月
随着中国社区建设的推进,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社区安全、居住环境、文化生活、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社区建设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如何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合理、文化层次较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成为加强社区各项工作、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关键。面对新形势,有必要对全国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和深入分析。为此,由民政部牵头,中国社区建设展示中心和杭州师范大合承接,就全国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全国普查和重点调查、个别走访和案例分析、座谈研讨和材料收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收集了全国23个省市的材料349篇,整理出调研材料40余万字,形成了此研究报告。明确全国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的意义,了解全国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基本情况,分析全国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面临的难点并提出相应对策,对于加快建立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推进社区工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全国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的重要意义
社区工作者是指社区党组织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在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残障康复、计生卫生、综治司法、监察等以从事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和社区服务项目管理为职业的,具有基本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的工作者。综合来看,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具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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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但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集中表现为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凸现,社会问题大量涌现。社区工作者处在城市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是党和联系居民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他们的纽带作用,有助于调处社会矛盾,把普通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助于落实社会保障,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摆脱困境,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有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党组织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从而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二)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实现这项战略任务,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社区工作者是社会服务的专业提供者、社会矛盾的调解者和社会公平的维护者,是现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对于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三)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提升城市居民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社区日益成为完善基层管理的平台、拓宽基层民主的渠道、服务居民群众的载体、开展社会工作的舞台。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助于形成以居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以居民利益为第一追求,以居民满意为第一标准的服务理念;有助于通过定期对社区工作满意率进行测查的方式,健全“以下评上”评议制度;有助于通过完善社区服务标准化研究,建设一批高效能管理、高质量服务的社区;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自助互助服务体系、便民利民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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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体系。
二、全国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社区居委会8.7万个,社区居委会成员43.1万人,社区党组织基本实现全覆盖,各类社区服务设施15.3万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2720个,社区服务站44237个,其他社区服务设施9.6万个,社区从业人员105.9万人。目前,全国累计产生社会工作师11039人,助理社会工作师32583人。根据调查,全国各地在社区工作者制度建设、选聘机制、培训途径、考核办法、福利待遇、职(专)业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重视社区工作者制度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保障加强。各地普遍重视社区工作者制度建设,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规范、完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办法,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如2009年3月6日,克拉玛依区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克拉玛依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对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其他社区工作者的任职条件、岗位管理、任职、培训、待遇、考核分别作出了规定,指出“社区工作者的考勤、休假等日常管理按照《克拉玛依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暂行规定》执行。”2005年4月26日,浙江省杭州、杭州市印发《杭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不低于当年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任职期间按照职务等级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构成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补(津)贴及住房公积金等四部分,并参照企业有关标准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社区专职工作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有关退休待遇。200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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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委组织部、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联合印发《西安市碑林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了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领导、管理范围、任职资格和条件、组织考察、产生办法、管理与考核、培训、监督等,社区工作人员由经区委、区批准成立的碑林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2007年6月3日,福建省晋江办公室、晋江市办公室印发的《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指出,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聘用,由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共同负责组织。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一年以上并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是正式党员的,经村(社区)党组织推荐,可由镇(街道党工委)任命为村(社区)党支部兼职副、委员等职务,履行党支部副、委员的职责,但不占支委职数。
