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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刷单诈骗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

网络刷单诈骗是指通过虚假宣传或诱导消费者在指定平台上购买商品并留下好评,以获得不当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需要根据合同法和刑法进行分析。

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自愿的协议,双方应当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网络刷单诈骗涉及到的商品交易通常都是虚假的,欺骗消费者的自愿意愿,违反了合同法的原则。因此,可以认定网络刷单诈骗构成合同诈骗。

刑法也明确规定,欺诈罪是指有下列行为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骗取财物或者非法占有财物的罪行。网络刷单诈骗的行为符合这个定义,因此也构成欺诈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条 合同是法律上的协议。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意愿,约定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欺诈罪

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骗取财物或者非法占有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轻的,或者归还全部财物并赔偿损失的,可以不予处罚:

(一)虚构事实或者隐瞒,诈骗财物的;

(二)冒充军人、、公检法机关、文化、新闻、体育、卫生、教育、科技、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诈骗财物的;

(三)冒用伪造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行驶证、工作证、学生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诈骗财物的;

(四)利用互联网、通讯工具等特殊工具,诈骗财物的;

(五)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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