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无过错方不能获得全部财产,但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如果过错方隐藏、转移、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侵占财产,可以被判少分或不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分析
女方为无过错方的,离婚时财产分割也不能得到全部财产,但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