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具备合同解除权,可以通过解除通知、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债务等。解除合同需通知对方,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或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包括用人单位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破产、终止固定期限合同等情况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如果一方当事人具有合同解除权,自解除通知到达合同即解除,不需要对方同意;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一方依照上述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原因: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因此被终止劳动合同的。
结语
当事人一方具备合同解除权时,可以通过解除通知自行解除合同,无需对方同意;也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在以下情况下可解除合同:一、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二、一方明确表示或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四、一方违约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除合同需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根据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原因包括:用人单位未履行劳动保护、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健康原因或工作能力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用人单位破产、解散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