(二)改革社区工作者选聘机制,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明显改善。面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年龄老化、文化偏低的现状,各地探索出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从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骨干到社区工作、选配大学生进社区等途径,积极完善社区党组织“二推一选”、社区居委会公推直选的选任机制,改革选人用人渠道,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日趋合理。如山东省荣成市在2010年,采取推荐、报名、考察的形式,从机关干部中录用了13名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还从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有意愿社区工作、年富力强、有一定文化水平的社区居民中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政审和体检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目前,荣成市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40岁以上65人,占60%,30—40岁34人,占31%,30岁以下7人,平均年龄42岁;大专以上学历35人,占33%,高中以上学历66人,占63%。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逐步改善,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云南省曲靖市加大选聘优秀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力度,力争到2012年实现每个社区工作人员中至少有1名大学生的目标;完善从社区工作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制度,扩大从社区优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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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中考录公务员的比例。黑龙江省自2011年3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社区专业化社工服务“百千万”工程,即在全省城乡建设100个专业化社区服务实验基地;面向社会新招聘1000名法律、卫生、教育、社会工作等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或考取社工师资格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充实到社区养老、社会救助、教育培训、治安调解等社区岗位;定向培养10000名职业化、专业化社区服务人才。
(三)拓展社区工作者培训途径,社区工作者工作能力显著提升。为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各地分别通过岗前任职培训、举办社会管理大专班、同高校和党校举办专题培训、外派先进地区挂职学习、上挂市和区机关部门锻炼、城乡社区交流任职、组织社会工作职称考试等办法,加强社区工作者培训教育。如吉林春市朝阳区在注重岗位练兵、加强交流学习、强化在职培养的基础上,分别与吉林大学和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合作,成立朝阳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基地和培训基地,每年对现有专、兼职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到目前为此,共举办各层次、各类别人员培训班10期,参训6300多人次。从2005年起,河北省保定人市在党校正式挂牌成立了“保定市社区培训基地”,聘请了河北大学、党校教授担任长期教师,几年来已先后对市区所有社区干部、县(市)社区骨干以及换届新上岗人员进行了三次脱产系统轮训,颁发《上岗资格证书》,全部实行持证上岗。杭州市通过经费支持的方式鼓励社区工作者参与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如杭州、市发布的《关于解决社区党建工作保障若干问题的通知》指出:“市里负责对社区党组织和社区主任的培训,其他社区工作者由区县(市)、街道(乡镇)党(工)委组织培训,区、县(市)民政局审核同意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其学历教育的费用由区县(市)、街道(乡镇)和个人按照2:2:1的比例共同负担。社区工作者通过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其培训费用由市人才专项经费负责解决。”云南省曲靖市按照每个社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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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不低于5000元安排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分别按20%、30%、50%的比例承担。同时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市级对社区的、主任进行培训,县(市)区级对社区的副、副主任、委员、其它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三天。另外每年组织社区、主任和相关人员到外地州、外省市观摩学习社区建设先进经验,全面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素质。
(四)完善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社区工作者服务意识不断强化。为规范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各地相继出台了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探索出诸如上级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社区工作者考评制度,努力营造想服务、会服务、优服务的工作氛围,社区工作者服务群众的满意度逐年提升。如吉林春市朝阳区为加强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与管理,建立起社区工作者考评、激励机制,通过年终测评、社区居民抽查、查阅相关案例、背靠背测评等方式,奖优罚劣。天津市河西区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者采取层级考核、民主评议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项分值分别占考核结果的40%、30%、30%。考核最后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于称职的给予奖励,不称职的予以解聘,考核每年一次。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和克拉玛依市等地建立了第三方测评的考核体系。杭州市上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评实行评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社工互评10分、群众评议40分、组织考评50分。社工互评由各街道民政科每年统一组织专职社工采取无记名的方法,对专职社工作一次背靠背的评价;群众评议由居民群众对专职社工进行满意率评议,一年两次,上半年至少有30名群众参加评议,下半年至少有50名群众参加评议,评议人员主要由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社区党员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工作对象和辖区单位代表等组成;组织考评由社区正、副职对一般社工进行考评,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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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对社区正、副职进行考评,一年一次。根据综合考评结果,以90分及以上定为“优秀”、80分及以上定为“合格”、70分及以上定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定为“不合格”,并以此结果作为专职社工续聘、解聘、奖惩、调整工资和晋升的依据。
