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具体如下:
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
2、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3、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4.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
5.侵犯优先购买权的。
6.因欺诈而转让商品房的。
一、发现商品房欺诈怎么处理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
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违法吗
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商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许可后才能进行预售。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预售商品房的,根据其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