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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十级伤残赔偿规定计算表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六、营养费

在北京如受害人或原告主张营养费的,一般应当通过鉴定机构的鉴定来确定营养期限,否则很难支持。

七、残疾赔偿金

计算公式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20年乘以伤残赔偿系数10%)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情况死亡交通事故或一级伤残是5万元,低一级别递减5000元。十级伤残赔偿5000元。

十一、后续治疗费

后续治疗费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为主。

十二、伤残鉴定费

依照实际情况赔偿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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