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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办的叉车证能用吗?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

1.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发的叉车证是不合法的。

2.叉车驾驶证(叉车证)是由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是没有权力发叉车证的。所以是不合法的。

3.叉车驾驶证是属于特种车辆驾驶证 ,要到全国市级质量监督局指定叉车训练基地报考办理,报考办理时,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

4.叉车驾驶是特种作业,由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叉车一般属于工具车辆,只在单位的工作场地内使用。所以一般说来只需要岗位操作证或上岗证即可,但一般单位会要求驾驶叉车者有驾驶证。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具体的发证分级范围,负责对考核发证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申请人经指定的考试合格的,持考试合格凭证向考试场所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七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备、师资、监考人员以及健全的考试管理制度等必备条件和能力,经发证部门批准,方可承担考试工作。

发证部门应当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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