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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参与网络上怎么处罚

来源:纷纭教育

参与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为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在工作时间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挪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一、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指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也就是通常说的“干部”。公职人员的概念内涵和外延,也在随时代和国家形势发展而不断变化。公职人员核心的东西是所谓的“公职”概念,“履行公职”这个概念非常广泛,比如国家机关,或者说序列以外的人员,如果他也是在履行公职,同时又占有编制,财政上负担他的工资福利,他就是公职人员。显然公职人员的范围要大于国家公务员。 现在社会普遍认知的“公职”主要是指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国有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等。这些职位的普遍特点是:享有编制,有很好的福利体系,社会地位较高,工作稳定有保障等。和在私企工作的人员不同,这一类人员的工作有着更大的稳定性,在缺乏安全感的时代里被更多人所向往。

二、网络指的是在网络中参与某种的行为。跟传统的形式不同,网络不受时间和地点的。一般还是以结果型的赌法为主(例如赌球、赌马、骰宝、轮盘、网上百家乐等),而现场操作比较复杂的方式就相对较少。

三、网络有如下特征:

1.网上投注和交易,隐蔽性强。

2.宣扬网络时髦公平,诱导性强。相对于传统的桌面,参赌者认为网络是新型玩法,由电脑自行运作数据,人为操作和造假的可能性较小,所以放心投注。

3.欺骗性强。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参与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为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在工作时间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挪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利用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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