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让过去的原因问题:通知当事人过去的原因是案件已经到,即机关已经将案子移送到,对本案已经向提起起诉意见。下一步程序是按照法定程序审查起诉,如果有犯罪事实,并且有证据证明需要判处刑罚的,会将案子起诉到人民判决。如果不构成犯罪,会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让当事人过去只是核实案情,如果嫌疑人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不会批准逮捕改变强制措施。只有案子到人民后,如果被判处缓刑,嫌疑人就不会被收监;如果要判实刑,会在开庭当天批准逮捕将嫌疑人收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