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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的法律适用范围有哪些

来源:纷纭教育

我国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有:

1、共有财产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2、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

3、股东对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可以在购房五年以后进行市场出售或出租,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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