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撤销权适用于债务人放弃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以不合理价转让财产或以不合理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且受让人知情。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拓展延伸
法人财产转移与债务逃避:法律制裁与防范措施
法人财产转移与债务逃避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其法律后果严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旦法人被确认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这些制裁包括但不限于追回转移的财产、追究法人的刑事责任、法人及其相关人员的信用等。此外,为了防范此类行为的发生,法律还规定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如加强对法人财产的监管、设立法律法规以规范财产转移、加强对法人信用的评估等。综上所述,对于法人财产转移与债务逃避行为,法律将严惩不贷,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预防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结语
法律明确规定了对于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的惩罚和防范措施。一旦法人被确认有此类行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追回财产、追究刑事责任、信用等。为了预防此类违法行为,法律还设立了监管机制和规范措施。对于法人财产转移与债务逃避行为,法律将严惩不贷,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预防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