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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给了责任书算结案吗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给了责任书不算结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造成损害需要赔偿的,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一、汽车撞了电动车全责怎么赔偿

1、当事人自行和解。包括当事人放弃赔偿请求,这种情况往往是损害后果较轻的。

2、书面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受害人接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书后,可以结合自己的损失情况,10天内向当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就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以治疗结合或者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事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直接向当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达成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依法判令责任人赔偿损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事故责任后未作调解的,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起诉,但应当在一年内提起。

二、保险公司核对事故认定书有何异议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三、事故责任认定全责对方不去处理怎么办

可以进行民事诉讼。认定书出具后一方拒绝认可或者拒不处理的,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因此,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提起诉讼。由交管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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