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
一、夫妻间分房可以认定为分居吗
夫妻间分房不一定算分居。分居应当是指双方住在不同的房子里,相互之间没有过多交集,彼此不再履行夫妻间的义务。如果仅仅是分房,相互之间仍履行夫妻义务的,则不能构成分居。
如果夫妻分居的时间满两年,且分居的原因是因为感情不和的,则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如果起诉离婚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二、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我怎么办
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准离婚的,双方分居一年后,想要离婚一方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三、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有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