(五)改善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社区工作者岗位吸引力日渐增强。各地使用不同的手段保障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如按照企业职工的要求为社区工作者办理“五险一金”、保障社区工作者待遇连续增长、将社区工作者的工资、保险、福利全部列入财政预算等。广东省珠海市规定,专职社工实行岗位定额工资制,从2005年1月1日起,岗位工资标准为每月1900元,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1300元;专职社工兼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副)职务的,享受财政供给的职务补贴,标准为主任()每月500元,副主任(副)每月300元。浙江省杭州市出台的《关于社区工作者纳入企业在职人员医疗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住房公积金和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纳入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开创了全国先河。此外,自2011年7月1日起,杭州市全面上调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委员的基础工资为2200元,副职为2400元,正职为3000元;绩效奖金按人均每月1000元的标准,另外还有生活性补贴、防暑降温补贴、职称津贴、特殊地区津贴等,以一个刚入职的社区工作者为准计算,调薪后扣除保险、公积金等拿到手现金收入近2700元/月。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从2011年1月起全面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每名社区工作者和居委会干部的生活补贴从原来扣除个人保险后的每月979.2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增幅53%,此外,区财政另负担社区工作人员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金额,每人每月约420元;社区工作人员中退休反聘人员的生活补贴也由原来的每月500元上调至每月1000元。2011年7月13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统一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标准,调整社区干部薪酬构成为固定补贴、绩效奖励、城乡统筹项目专项奖励。固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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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主任(公共事务所所长)为1700元/月(兼两职的为1800元/月);社区党组织副、居委会副主任为1600元/月;委员及一般工作人员为1500元/月。每个社区最多2名正职,社区公共事务所不再设专职副所长岗位。绩效奖励:月绩效奖按人均200元/月标准核定,年绩效奖按人均2000元/年的标准核定。城乡统筹项目专项奖励:涉农社区、主任(公共事务所所所长)10000元/年(“兼两职”者11000元/年);委员及一般工作人员7000元/年。绩效奖励和城乡统筹项目专项奖励由街道根据其工作情况年底考核发放。
(六)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专)业化进程,社区工作者职(专)业化程度逐渐提高。社区工作者要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这既是大势所趋,也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怎样使社区工作者走上职业化,各地一直在进行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程度逐渐提高。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区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从业资格认证制度,规定新进社区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市统一颁发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任职资格证书》后,方可正式任职,现有人员通过逐步过渡的办法,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任职资格证书》后,方可参加新一轮竞争上岗。《杭州市上城区社区工作者管理规范》规定,社区工作者应当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截止目前,整个上城区共有(助理)社会工作师253名,其中助理级197名,中级56名,全区社区工作者持证率已达36.93%。北京市规定,社区工作者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自获得证书当月起,职业水平补贴增加至每人每月300元,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自获得证书当月起,职业水平补贴增加至每人每月200元。深圳市将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职位直接与薪酬待遇挂钩(见附表),在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内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薪酬与其他福利待遇由签约机构按拟聘用人员学历、资历、工作任务和工作能力执行岗位薪酬协议合同制。相关机构定期公布薪酬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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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深圳市2007年社会工作类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指导价位表
单位:元
专业技术职位名称 中 级 助 理 十一级助理社工师 级 士 级 专科毕业 本科毕业 见 实 期 双学士、研究生班毕业(没有硕30 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4320 4920 3190 3660 社工士 3330 3720 七级社工师 八级社工师 九级社工师 十级助理社工师 平均薪酬数 5230 4930 4510 3960 注:以上薪酬指导价位包含个人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 资料来源: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网站 时间:2007-11-03
三、全国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面临的难点
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全国各地的社区工作者们扎根基层,不辞劳苦,为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随着经济社会改革的不断推进,社区工作范围的不断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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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工作内容的不断更新,工作任务的不断增加,其中存在的矛盾、问题也日益凸现。从各地的材料分析,目前全国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面临一些共性问题,突出表现为:
(一)社区工作者工作行政化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社区工作者既承担城市居民自治赋予的自我管理、服务职能,又承担重心下移后的行政管理职能,有些职能部门把社区工作者作为自身的工作人员,把本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摊派”给社区,致使社区工作者行政化倾向明显,社区成了缩小了的“事处”。由于对社区组织的定位及其职能界定不清楚,也由于从居委会组织向社区组织转换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遗留问题尚待解决,使社区工作者很难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用来研究解决社区建设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从而进一步强化了社区工作者的行政化趋势。
