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至重庆高速公路莆田段
ED1合同段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湄渝高速莆田段ED1项目经理部
2015年8月15日
关于安全管理方面惩罚规定的通知
为了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制定了《安全管理处罚条例》内容如下:
1、现场施工人员不佩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2、隧道内施工人员不穿反光衣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3、登高作业不佩戴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4、高处作业下方无安全人员保护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5、隧道内作业安全防护距离至少要保证五十米,安全距离不足罚款200元。 6、施工路面污染据污染情况及后果给予相应的惩罚。 7、具体详细的条款在施工中逐渐完善增加。
8、要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若因不文明施工接到监理、业主的警告及处罚通知,给予中铁十三局引起强烈的负面影响的,相应给予相关单位严厉的惩罚措施。如若监理、业主等单位予以奖励的,我部对相关单位也将给予相应奖励。 望两家单位予以重视,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湄渝高速公路莆田段机电工程ED1项目部
单位盖章:
2015年 08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