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今土地制度演变
概述:生产力的发展迟早会引起起生产关系的变化,在这里应注意:
(1)在封建社会中,所有制关系主要指土地所有制(生产关系的重点)。 (2)产品分配形式主要是指赋税、徭役、兵役、地租等。 (3)人们生产中的地位主要是阶级关系.
本专题概况(土地所有制形式)
农业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土地是我国古代人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产资料,是构成封建生产关系和一切经济关系的基础。在中国古代史上,土地制度可分为三个阶段:
原始社会:土地氏族公社所有制。土地归氏族公社所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成果。
奴隶社会(商周时期):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井田制,实际是国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封建社会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三重形式)。
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从本质上讲,都是私有制。 一、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
1、 性质: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
2、兴衰:它始于商朝,完备推广于西周,春秋后期逐渐瓦解。 3、内容(权利与义务):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能世代享用,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果实 4、瓦解原因
(1)根本原因:春秋后期,铁犁牛耕使用,生产力不断发展 (2)直接原因:各国变法承认土地私有 二、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
1、确立: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战国确立。商鞅变法规定:废井田,开阡陌,承认田地归私人所有,允许自由买卖,标志着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用地租剥削农民。这种制度是我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制度。
2、内容: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国有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自耕农、小农)。封建土地所有制三者的地位:
(1)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支配地位,但却广泛而分散,与地主土地所有制同是主义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基础,但由于经济力量薄弱,往往被兼并。
(2)国有土地是封建掌握的土地在封建杜会整个过程中不占主导地位,一般作为农民个体土地所有制出现危机时的后备补充。
(3)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产生关系的基础,它的发展导致土地兼并。如西汉后期的土地兼并,东汉豪强地主占有大量肥田沃土,唐后期土地兼并,明后期土地兼并。 3、三种土地所有制类型的具体内容 A、地主土地所有制
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三种形式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它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地主阶级正是凭借对土地的垄断,迫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不得不依附于他们。这种土地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二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阻碍了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
B、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有王田制(王莽新朝)、屯田制(三国)、均田制(北魏至唐中期)三种形式:
随着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地位的确立和巩固,地主阶级的势力也会日渐恶性膨胀,土地兼并就随之加剧。农民失去土地,无以为生,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激化,农民揭竿,以求生存。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统治,增加财政收入,采取某些措施遏制土地兼并,保证农民获得少量土地,如北魏、隋唐的均田制和清前期的“更名田”等,这有利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但是,在封建制度下土地兼并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1)王田制(如王莽时实行):
·性质:形式上表面上似乎是奴隶制阶段井田制的恢复,但性质仍为封建土地所有制。 ·目的:是托古改制、兼并,缓和阶级矛盾,
·内容:把全国田地改称王田,不许买卖,规定一家不满8个男子,占田不准超过900亩,多占的要分给族人或乡里;没有土地的农民按一夫一妇100亩的标准分给。
·结果:王莽企图以此抑制地主官僚的土地兼并,1缓和阶级矛盾,但由于遭到贵族官僚的反对而废除了。
(2) 屯田制:
起源:屯田古已有之,汉代实行过,当时主要是为了戍边和保证军需。
推行情况:不少朝代都实行过,如西汉、东汉、曹魏、蜀、金朝、元朝、明朝、清初都实行过。东汉末年,军阀混战,农民背井离乡,土地荒芜,在这种情况下,曹操推行屯田。后来,魏、蜀、吴也都实行屯田。
基本特点和具体做法:屯田制是封建制的土地国有制,屯田民只有土地使用权;含有兵农合一成分方式:这是或统治者组织的农民或的开荒种地。屯田有军屯、民屯。军屯:由士兵屯垦;民屯则招募农民进行屯垦;屯田农民要按军事编制组织起来,设官管理;屯田民要分别不同情况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但他们不再负担兵役。
作用:屯田制的推行,安置了大批农民,有利于稳定了社会秩序,缓和社会矛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曹操推行屯田,保证了军粮供应,为统一北方提供了物质条件。 (3)均田制:
·实行情况:均田制是我国古代影响很大的土地制度。均田制始于北魏(485年),流行隋唐,且被日本借鉴、吸取,其影响深远。
·背景:这两种形式,往往是在经历了一场战乱和社会动荡之后,国家控制了大量无主土地的情况下实行。
