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转移流程和提交材料要求如下:成都户口转移不受房屋面积大小,提交材料包括《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房屋信息摘要、单位同意户口及档案迁出介绍信和白底1寸证件照一张。集体户口迁出需要携带有以上材料,前往准备接收档案的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然后前往现在存档的地方调档,接着提交所有资料,经确认无误后
法律分析
一、成都户口转移流程
如果你现在已经是成都户口,你可以按照同城迁移的规定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没有对房屋面积大小有的要求。你可以向人才中心借用你的户口页原件,并携带与房产相关的资料,然后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中心办理即可。
二、提交材料包括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凭据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6、单位同意户口及档案迁出介绍信;
7、白底1寸证件照一张。
三、集体户口迁出具体流程如下
1.携带有以上这些材料,然后前往准备接收档案的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
2.接着,拿着调函去现在存档的地方调档;
3.然后提交所有资料;
4.经确认无误后,存档并做户口变更,办理时间约为15-45个工作日。申请人携带规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心或未成立中心的县(市、区)派出所,按要求如实填写《入户申请表》,并将材料及申请表提交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心或未成立中心的县(市、区)派出所办理入户。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集体户口的购房迁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集体户口的迁入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购房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外,购房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后,购房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满足以上条件后,集体户口的迁入人应向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将户口迁入。迁入地的派出所应向迁入人的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迁入通知。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应将原户口作废,并发给迁入人新的户口簿。新的户口簿上应注明迁入地,并加盖迁入地派出所公章。
结语
成都户口转移流程和提交材料已经详细说明,申请人只需按照流程和材料准备齐全,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即可。同时,集体户口迁出流程也需要携带相关材料,经过确认无误后,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户口变更。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 第十五条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11-01-08) 第十二条 因三峡工程建设和移民迁建,土地被全部征收并安置在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或者自谋职业的农村移民,经本人同意,由有关县、区批准,可以转为非农业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