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是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审理时翻供,并出示了证据,该证据足以推翻案件的定性,会宣告延期审理,将案件退回,由直接侦查或者退回机关补充侦查,这是应当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补充侦查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