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无需谅解书;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适用附加刑,或有期徒刑以上但不导致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也适用于身患重疾、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已到但案件尚未结案的人;机关负责执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法律分析
如果行为人没有谅解书,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形式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机关针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既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申请:
1、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能会判处管制、或者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经有关部门考察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事件发生;
3、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小孩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已到,但案件尚没有办结,可以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无谅解书,被拘留无期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谅解书在取保候审中起着重要作用。然而,如果没有谅解书,被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被拘留无期限的后果。谅解书是被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之间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通过该协议,受害人可以表示对犯罪嫌疑人的谅解和原谅。谅解书的存在可以作为取保候审的一个重要条件,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没有谅解书,犯罪嫌疑人可能无法得到取保候审的机会,可能会被拘留无期限,从而导致其个益受到损害。
结语
根据形式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下,即使没有谅解书,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然而,谅解书在取保候审中具有重要作用。谅解书是被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代表了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谅解和原谅。谅解书的存在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没有谅解书,犯罪嫌疑人可能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可能会面临被拘留无期限的后果,从而损害其个益。因此,在取保候审过程中,谅解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