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进出口权办理流程为:
1、到工商局增加经营范围。
2、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3、外经贸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进出口资质。
4、到海关注册登记,进入海关系统,取得海关进出口代码,以备进出口报关时调用。五、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
5、到省外汇管理局取得外汇帐户开立许可,并出口备案。
6、到省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7、中国电子口岸XX数据分中心备案办理IC卡审批,将海关、检疫、外管局和国税等几个部门的数据联网,进口付汇及出口申请核销单、收汇和退税时所用。
《对外贸易法》
第十一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规和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