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安置房产权的年限为70年,与一般民用住宅的权属年限相同。安置房是在进行城市道路和公共设施建设时,为被拆迁住户提供的住房。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有不同的年限,如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
法律分析
安置房的产权是70年,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安置房取得房产证后其权属年限为70年。安置房是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拓展延伸
安置房产权到期如何处理?
当安置房的产权到期时,处理方式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一般情况下,产权到期后,可以选择进行产权续期、产权转让或进行退房处理。产权续期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产权转让可以将产权转让给他人,但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手续。如果选择退房处理,可能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退房申请,并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进行退房结算。具体的处理方式和流程,请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依法合规进行产权处理。
结语
安置房产权为7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最高年限为70年。安置房是为拆迁住户建设的房屋。产权到期后,可选择续期、转让或退房处理,需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具体处理方式请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