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承诺在20xx年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部分计算机外部设备和办公辅助设备及相关服务的约定供货期间,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我公司保证所有投标产品均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原装、未使用、正品,并承诺不以假冒伪劣产品替代;出现上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退货;如有直接经济损失,买方可向我公司索赔。我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包括所有零部件)均为原厂生产的全新产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2、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保修缺陷或由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引起的故障负责;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出现上述情况,在收到用户通知后30天内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同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3、我公司承诺不拆解、更换或拦截产品零件;不要以少充多,不要以新充旧,不要以优充劣,不要以假充真;不要提供产品等级标准降低或有缺陷的产品。
4、我公司承诺免费为投标产品提供安装、调试和简单培训服务。同时,严格按照《微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三包”服务,做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比国家三包更严格的服务承诺。
5、我公司保证厂商随机安装的操作系统及相关软件是正版软件。并根据购买者的要求免费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如果客户要求在产品上添加配件,如升级内存,他们会在这些配件上贴上我们公司的特殊标签,以确保产品质量。
6、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和综合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确保所提供的投标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环保、安全、节能和保密的法律、法规和,以及商检标准和电气标准的要求。
7、我公司承诺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
8、本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