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纷纭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清算组不履行清算义务的行政责任

清算组不履行清算义务的行政责任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主观:

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的表现:

1、清算义务人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组故意拖延清算,导致资产流失,损害债权人利益;

3、清算组违法清算,侵占公司财产,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