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除了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究外,还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民事赔偿。被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可以要求赔偿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通讯费、鉴定费、公证费等,以及因被害人死亡而发生的丧葬费和继承权益等。
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受害人受伤或死亡所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如劳动能力减少所造成的收入减少、房屋、车辆等资产的损失、家庭服务费等。
精神损失是指因犯罪行为对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员造成的精神伤害,如丧失生命伴侣、父母、子女等,或因受伤后遭受长期痛苦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受到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六条:“因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赔偿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受到的利益损失和其他的损失。”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被害人的死亡,因侵权造成的,继承人可以请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