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关于没收保证金的规定:
1、第十二条: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2、第十三条:没收保证金的决定,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3、第十四条: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能退回吗
遵守取保候审义务的,期满后取保候审保证金应当退还给当事人。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是应当退还的。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地司法机关收取的保证金数额也可能不一样。并且案件的性质不同、社会危害程度不同,所需要缴纳的保证金数额也是不一样的。
二、取保候审的具体程序
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机关、人民、人民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
(3)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报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或者人民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