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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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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刑法》第353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全国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引诱、教唆他人吸毒,是指通过向他人宣扬吸食、注射毒品后的感受等方法,诱使、唆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欺骗他人吸毒,是指用隐瞒事实或者制造假象等方法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引诱他人吸毒,是指向别人讲述吸毒的快感即美妙体验,使别人产生吸毒的欲望。教唆他人吸毒,是指采用怂恿、劝说、建议、演示等方法,使别人吸食或者注射毒品。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的多是娱乐场所的毒品推销人员,也可能是自己的亲戚、朋友,他们引诱、教唆别人吸毒,有的是为了推销毒品,有的是为了让对方染上毒瘾好控制对方,也有的是出于客气,就像吸烟时要让别人一样。不管什么目的,引诱、教唆他人吸毒都构成犯罪。引诱、教唆他人吸毒一般是拿自己的毒品无偿的让对方吸食,如果查明为他人提供毒品后收取了费用,则同时构成了贩卖毒品罪,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按照贩卖毒品罪处罚。欺骗他人吸毒,是指故意隐瞒事实,使别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吸食毒品。比如,有的烟商在卷烟中掺杂少量的大麻或者鸦片,使吸烟者上瘾,为的是让顾客专门买这种品牌的香烟。有的饭店,在火锅底料中加入粉碎的罂粟壳,使吃火锅者成瘾,专门来吃这里的火锅。已经有不少火锅店老板因欺骗他人吸毒罪受到法律处罚。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实施了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行为之一的,即以该行为确定罪名。实施了其中两种以上行为的,将所实施行为并列为一个罪名。不实行并罚。被引诱、教唆、欺骗的人吸食、注射毒品后是否成瘾,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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