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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证据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情况?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在法律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有时候会出现证据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情况。在此情况下,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同一事实陈述不一致的,由主持诉讼的人员负责审查和调解,必要时可以委托鉴定机构查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证人作证出现矛盾的,应当根据证人的身份和作证情况,结合其他证据材料,全面地加以衡量和评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同一法律事项的证据,应当以最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为准。

综上所述,当证据出现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的情况时,主持诉讼的人员应进行审查和调解,并可以委托鉴定机构查证;同时应结合其他证据材料全面衡量和评价证人作证出现矛盾的情况;当事人应以最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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