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收悉。该项目经费用于人民调解日常业务事务工作,资金使用做到了规范管理,未出现违规使用等问题,现根据贵局要求,就该项目做出绩效自评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依据:南昌市财政局、司法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洪财行〔20xx〕14号)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主要内容、涉及范围:为充分
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20xx年南昌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市级补助经费安排120万元,其中县区补助列入20xx年市对县区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均列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预算科目”。
(二)项目预期目标
1.项目预期总目标
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为筑牢第一道防线、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2.项目预期阶段性目标
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的制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效能提升、调解工作制度完善、调解队伍素质提高。
3.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做到了专款专用,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热情,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效能提升、调解工作制度完善、调解队伍素质提高。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20xx年南昌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市级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过程的经验和不足,提高专项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完善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为下年度的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提供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20xx年南昌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市级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奖惩结合,客观严格的原则,以投入指标、过程指标、项目产出成果、项目效果、项目满意度等5个方面指标体系综合评价。通过书面材料、项目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年度计划项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基层处分管副为组长,基层处为副组长,基层处、各县区、开发(新)区为小组成员的20xx年度南昌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市级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处,同时准备年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市级补助经费检查名单。
2.组织实施
在前期准备基础上,起草正式文件并下发各县区、开发(新)区,各县区、开发(新)区上报经费管理、使用的书面材料,由分管副签字、盖章后上报。
3.资料检查、核实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区、开发(新)区提交的经费管理、使用的相关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按照投入指标、过程指标、项目产出成果、项目效果、项目满意度等5个方面指标体系进行审核评议。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预算情况分析
20xx年度南昌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市级补助经费预算120万元已列入财政预算。
2.项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市级补助经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到位。
3.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分析
20xx年南昌市财政安排“20xx年度南昌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市级补助经费120万元,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于人民调解个案补助工作。按照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市级补助经费分配表拨付至各县区、开发(新)区、南昌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南昌县14万,新建区14万,进贤县14万,安义县7万,湾里区3.5万,青山湖区7万,东湖区11万,西湖区8万,青云谱区4.5万,昌北区2万,高新区2万,红谷滩新区3万,南昌市司法局30万(含南昌市医调中心20万)。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市财政局在《关于印发的通知》(洪财行〔20xx〕14号)文件中明确要求:“人民调解个案以奖代补经费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使用,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节余结转下年使用,接受上级和同级财政、审计的监督。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直接或委托有关部门对市“以奖代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审计,对挤占、挪用“以奖代补”专项经费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处分。”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市级补助经费的通知》(洪财预〔20xx〕93号)文件要求,20xx年度南昌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市级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局一次性下达,其中县区补助列入20xx年市对县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均列“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预算科目”。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人民调解个案以奖代补经费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使用,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节余结转下年使用,接受上级和同级财政、审计的监督。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地直接或委托有关部门对市“以奖代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审计,对挤占、挪用“以奖代补”专项经费等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产出指标评价标准制定情况及理由、实际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评价标准根据年初制定的各个具体目标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率、成本节约率制定。
该项目按照进度进行,达到了各项绩效指标的要求,总体执行情况良好。通过专项经费支持,解决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调动了广大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切实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效力,为今后的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项目效益指标评价标准制定情况及理由、实际情况分析
该项目的项目效益指标评价标准是根据该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及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制定。
项目效益指标实际情况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人民调解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效率高的'优点,同时又具有高效、快捷、合理、公开、公正、不收费等特点,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经济有效手段,实行该项目产生了一系列的间接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及时把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民转刑和群体性上访等,从而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该项目未对生态产生消极不良影响;
(4)可持续影响: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能消除许多不安定得社会因素,防止矛盾激化、扩大;同时,人民调解本身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依法治国的范畴,是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治活动。这种群众性的法律适用活动,为依法治国方略的正确实施,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从而保证了依法治国方略在最广大的基层和民众中得以贯彻实施,有利于我国法制建设的长远发展。该项目对社会、政治、经济等都带来了良好的可持续影响;
3.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自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以来,有效推动了调解队伍素质的提高、调解工作制度的完善、调解工作效能的提升,使人民调解工作呈现出调解率高、成功率高、工作积极性高的良好局面。20xx年全年,南昌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的案件总数为17905件,调解成功17697件,疑难复杂案件1203件,调解成功率98.83%,无超范围使用或其他不当情形,拟自评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20xx年度南昌市以奖代补人民调解补助经费项目执行有力,绩效评价结果良好,建议:
(1)20xx年度南昌市以奖代补人民调解补助经费每年应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
(2)评价结果可公开。
六、项目实施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项目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民生项目。在实际工作中,该项目经费对于保障人民调解正常开展工作起到必不可少的作用。主要经验和做法如下:
(一)严格控制支出,保证资金有效利用。以奖代补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范围使用资金,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的矛盾纠纷实行“以案定补”,一般矛盾纠纷,每件以奖代补30元;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每件以奖代补150元的奖励补贴资金,将人民调解员个案调解所得的报酬与其工作量、工作难度挂钩,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进行,确保专款专用,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资金规范使用。做好省级人民调解经费分配、使用、管理工作,按照《南昌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适时开展检查、督查、抽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了专款专用,并未存在问题。
七、项目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不足,专业、行业调委会仍需要继续引导、培育、支持,为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更好的服务于“平安幸福南昌”、“法治南昌”建设,提请市财政局将专项经费增加到200万元/年。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