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工伤赔偿中,有些情况下,受害人或其家属会提出异议。那么,工伤赔偿异议的时间是多久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异议的时间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和认定的时间而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对工伤认定或者工伤待遇享受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书或者工伤待遇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并承担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服工伤认定结果或者工伤待遇决定结果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书或者工伤待遇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异议的时间应当在受害人或其家属收到工伤认定书或工伤待遇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服工伤认定结果或工伤待遇决定结果的,应当在收到工伤认定书或工伤待遇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