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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8号公告

来源:纷纭教育

凭收据入账。如果食堂采购对象是一些个人或则小商贩,对于员工人数较少的企业,每次采购金额都在500元以下,企业可以选择凭收据入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以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食堂蔬菜采购开支一般平均到每个员工身上不会超过10元/天,如果企业用餐员工在200人以下,一般一个月蔬菜采购开支不会超过5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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