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需经机关审查,有犯罪事实且属于管辖范围的将立案,无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的将不予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需在七日内通知不予立案决定。
法律分析
报案并不等于立案了,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如果多日没有消息,你可以再咨询下接案民警。
拓展延伸
寻求更多进展:在县城立案后,是否可以向市里报案?
在县城立案后,如果没有任何进展,您可以考虑向市里报案以寻求更多进展。市里的警局或机关可能拥有更丰富的资源和专业的人员,可以更有效地调查和处理您的案件。在向市里报案之前,建议您先与县城的承办人员沟通,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原因。如果他们认为报案到市里是合适的,他们可能会帮助您办理相关手续。此外,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相关信息将有助于加快案件的处理进程。请记住,法律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在报案后,立案并不一定会立即进行。根据机关的审查结果,如果认定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属于其管辖范围,将会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并得到批准立案。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符合其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将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并得到批准不予立案。对于不予立案的案件,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及时送达控告人。如案件在县城无进展,可考虑向市里报案以寻求更多进展。建议与县城承办人员沟通后再行决定,并提供充分证据和信息以加快处理进程。请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具体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 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