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的规定:
1、被胁迫而签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可以撤销,可以向提出诉讼,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为了能够向说明情况,还需要搜集一些能够证明在签这份离婚协议书时被对方逼迫、胁迫的证据。
2、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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