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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受理房产案件应当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来源:纷纭教育

人民受理房地产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有明确的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人民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商品房预售应当满足哪些条件才能预售

《城乡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价,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条款规定了商品房预售须满足四个条件。

是否受理房产纠纷?

是否受理房产纠纷必须具备受理的条件,具体是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房产纠纷案件应当提交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房产纠纷案件应提交的证据材料如下: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来源(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

(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

(4)房产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

(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

(7)其他证据。

在房产案件受理范围方面纠纷当事人应注意哪些界限

凡以房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都属于的审理范围;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于受理范围。

哪类房产案件可向起诉

符合向起诉的房产案件有很多,比如:

一、以房产为标的买房、租赁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

二、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

三、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引起的纠纷;

四、有关私房落实的案件。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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