(二)社区工作者工作标准化问题。
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标准化是将来中国社区建设走向成熟的一个关键步骤,由于随着社区设施的改善,现代化、信息化的办公条件,使得社区工作者产生了机关化的倾向。全国统一的社区工作者工作标准化在解决民生问题、推进社会建设方面具有特殊意义。一般而言,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标准化包含社区组织建设标准化、社区设施建设标准化、社区服务功能标准化和社区环境建设标准化四个方面。由于中国区域差异性大,管理体系复杂,标准化的内容、认定形式和考核机构等都是因时因地制定的,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如何权衡全国各地的差异,建立全国统一的社区工作者工作标准成为了目前全国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难点之一。
(三)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问题。
从各地的材料分析,全国各地都从一定程度上把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问题作为提升社区工作者服务水平的一大举措,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各地在社区工作者“如何推进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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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要取得怎样的成效”、“培训教材如何编写”、“培训科目如何确定”等问题上没有统一方案,甚至在如何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也没有出台统一的意见。在组织部、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背景之下,目前迫切需要民政部统一组织,统一筹划,统一拟定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全国各地制定相关意见提供指导方向,为整体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提供依据。
四、全国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对策
《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加强社区服务工作队伍建设”;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努力壮大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队伍”;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要求“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民政部、人事部也专门出台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正式建立,这使我们更加坚定了探索发展社区工作的决心,也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调查的结果分析,本报告在参阅各地材料和借鉴学术界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认为加强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应从以下几点对策入手。
(一)完善领导机制,健全法规。
要加强领导。将社区工作者纳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统一领导下,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宣传、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人口计生、信访、扶贫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完善民政部门有关职能,充实人员力量,作为推进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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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具体行政行为的职能机构。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工作者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有关职能;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其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形成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加强社会工作行政性组织建设。
要逐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性文件相配套的社区工作人才法规体系。由制定指导全国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性综合文件,各地要在出台的文件框架内,研究制定社区工作人才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信息披露、专业督导、服务评估、行业自律、继续教育、违纪处臵、职业道德规范等配套制度。建立社区工作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法规体系,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内容纳入社会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性文件的制定及修订范围。要健全社区组织管理法律体系,抓紧修改出台《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才素质。
要根据各地社区工作者队伍现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研究制定中长期社区工作人才培养规划,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同时合理配臵教育培训资源,明确不同地区、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社区工作人才教育培训重点任务,加快教育培训机构网络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针对目前全国社区工作者没有专门培训学校,而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又十分需要此类场所的实际,可借鉴全国党校、干校、军校运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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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经验,将南北两座反映社区建设发展历史的展览馆(位于杭州的中国社区建设展示中心和位于长春的谭竹青纪念馆)设为中国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基地,一方面可以搭建专业性的学习培训平台,为国内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建设实践者开展理论学习和素质培训;另一方面,也可以构建公共性的传播展示平台,及时向社区工作者传播民政部关于社区建设的精神、发展思路和工作要求。
要依托高校、组织人事系统的基层干部培训中心、劳动保障系统的技工学校、民政系统的社区学院以及卫生、司法、计生、工、青、妇等系统各自的教育阵地,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考察、经验交流、专题讲座等途径,提升社区工作人才的专业素养,增强复杂问题处理能力。同时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残障服务、学校、医院等领域建立社区工作者实习基地,提高其实务操作能力。
