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纷纭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为什么喜欢调解不喜欢宣判

为什么喜欢调解不喜欢宣判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调解更利于解决民事纠纷,所以喜欢调解不喜欢宣判。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是需要时间的,不能快速解决,但是,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就可以很快的解决纠纷,并且当事人会很乐意的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如果用宣判的方式解决纠纷的,当事人在败诉后,会不乐意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人民还需要强制执行,会额外增加的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