·目的: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和徭役征发。
·前提条件:掌握大量的无主荒地。社会上存在大量无主荒地和劳动力,把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实行这种制度不触及贵族地主利益,农民对国家承担租赋徭役,贵族地主无此负担。 ·内容:
A、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给农民一定数量的田地。奴婢、耕牛也相应受田;——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地主利益也都得到了保障。
B、土地不得买卖;——对土地兼并有所。 C、官吏得给公田;——其利益得到了保障
D、农民对封建国家的租、调、役负担。(贵族、地主却无此负担。)
“均田令”规定:15岁以上的男子和妇女开始向领种土地,到了不能劳动或者身死时,再把土地还给。土地有两种,一种是露田,按规定还给,一种是桑田,按规定不必还给,可以继承。规定,一夫一妇要向国家纳租粟二石,纳调帛一匹,产麻的地方纳布一匹(不交帛)。此外,农民还要向承担一定的徭役杂调。
·作用:授田时,既不触动地主的土地,又能使农民得到一定土地,因此,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和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和徭役征发;促进了北方少数民族的封建化和北方民族大融合;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封建土地制度。(比较完备) ·瓦解原因:
唐后期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严重,没有可分土地,均田制则无法继续实行。 C、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
这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不占主要地位,但人数众多,春秋时期,一部分奴隶和平民以及没落贵族自己垦种的这部分土地,使他们成为小块土地所有者,成为一家一户的自耕农。封建社会各个朝代都存在这种自耕农土地所有制,这种小农经济同地主土地所有制一样,是对封建生产关系内容的重要补充,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共同构成封建经济基础,是主义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重要基础。在封建经济发展过程中,地主不断兼并农民的土地,使这种土地所有制不断破产。 4、土地兼并:
(1)原因: ★土地私有制和土地买卖制的存在 ★重农抑商,传统观念的影响 ★ 土地保值增值,商业资本购买地产 ★宋以后不抑制土地兼并的
(2)影响:★政治上:使农民失去土地,造成社会矛盾激化; 使国家税收减少,影响国家财政收入; ★经济上:农民普遍贫困,无力购买手工业品;
封建地租重,更乐意买田置地,影响了手工业的扩大再生产, 阻
碍了资本主义萌芽。
(3)应对措施:
①地主阶级:作为统治阶级,其措施主要是通过封建国家的权力来强行、禁止土地兼并。 北魏至唐朝,国家掌握部份土地,实行“均田制”,保证农民获得部份土地,但并不触动贵族、官僚、地主土地,终究无法制止土地买卖和兼并;780年,唐实行“两税法”,实际上承认了贵族、官僚、地主对土地占有的合法性。
②农民阶级:作为被统治阶级,主要是通过农民战争来猛烈冲击地主阶级统治,以实现土地的重新分配。农民迫使新建的地主阶级政权调整统治,承认土地变动的现实。 5、租佃关系:
(1)概念:地主出租土地、按契约收取地租作为收益的经营方式 (2)原因:土地兼并,人口增加;商品经济发展 (3)过程:战国——产生, 汉代——扩大, 宋代——日益普遍,明清——渐成主流
地租形式变化:劳役地租—实物地租—货币地租
(4)影响:①佃农拥有更多自由,对地主人身依附关系减弱 。
②佃农自主权扩大,积极性提高,有利农业发展。 ③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④有利于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雇佣劳动关系)。
三、中国近代史上的土地制度
旧中国的广大农村,绝大部分土地集中在不足农村人口总数1%的地主富农手中。这种封建土 地所有制和封建的剥削关系,给广大农民造成极痛苦,阻碍着整个社会生产力的改革。因此, 土地问题成了中国社会的一项基本问题,变革土地制度,成为中国民主的一项重要标准。 1、民主时期各阶级的土地
(1)太平天国运动时期: 《大朝亩田制度》,核心内容就是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按人口和年 龄平均分配土地,是几千年来农民反封建斗争的思想结晶。
(2)资产阶级派 : 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纲领中,“民主”的含义就是平均地权,但 未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胜利后,国家用“核定地价”的办法实现土地国有,最后达 到“国民共享”的目的。
(3)新民主主义中 : 中国党制定土地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 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如1931年的土地,1947年的<<中国土地法大纲>>,1950年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但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是个例外,由于中日尖锐,当时采 取“农民交租交息,地主减租减息”的土地,有利于联合地主阶级抗日。 四、新中国农村生产关系的四次调整 1、第一次:土地改革(1950—1952年)
(1)原因: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2)核心内容: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3)结果:了生产力,为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2、 第二次:农业合作化(1953—1956)
(1)核心内容:把土地等生产资料由私有制变为公有制,并实行集体经营
(2)结果: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力 3、第三次:人民公社化(1958—1980)
(1)原因:党的主要领导人主观认为农业合作化的规模越大,公有化程度越高,越能促进经 济的发展。
(2)核心内容:提高公有化程度,扩大公有化规模 (3)结果:严惩挫伤了生产者的积极性 4、第四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至今)
原因:党总结了合作化的经验教训,作出正确的决策
核心内容:坚持土地国有制,改革经营管理方式,实行分户经营,自负盈亏
结果: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产去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