要实施社区工作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推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残障康复、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实施高层次社区工作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高层次社区工作人才。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工程,加强社会工作学科重点研究及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落实人才培训“走出去”策略,与国(境)外组织合作,有计划地选送一批优秀人才赴国(境)外培训学习和实践交流。
(三)建立评价机制,优化激励制度。
要根据各地特点,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研究制定科学化、标准化的社区工作者评价机制和激励制度。据现有资料分析,对于社区工作人才评价机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建立社区工作人才职业能力水平认证制度。参照现行的29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系列,设立社区工作者技术职称体系,可设定为助理社工师(初级)、社工师(中级)、高级社工师(高级)三个等级,将符合一定条件的社区工作师作为专业技术人才,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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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才能力认证体系进行考核管理。二是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模式,把量化指标与民主评议结合起来,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资格量化的重要依据。
对于人才激励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来实行:一是采取学历、资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相结合的方案,设臵多层次、多类型的社区工作者职业成长阶梯,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工资收入增长机制。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推举、政协委员等方面,也要适当向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倾斜。二是以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对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的社区工作者,设立各级各类灵活的表彰奖励措施,给予破格晋升、嘉奖、培训、体检、保险等待遇,稳定社区工作者人才队伍。三是重视社区工作者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的后续管理和跟踪服务,建立健全人才服务长效制度,从而实现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相对稳定。四是打通社区工作者向上发展的空间和渠道,定期定量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定向招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对特别优秀的社区工作者破格晋升为街道、区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同时将此项制度化、长效化。
(四)规范职业体系,推进标准建设。
要深化社区工作者选任机制改革。不断完善社区工作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是保证社区工作者队伍充满生机活力的关键。一方面,在进一步完善规则设计、用好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这一“主渠道”的同时,扩大选人视野,积极尝试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选举等形式,从“两新”组织员工、复转军人、下岗待业等人群中,选聘一批文化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良好沟通能力且热心投入社区建设的人员,还要继续将有培养前途的城区、街道机关年轻干部,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另一方面,对社区工作者实行职业资格制度,以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作为他们职业发展的前臵条件。所有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实行社区工作从业人员登记注册管理制度。借鉴国际社会工作证照、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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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等做法,对社区工作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对社区工作师实行注册管理,对执业的社区工作者探索建立严格的执照制度。
要制定和完善社区工作者工作标准体系。一是具体工作标准。如《社区服务职能目标标准》、《社区服务管理方式标准》、《社区服务绩效考核标准》、《社区服务工作制度标准》、《社区服务设施管理标准》等;二是目标考评标准。探索建立动力与压力并存、激励与约束相联的标准化考评体系,实行“优胜劣汰”,以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组织建设标准。包括社区组织建设标准化、社区设施建设标准化、社区服务功能标准化和社区环境建设标准化等方面。
(五)明确岗位职责,实施目标管理。
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社区的主要职责是“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自治活动,协助管理本区域内的有关社会事务,享有自主自治权”,社区不是,也不是的派出机关,同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界定:哪些工作是由社区做的,哪些工作是由社区协助职能部门完成的,哪些工作应由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完成,将此类文件在社区予以公示,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真正赋予社区自治权、协管权和拒绝权,避免社区工作的行政化倾向。要明确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责任,根据精简效能、按需设臵、循序渐进的原则,研究社区工作岗位设臵范围、数量结构、配备比例和任职条件,建立健全社区工作岗位开发设臵的措施和标准体系,避免出现相互之间责任推诿现象。要落实倒逼机制,把区街干部“逼”到社区去,把社区工作者“逼”到居民家中去,在全国各地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忧”活动,避免社区工作者机关化;部门领导每月一日、街道干部每周一日深入社区;对各社区工作者实行家访责任制,一年内要对所辖区域内的家庭完成一次上门走访;要把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与本土化结合起来,使得社区工作者最终来自社区、服务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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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规范社区工作者岗位行为,按照充分体现社区工作者的良好素质和职业修养,明确仪容仪表、举止行为、文明用语、服务纪律等方面的要求,做到仪表端庄、仪容得体、言行举止文明、服务纪律严明、确保无有效投诉。要提升社区工作者服务水平,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区工作站和楼道小组长、党小组长等,进一步深化为民服务载体,全面履行为民服务事项,提升社区法治化管理、服务水平。要推行“民生项目”工程,结合各地实际,通过不同方式,每年每个社区工作者要为居民办一件以上的实事,并将该事打包为一个项目,同时将“民生项目”工程纳入社区工作者考核范围,对社区工作者实施目标管理,以提高其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总之,在城市管理不断现代化和社会化的背景下,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职业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完善社区工作人才的选拔、管理、培训、保障和提升等机制,确保社区工作人才“培养链”长效运作,不但是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而且是实现的社会化职能转移和社区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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